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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解除合同和抵消的异议期是三个月内提出。提存是债权人不受领或者下落不明,向公证处提存。
孳息归债权人。
二、离婚时,婚前财产结婚后,免除婚前债务,送达生效,不可撤销的效力,有效地。混同是债权债务混同。自物权和他物权混同,他物权消灭。
三、婚前买房子,男方没有出钱,但男方和其父亲在买卖合同上签字,现在分手了,男方同意不要房子。怎么去掉男方的名字?
答:可以和男方达成赠与和买卖协议或者到开发商那里说明,开具新的发票。
如果男方不愿删除名字,要通过确权,保管好交款的票据,起诉确认权利。协商是否需要到公证处,看开发商的态度。可能要发生赠与或者买卖形式的。
四、09年买了期房,实际交房和合同房型图纸不一致。开发商只愿意代卖房子,但目前房价和当时差异很大,这样是否公平?
答:开发商说卖掉,这个方案你不满意。那么,按照法律属于标的的变更,退房,赔偿损失。考虑市场价值。开发商要有时间。否则可以起诉解除合同。退房,赔偿损失。假如损失超过约定,可以按照实际损失。
五、94方案买下售后公房,产权证是公公的名字,购房时同住成年人婆婆、丈夫和我,还有奶奶。奶奶06年去世,现在公公已经去世,其他同住人都还在?怎么在2年内变更产权人?
答: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协商过程中,同住人都可以成为产权人。目前有户口的可以协商。
六、07年买了动迁房子,约定今年过户,但是对方现在说抵押了。怎么维护我的权利。2010年至2003年抵押查封时间。
答:当时拆迁房买下来时有他妈妈爸爸儿子,当时没有产权证,2008年办证时已经办了他的妈妈一个人的名字。最近知道了抵押,这种抵押行为,一是找上家清掉,否则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二是了解金额不大,告知债权人真正产权归属人是你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多长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七、立案时起诉状、身份证、借款条。没有证据立案成问题。即便立案了,谁主张谁举证。就是说一方提出主张的,要证明主张成立的证明。证明借款存在,借款人没有义务证明消极的义务事实。当然可以证明不在场,这是举证权利,不是举证义务。怎么举证,没有发生的事实,无法举证出来。举证责任存在,如果说借款发生了,借款人说我以后还了,对借款自认,原告就没有举证责任了。说我还了,作为借款人,对还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没有欠条、收条的话。被告说诚信的说借款着,可能败诉。所以需要直接说没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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