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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时期玉田的真实写照(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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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31-415)《燕行日记》金昌业(1692年)
    康熙三十一年十二月
    二十三日,睛。天气暴暖如深春。一行皆脱屯子。自丰润县行三十里至沙流河。朝饭。又行三十七里至玉田县宿。
    未爽,发行。从西门出,路左有树林,林中有亭,围以土垣,即人家坟墓也。二里赵家庄,一里蒋家庄,多老柳。菜圃皆下种,畦畛方正如中绳墨。时天始明。村人皆未起。路旁小庙灯犹耿耿。过渔河桥或名还乡河,水颇大,几如混河,流迅不永。过卢家庄。日尚早而路中已有拾粪者。过高丽堡,村前有水田数十亩,渡江后初见也。传言旧有我国人居此土,故以高丽名村,水田亦其所为云。但此不知何时事也。草里庄小店八九家,卖酒饼,皆草屋也。自高丽堡到此丘陇陂陁,过此复开野。四里许渡一水,水冻涸,过软鸡堡、茶棚庵,有数间小庙。旁有酒饼店数家。至沙流河,人家连亘,二百余步入一家,朝饭。门左店房内有三间屋,以无可观。有一绝句曰:“草阁散晴烟,柴门竹树边。门前有江水,常过打鱼船。”清新可咏而笔甚拙,不知何人所作也。对店有一鸟,状如小鹊,羽毛青黑,尾长尺余,嘴脚皆红。问其名,店胡书“托地莲”三字,又书曰:“多年能言会歌。”余曰:“能言是鹦鹉,此鸟怎能会语?”其人书曰:“见过《博物志》可知。”问出处,书“云南”二字。朝饭,遂行。店西半里许,有水,是为沙流河。旷而浅,过两水桥店之东,有小川,而有石桥,桥栏刻人物,其柱头悉刻猿猴、狮子,极其精工。过两家庄,有城,东西百数十步,人家市肆颇盛。十五里屯,村落十数家。东八里堡,有四五十家。龙池菴路北,有新构小寺,寺旁有数家。玉田县东门外,人家连亘,凡三里许,北边有一丹青大屋,榜曰“乡约所”。入察院,新修而宏杰。正堂扁曰“怀柔堂”。正堂之后又有堂,前后俱有左右月廊,伯氏入于正堂东炕,余入其西炕,副使、书状皆入后堂。一人持林良《芦雁》及仇十洲《春游桃李园图》入来,《芦雁》似是真迹,索价亦多,而朴东和言砺山君去年见此画而归,托渠令买来云。又有一人持白绫绣鹤一幅,谓是女人所作,画品精妙。又持一花鸟帖,乃是近来人所作,而设色颇工。问所从来,言其主方在北京做官,南方人以此画送来云。其人秀才模样,而画则裹以袱,使从者怀之。方欲开展之际,甲军入来,其人大生恐怯,卷而怀之。书状适至,遂闭门,见之最后。其人又出一画轴。书状展之,则初头画一少年与美女对坐之状,其下又画少年美女而颇有狎昵之态。书状欲见其下,余笑曰:“似是春图也。”书状亦笑而止。余谓其人曰:“君是秀才耶?”曰:“然。”“既是圣门弟子,何以春图袖来示人乎?”其人闻此言,面红,遂取而出走。可笑。路中见三骆驼过去,又有一胡骑马持红段金字绣旗一面过去,其后六七骑随来。其中一人状貌颇伟,云是大官,其后又有旗如前,四五骑,又随去。夜,本县定甲军在院外巡警,达夜摇铃。盖年前使行到此,失表文,其时知县以下皆革职,故以此为戒,防守特严。我人亦不得任意出入,还可苦也。玉田本春秋无终国地。汉为无终县,汉阳雍伯种石得玉故名。按,《搜神记》,阳雍伯,性孝,父母殁,葬无终山。作义浆,饮行者,三年,有人出石子一升遗之,云得白璧一双,可为婚。雍伯种于田,得白璧五双。徐氏遂妻之,其后孙阳干宝于种玉处四角作大石柱,识之名曰“玉田”。其西北即雍伯故居云。无终山在县东北三十里,山有燕昭王塚云。
    二十四日,晴。自玉田县行三十五里至峰山店,朝饭。又行三十二里至蓟州宿。
    晓起坐良久,天色欲明,门始开,遂发,亦以本县不许早行也。过西八里堡,往往村家,间有店房而少。五里屯店房四五家,大柳数十株,离立路旁。店西有一石桥。过彩亭桥,人家颇盛,亦有店房。东西四围有城,北亦有寺庙。村中央有一石桥,三红门,两旁皆设栏杆。桥西有乡约所,屋制亦如玉田东门外所见者。村尽头又有小虹桥,无栏杆。大枯树店,有村落四五十家,无店房。按一统志以为彩亭桥,在玉田西二十里跨蓝水行。相传金学士邑人杨彩亭绘号也。路中立牌门,书“蓟州交界,西至枯树店三里,东至彩亭桥五里”云。西北山上有大树,或言此乃“枯树”,村名以此而得,闵参判圣猷今夏归自北京,言此树枯死已久,若生叶则真主起,自古传说如此。而近来此树又有生气,人皆异之云。遂令驿卒折而来,果有生气。然,此树今来枯死与否,既不可知,而去路颇远,驿卒之折来者有同园之鱼,亦安知必为其枝也。自过店,路益近北,往往循山址而行,南则广野,一望眇然,意去海益远也。是日,朝雾成木稼,所谓“蓟门烟树”化为“银海琼花”,天下奇观也。过小枯树,有村数十家,有路至山底仅一里,而皆枣林。路中有老丐儿坐路旁乞钱。一犬蹲其旁,口衔小器,仰首视人,若诉者。然,行者投钱其器,丐者收之,犬则不动,衔器如初。甚可异也。行未几,又有盲者,使犬收钱,一似先见者。自入关始有丐者,至此渐多,而多是女人及七八岁以上小儿。坐路中,望行次至,辄叫“老爷,赏钱。”不与则随至数百步,且叫且走。余每使元建取钱与之,给数文亦叩谢而去。行中罕有与者,唯书者孝石间与之。至峰山店,朝饭。主人子见韵书能读之,亦请余读之。盖欲知我国音也。至音同处,以为一样而甚有喜色。问其姓名,陈士奇,年二十岁云。又有旁观一人,状貌可鄙,而亦能解读韵书,可异也。路上一胡人乘过去,其制一如我国之轿,前后驾两马,或言自南方来。然仪从不甚盛,似非大官也。有大车六辆过去,其中一车插黄旗,书“上用”字。问其所载,则皆石茸云。金中和遇一驴,欲买,步颇快,余以马换骑先行。过螺山店,无店房,只有村家数十户。村中有小庙,门前左右各有老树,皆数百年物也。路南百余步,有小阜突起,上有庙堂,所谓螺山,似指此而名也。路中有一木槽,及三四桶子盛水。驴遇而饮。有一胡,索直善兴,与一大钱,其人以小钱还之。问其故,盖大钱一文值小钱两文,故找还也。去路二里许,有小城,在野中,即所谓宋家城。世传此家富钜万。明末私筑此城以自保。清人累攻不能下。明亡后,清人怒之,令岁贡万金,因此家业遂衰云。闻元建言,曾随使行住,见城中房屋规模尚雄壮云。此城西五里外,又有一城,与此城相望,亦宋家所筑也,城中有两敌楼,高入云霄。
    抄录完这段记录,感觉收获颇多:
    1、乡约所:在长乐梅花古城有一座建于清朝道光七年(1827年)的古建筑“乡约所”,类似现在的居民公约场所。当年由该乡乡老池春雷等人提议,订立了22条公约。其中有大姓不可欺小姓、大族不可欺小族、来历不明的外地人不准暂住、对老年人要尊敬,严禁游手好闲赌博之人,如遇海难要互相救援,若遇一家被盗众人应出去追捕,追捕盗贼一名者赏钱五千,如不闻不援有罚以及注意防火,不准乱砍乱伐森林等条约。这些订立于170多年前的乡民公约,对于今日发扬优良传统、提倡文明道德、打击犯罪分子很有现实教育意义。
不知道当时玉田的乡约所为何状?
    2、使行被盗,知县革职,可谓严矣!
    3、几百年前卖“黄色”物品的状况怎么和现在一样,真是不可思意。
    4、乞丐就是乞丐,怎么把以犬收钱描述得那么形象?
    5、终于找到宋家庄了,看来“宋家城”在明清时期的玉田县应该是比较有名的了,正像玉叟老师说的,应该考证。
    6、那棵“枯树”到底在哪里呢,也应该找一找,如果树没了,找到它生长的位置也算一件幸事啊!
    7、还有就是金昌业记录行程所见如此详细,真是使者。还有,不写了。
发表于 2012-12-4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好!麻版劳苦功高!{:soso_e179:}{: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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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乍一看,看糊涂了,看完才明白,原来第一自然段是提要,接下来才详细叙述,第3自然段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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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朝雾成木稼”,木稼就是树掛。看来“蓟门”在蓟玉两县交界处的说法是比较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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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从中可一窥彼时玉田世情民风,还是那句话,让人耳目为之一新。
前面的小诗清新隽永,朴实灵动,情境跃然纸上,不是凡品。
非常好的资料,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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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4 23:17 | 来自河北
我麦坡的可以做朋友吗我QQ是1106235946
发表于 2012-12-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路中立牌门,书“蓟州交界,西至枯树店三里,东至彩亭桥五里”云。西北山上有大树,或言此乃“枯树”,村名以此而得,闵参判圣猷今夏归自北京,言此树枯死已久,若生叶则真主起,自古传说如此。而近来此树又有生气,人皆异之云。”
    枯树店即今孤树村,老百姓如今仍称孤树为枯树,访村中人,应可找到此树的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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