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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明人仙查源流,拨乱反正真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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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辨明人仙查源流,拨乱反正真相出
                   ——三论《搜神记》种玉故事主人公姓名
                                                                                           吴学俍
        关于《搜神记》种玉故事主人公姓名的网上讨论进行了两个多月,许多网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显示了玉田论坛学术气氛的浓厚。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一些网友贡献出很多平时难以寻觅的珍贵资料,为深入探讨本论题打下了良好基础。笔者通过对这些正反意见及所获资料的认真研究,又引发出了一些新的心得体会,特献上供有兴趣的网友参考,错谬之处还望同道批评指正。
       一、只有辨明人、仙,明确研究对象的学术范畴,才能排除研讨当中的思维逻辑混乱现象。
       《搜神记》是一部志怪小说集,研究其中的某个人物通常属于文学研究范畴。但《搜神记》一书自东晋问世以来流传中呈现的各种不同版本,既属于文学书籍,又属于版本史料。而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是:最早的《搜神记》版本中无终山种玉故事的主人公姓名,这个题目则属于历史研究的范畴。
       《搜神记》中无终山种玉故事的主人公(以下简称种玉者)阳雍伯是有生活原型的,他就是《水经》中的翁伯。北宋李昉等人编纂的《太平御览》卷四十五《河北诸山》篇中引用了三国时地理学著作《水经》中的一段故事:翁伯,周末避乱无终山,山前有泉水甚清,夏尝澡浴,得玉澡架一双于泉侧。这个故事即《搜神记》中那篇阳雍伯种石得玉志怪小说的生活原型。由此我们可以将生活中的人物原型翁伯与志怪小说中的主人公阳雍伯作一下类别区分:翁伯属于人类;而阳雍伯则属于仙类(阳雍伯与神话小说《西游记》中的主人公孙悟空属同类),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防止研究中将两类不同事物混淆一起,造成思维逻辑混乱。
       《水经注》中引用《阳氏谱叙》言:翁伯是周景王之孙,食采阳樊。春秋之末,爰宅无终,因阳樊而易氏焉。宋代以来,有些《翁氏族谱》将翁伯列为翁氏得姓的第三代世祖。有些《翁氏族谱》则认为翁氏属翁伯之后分支。这些都是对翁伯其人的姓氏及家族、后裔的研究,属正常的人学研究范畴。
        值得指出的是:李剑国先生在《新辑搜神记》一书的注释中有一处讹误:见《阳雍伯》注2“‘阳公字雍伯雍伯,《水经注》又作翁伯,云无终山有阳翁伯玉田。
       《水经注》卷十四中虽载有山有阳翁伯玉田这句话,但这句话应属引用或抄录、印刷中出现了讹误。证据有二:其一、北宋李昉等编纂的《太平御览》卷四十五记载:《搜神记》云:无终山,又有阳翁玉田。其二、北宋乐史等编著的《太平寰宇记》卷七十记载:《搜神记》云:无终山,有阳翁玉田。《水经注》中此处的阳翁伯应为阳翁字应属后来误加。阳翁伯是人,他不应当进入种石得玉的神话之中。
       此外,有的论友通过引用《史记.货殖传》载:贩脂,辱处也,而雍伯千金。和《汉书.货殖传》载:翁伯以脂而倾县邑。这两句话,以及光绪十年《玉田县志》凡例中:翁伯即雍伯也”的说法,引申出:种玉主人公原是卖油翁的观点。实属毫无根据地将两个与《搜神记》种玉神话无关的人类强行拉入仙类,其效果也不过是造成思维逻辑混乱、研究对象混乱而已。
       二、查清传承源流,找出致乱原因,就能透过“乱象纷呈”的表象,发现“种玉者”姓名传播变异真相。
      有关种玉者姓名的《搜神记》文献版本,根据李剑国先生《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90条统计:记载为“X雍27部(次);有关种玉者雍伯之姓氏:记载为14部(次);记载为6部(次);记载为6部(次);记载为1部。(笔者注:《孝德传》、《仙传拾遗》不属《搜神记》版本,应另议。)真可谓:乱象纷呈了。但只要我们仔细考查这些版本,便可发现如下规律性现象:
       (一)、源头不乱,主流不乱。
       1、《搜神记》为东晋干宝编著,原版本已不可见。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所引《搜神记》种玉故事版本为目前已发现最早版本,种玉者姓名为:阳雍伯。北魏与东晋两个朝代前后交错,《搜神记》与《水经注》两书成书时间较近。且《水经注》一书历代不禁,一直流传,没有发现异本,因此,这个版本应当是可靠的。
       2、三种唐代写本——“未经污染之绿色版本
       唐写本伯二五二四号类书残卷《报恩篇》(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敦煌宝藏》斯七八号及二五八八号均为唐人原本史料,所引种玉者姓名均为阳雍伯。
       3、《新辑搜神记》一书中所引四种唐代文献:《初学记》卷八、《艺文类聚》卷八三、《古本蒙求注》卷下、《蒙求集注》卷下中种玉者姓名均为阳雍伯
       4、宋代、辽代、元代、明代、清代大量文献、考古资料、正史记载(请参阅笔者《搜神记种玉故事主人公姓名考》一文第三部分所列文献十种)中所引种玉者姓名均为阳雍伯。
       (二)、辽、宋时期——名不乱,姓氏乱。
       辽代有两份考古资料:1、寿昌二年(1096年)《玉田东上生院无垢净光佛舍利铭并序》中记载:雍伯种玉之后,因号玉田。”2、重熙十一年(1042年)车轴山寿峰寺经幢记,其中种玉者姓名作杨雍伯。
       到了宋代,由于宋初那部普天共读、朝野同传的“盖世名著”《郡望百家姓》的风行于世,且书中载有阳雍伯,一称羊公之说,公然推出羊公雍伯,为天下人修家谱开了攀附名人之先河。于是乎,羊(雍伯)杨(雍伯)王(雍伯)等异姓版本纷纷出笼,实可谓:剪不断,理还乱了。但乱象背后的实质是:一些人在修家谱时盲目攀附名人过了头,将志怪小说中种玉故事的主人公仙人雍伯硬拉到本家族去充当祖宗,这种乱,实在是荒唐可笑之举。其中是非,不言而喻。
      (三)、元代——乱象已过,回归正本。
       到了元代,干宝《搜神记》原书已经失传。但无论是官修史、志,还是民间墓志皆抛弃了宋代“强拉仙人充祖宗”的异姓版本,种玉者姓名又回归为水经注》版本的“雍伯”、“阳雍伯。
       1、官修《辽史》卷四十《地理志四、蓟州、玉田县》中《搜神记》种玉故事引文:主人公为雍伯。
       2、官修地理总志《大元混一方舆胜览》中,种玉者名:雍伯。
       3、元代《故同知蓟州事杨公墓碑》记载:种玉阳雍伯。
      (四)、明代——变异版本,辑印讹误。
       玉叟先生在研讨文章中提出:成书于唐玄宗时期的类书《初学记》,在引用《搜神记》时也把主人公写成了杨伯雍”“那么,阳伯雍的出现还可以追溯到唐朝前期。这种观点,乍一听,似乎有道理;细考查,便发现缺乏证据支持。理据如下:
        1、李剑国先生《新辑搜神记》第90阳雍伯下注1:本条,...《艺文类聚》卷八三、《初学记》卷八......并引。
       2、陈万华先生(网名1971102120128910:45发帖:举出日本藏南宋初建本《初学记》中种玉者姓名为杨雍伯
       3、陈万华先生20128914:00发帖:指出中华书记(局)整理本《初学记》,是伯雍,它依据的是清朝古香斋本。
      明代学者胡应麟(字元瑞)从《法苑珠林》等类书中摘抄撮录的二十卷本《搜神记》中,种玉故事主人公为杨伯雍,但这个版本的直接出处,至今尚未查明。在中华书局《新辑搜神记》一书的前言中指出:现在的通行本胡应麟二十卷本《搜神记》,既没有干宝原书作依据,也不是胡应麟原定稿,极可能是在辑入《秘册汇函》时又被姚士、胡震亨动了手脚,大量取他书文字以充篇帙,远达不到善本的标准。鲁迅先生将胡氏二十卷本《搜神记》称为:一部半真半假的书籍。这部书虽然在后来被收入《四库全书》,但该书所载内容(包括无终山种玉故事)在抄录辑印中几经辗转,愈亦增加变异讹误,因而是很不可靠的版本。
       三、认真考核明、清各版本《玉田县志》相关论述,客观评价光绪县志所载《搜神记》“种玉故事”版本的可靠性。
    (一)明代《玉田县志》寻踪
       胡应麟辑录的二十卷本《搜神记》问世后,虽然在一定范围内通行,但并没能产生左右大局的影响。尤其是在种玉故事的发源地玉田县,明代及清代康、乾时期文献中竟没有留下任何反响痕迹。
      重修《明一统志》卷一《顺天府.山川》中所引种玉者姓名,仍是按照《水经注》版本,作阳雍伯
      明代朝鲜史料《朝天录》中载有朝鲜使者许篈于万历二年出使中国日记,其中记载了途中七月二十七日经过玉田县境见闻:“......汉阳公雍伯种玉碑,碑在嘉靖十四年知县麻强建,县之得名以此事”明代《玉田县志》编纂于明万历三十八年至三十九年,推测该县志有关种玉者姓名可能据碑记载为“汉阳雍伯”,并为后来的清代康熙、乾隆两版县志沿袭。
      康熙二十年版《玉田县志》卷首载有当时玉田知县王光谟撰《玉田县志叙》云:粤稽旧志,成于前代万历辛亥。邑称雍伯故里...固文献地也。
      康熙县志卷一《风俗》篇记载:昔学博有对云:阳雍伯种玉而后,士多怀瑾握瑜;薛文清毓秀以来,地可比邹望鲁。
      光绪十年版《玉田县志》卷二建置志《学校》篇载:明教谕元城钱通《玉田县儒学记》云:玉田,古无终子国也...如阳雍伯之种玉...藉藉有声于汉、宋间。
      以上资料显示:在明代玉田,无论是县志,还是学界,流行的仍然是《水经注》阳雍伯版本。
      (二)康熙、乾隆县志记载
       康熙县志卷一《沿革》篇载:开元十八年,改名为玉田,以汉阳雍伯种玉得名。《山川》篇载:麻山,城北十五里,阳雍伯种玉之处。《古迹》篇载:种玉田,城北十三里。汉阳雍伯作义浆给行人。卷六《寓贤》篇载:阳雍伯,洛阳人,其事迹见种玉田。
      乾隆廿一年版《玉田县志》卷一《沿革》篇载:万岁通天元年,始改为玉田县,汉阳雍伯种玉,故名。《山川》篇载:无终山,城东北三十里。《搜神记》:阳雍伯,性孝。父母没,葬无终山。卷八《寓贤》篇载:阳雍伯,洛阳人,其事迹见种玉田。
      可见,清代康熙、乾隆两个版本的《玉田县志》,尽管将种玉故事的时代认定为汉,但种玉者姓名仍然传承了《水经注》阳雍伯版本。
     (三)光绪十年版《玉田县志》有关论述
       (笔者注:本文所引相关资料均抄自光绪县志影印本,标点为笔者自加。)
      1《凡例》九:《广韻》载:阳氏出无终,即今邑也。旧志以《搜神记》称:阳公伯雍,雒阳人。遂列之《流寓(寓贤)》,殊觉未安。昔酈善长述其碑文曰:今尤称为玉田阳。盖自伯雍迁无终始易为阳氏。种玉娶女,遂成巨族。故言阳氏者必称玉田。今改入《乡型》,非漫为借才异地。
      2《凡例》十:《搜神记》载阳公,未著其时代。近世《广舆记》有汉阳雍伯之称,不知何本。旧志同之。今考《水经注》及《路史》注,各引《阳氏谱叙》云:翁伯于春秋之末宅无终。翁伯即雍伯也。故兹志定为周人,并依干宝称伯雍,不曰:翁伯、雍伯。千(干)书最古,从其朔也。(笔者注:本段断句及纠错,参考了种玉人家论友的研究成果,特此致谢!)
      3卷二舆地志《沿革》篇载:万岁通天元年,始改为玉田县,以周末阳伯雍种玉故名。
      4卷三《山川》篇载:无终山,城东北三十里。《搜神记》云:阳公伯雍,雒阳人,性孝,从父母至无终。父母没,葬无终山,遂家焉。山高无水,伯雍施义浆坂头。三年,有人以石子一斗与之,曰:种此得美玉,并得美妇。后果得双璧于所种处,以聘北平徐氏女。天子闻其异,拜为大夫。乃于种玉地四角做大石柱,各一丈。中央一顷,曰:玉田。(笔者注:此即阳伯雍版本。)
     (四)对光绪县志《搜神记》种玉故事版本的质疑
      所谓《搜神记》阳伯雍版本,在光绪十年《玉田县志》刊行之前世上是不存在的,该版本当属光绪县志编纂者首次引用。玉叟先生在《再说阳伯雍》一文中认为旧县志编纂者写出阳伯雍这个姓名有可能有其依据,只是我们尚未发现。种玉人家论友在《阳伯雍存在的合理性》一文中强调:“‘阳伯雍作为种玉主人公的姓名有其合理性。他是《玉田县志》的编纂者综合多种史料,通过客观公正的理性分析,所得出的恰当结论。两位的高论是否成立,笔者不敢妄评,还是让我们共同来鉴赏一下光绪县志编纂者在该志《凡例》中所作的自我说明吧!
      关于引用这个版本的依据,光绪县志《凡例》九中称:旧志以《搜神记》称:阳公伯雍,雒阳人。遂列之《流寓(寓贤)》,殊觉未安。笔者粗解这段话的意思是:旧县志因为《搜神记》中记载:阳公伯雍,雒阳人。就将他列在《寓贤》篇中,(本县志编者)觉得特别不妥当。但通过对比光绪县志之前三部玉田县志相关内容,不难发现:在明、清三部旧县志中均没有《搜神记》称:阳公伯雍,雒阳人。的记载。可见,这种依据明显出自光绪县志编纂者的虚构。
      为了增强该志所引“阳伯雍版本的说服力,该编纂者又虚构出自己持有或见过干宝原书的证据。光绪县志《凡例》十中称:故兹志定为周人,并依干宝称伯雍,不曰:翁伯、雍伯。千(干)书最古,从其朔也。将这段话译成白话文,意思大致是:所以本县志(将他)认定为周朝(末期)人,并且根据干宝(原书)称其名为伯雍,不称呼他翁伯、雍伯。(我持有或见过的)干宝原书是最古老的版本,依从它(才是)正根儿啊!
      先说旧县志上有,其实真没有。再说自己持有或见过干宝原书——真正古本,其实也没有。难道这就是光绪县志编纂者的“客观公正恰当之举?笔者愚钝至极,竟百思难得其解,惟有发自内心地感叹自己的执迷不悟。
      (五)笔者最后结论
        笔者曾在前两篇研讨文章中评论光绪十年版《玉田县志》编纂者的上述行为是造伪欺世,被反方论友批判为:有辱先贤,定罪太重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并强烈要求笔者修改该过分偏激观点。论友盛情难却,笔者经过反思,愿意从命。现特别声明:收回以前文章中的过分偏激观点,郑重修改为:光绪十年版《玉田县志》中的《搜神记》种玉故事阳伯雍版本是最不可靠的!
       笔者最后结论:《搜神记》中无终山种玉故事的主人公应当叫“阳雍伯”  。                                                      2012105日至7日于玉田

发表于 2012-10-2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大作拜读,深感论证全面,文风正派,不胜钦佩。
继续期待一剑先生不断有大作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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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种玉兄!拙作不足之处很多,还望多多批评指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2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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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8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种玉人家 发表于 2012-10-27 21:27
大作拜读,深感论证全面,文风正派,不胜钦佩。
继续期待一剑先生不断有大作问世。

谢谢种玉兄!拙作不足之处很多,还望多多批评指正!{: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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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佩服一剑兄对证据三性的理解与应用,不只在法律、文史方面,在我们的任何工作中这种重证求真的态度都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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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谢谢麻山兄!还望多多指教!{: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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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拜读。一剑兄辛苦。{: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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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愿你的歌声更加悠扬动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2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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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辨明人仙的确很有必要。祝贺一剑兄!{:soso_e179:}{:soso_e163:}{:soso_e142:}{: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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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两位版主的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2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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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8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歌声悠扬 发表于 2012-10-28 15:22
拜读。一剑兄辛苦。

多谢!{:soso_e163:}愿你的歌声更加悠扬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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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8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小菜一碟 发表于 2012-10-28 15:28
辨明人仙的确很有必要。祝贺一剑兄!

谢谢两位版主的支持!{:soso_e163:}{: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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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久仰!佩服!一剑兄,做学问态度,着实让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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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峰兄鼓励!望不吝赐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28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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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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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峰兄提供宝贵资料!但遗憾的是,我打不开,阅读不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29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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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观峰辨水1 发表于 2012-10-28 19:05
久仰!佩服!一剑兄,做学问态度,着实让人钦佩!

谢谢观峰兄鼓励!望不吝赐教!{:soso_e181:}{: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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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9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本文写作及修订期间,曾有幸得到李作仁、石永刚、陈万华、邵官屯、前进人生、刘凤悦、麻山老怪、小菜一碟、阚东逝水、沧桑、平静、穿越时空等县内外文史界同仁、师友的热情指教与大力襄助,笔者在此一并致谢!{:soso_e18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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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9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观峰辨水1 发表于 2012-10-28 19:18

谢谢观峰兄提供宝贵资料!但遗憾的是,我打不开,阅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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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一剑兄又有新的研究成果啊,来学习学习!{: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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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你太客气了!比起你的长篇巨著,这太微不足道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29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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