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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政法大学隋彭生教授讨论:不可撤销授权书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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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隋彭生:公证业务”课堂讨论提纲(2012-10-15 15:52:44)
题记:民法理论上的某些偏执,限制了公证业务的拓展。
1.抵押合同能否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融资租赁合同三方要求将合同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是否可行?
3.和解协议能否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能否予以公证?
5.个人与企业之间借贷能否予以公证?
6.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能否予以公证?
7.夫妻忠诚协议能否予以公证?
8.能否对存在交易习惯进行公证?
9.在借贷的同时就约定,到期不能偿还,就以特定的物抵债。——能否予以公证?
10.债权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时,由债权人作为受委托人(代理人)拍卖或变卖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就价款受偿。多退少补。——能否办理公证?
11.对无权处分的合同进行了公证,公证处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结合《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






刘凤悦律师:2012-10-15 20:39:31 [举报]

  • 隋老师:供参考:1、抵押物不能流质,故强制执行不能;
    2、融资租赁合同也有无法强制执行问题
    3、涉及金钱给付的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4、非金融企业借贷应当可以公证强制执行
    5、个人与企业借贷应当可以强制效力公证。
    6、不可撤销授权书可以公证。
    7、夫妻忠诚协议可以公证。
    8、交易习惯可以公证
    9、特定物抵顶借款可以公证
    10、拍卖、变卖特定财产,多退少补 可以公证。
    11、无权处分合同公证,公证不应担责。

    博主回复:2012-10-15 23:48:32
    不可撤销授权书可以公证?


  • 刘凤悦律师2012-10-16 13:07:53 [举报]
    老师,民法的精髓是的独立之意志,自由之精神。意思自治;不可撤销的效力,公证可以啊。我觉得公证僵化了。公证只是证据效力高些,对当事人意思应当尊重。
    博主回复:2012-10-16 22:29:16
    委托合同人当事人有随时解除权。


  • 刘凤悦律师2012-10-17 12:49:31 [举报]
    老师: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可是授权书是单方法律行为,不存在委托合同随时解除权的问题啊。请老师再指教
    博主回复:2012-10-17 13:20:46
    1.《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是委托合同的简称,是双方法律行为。
    3.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
    4.委托是委托授权的基础法律关系,当委托解除后,委托授权随之失去效力。
    实践中,有的将委托合同与委托授权一并公证,有的只公证委托授权。其实,公证委托授权就可以了。


  • 刘凤悦律师2012-10-17 20:54:35 [举报]
        根据老师上述观点:“实践中,有的将委托合同与委托授权一并公证,有的只公证委托授权。其实,公证委托授权就可以了。”中,后者“只公证委托授权”,是否可以推定: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不可撤销授权书”可以公证?请老师明示。谢谢老师不吝赐教。
    博主回复:2012-10-17 21:40:10
    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不可撤销授权书”是否可以公证,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可以公证的话,就会剥夺委托人的任意、随时解除权。我个人的观点是原则上是不可以公证的,否则有可能侵害到人的自由。但我也认为有些不可撤销的委托授权是可以公证的,——特别是在涉及受托人财产利益的时候!


  • 刘凤悦律师2012-10-18 20:40:11 [举报]

    谢谢老师。公证法规定,遗嘱、声明、赠与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授权代理。可见,立法上,对于单方授权行为代理办理公证事项,也是区别情况对待的。由此推理,不可撤销授权代理内容区别对待的观点是正确的。只是我觉得:尊重可以撤销授权行为的自由,也应尊重当事人表达不可撤销授权意思的自由,意思自治,责任自负,公证只是证据效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公证不应作茧自缚,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剥夺当事人表达不可撤销授权意思的自由。
    恰如老师所言:公证实务、研究人员民法理论上的某些偏执,限制了公证业务的拓展。
                


  • 刘凤悦律师2012-10-18 20:43:16 [举报]
    最后一句是我加上的公证实务、研究人员。老师原话是:民法理论上的某些偏执,限制了公证业务的拓展。我上文最后一句话,作此修正。再谢老师拨冗作答。鞠躬致意了,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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