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明人仙查源流,拨乱反正真相出 ——三论《搜神记》种玉故事主人公姓名 吴学俍 关于《搜神记》种玉故事主人公姓名的网上讨论进行了两个多月,许多网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显示了玉田论坛学术气氛的浓厚。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一些网友贡献出很多平时难以寻觅的珍贵资料,为深入探讨本论题打下了良好基础。笔者通过对这些正反意见及所获资料的认真研究,又引发出了一些新的心得体会,特献上供有兴趣的网友参考,错谬之处还望同道批评指正。 一、只有辨明人、仙,明确研究对象的学术范畴,才能排除研讨当中的思维逻辑混乱现象。 《搜神记》是一部志怪小说集,研究其中的某个人物通常属于文学研究范畴。但《搜神记》一书自东晋问世以来流传中呈现的各种不同版本,既属于文学书籍,又属于版本史料。而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是:最早的《搜神记》版本中无终山种玉故事的主人公姓名,这个题目则属于历史研究的范畴。 《搜神记》中无终山种玉故事的主人公(以下简称“种玉者”)阳雍伯是有生活原型的,他就是《水经》中的“翁伯”。北宋李昉等人编纂的《太平御览》卷四十五《河北诸山》篇中引用了三国时地理学著作《水经》中的一段故事:“翁伯,周末避乱无终山,山前有泉水甚清,夏尝澡浴,得玉澡架一双于泉侧。”这个故事即《搜神记》中那篇“阳雍伯种石得玉”志怪小说的生活原型。由此我们可以将生活中的人物原型“翁伯”与志怪小说中的主人公“阳雍伯”作一下类别区分:“翁伯”属于“人类”;而“阳雍伯”则属于“仙类”(阳雍伯与神话小说《西游记》中的主人公孙悟空属同类),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防止研究中将两类不同事物混淆一起,造成思维逻辑混乱。 《水经注》中引用《阳氏谱叙》言:“翁伯是周景王之孙,食采阳樊。春秋之末,爰宅无终,因阳樊而易氏焉。”宋代以来,有些《翁氏族谱》将翁伯列为翁氏得姓的第三代世祖。有些《翁氏族谱》则认为翁氏属翁伯之后分支。这些都是对翁伯其人的姓氏及家族、后裔的研究,属正常的人学研究范畴。 值得指出的是:李剑国先生在《新辑搜神记》一书的注释中有一处讹误:见《阳雍伯》注2:“‘阳公字雍伯’,‘雍伯’,《水经注》又作‘翁伯’,云无终山有阳翁伯玉田。” 《水经注》卷十四中虽载有“山有阳翁伯玉田”这句话,但这句话应属引用或抄录、印刷中出现了讹误。证据有二:其一、北宋李昉等编纂的《太平御览》卷四十五记载:“《搜神记》云:无终山,又有阳翁玉田。”其二、北宋乐史等编著的《太平寰宇记》卷七十记载:“《搜神记》云:无终山,有阳翁玉田。”《水经注》中此处的“阳翁伯”应为“阳翁”,“伯”字应属后来误加。阳翁伯是人,他不应当进入种石得玉的神话之中。 此外,有的论友通过引用《史记.货殖传》载:“贩脂,辱处也,而雍伯千金。”和《汉书.货殖传》载:“翁伯以脂而倾县邑。”这两句话,以及光绪十年《玉田县志》凡例中:“翁伯即雍伯也”的说法,引申出:“种玉主人公原是卖油翁”的观点。实属毫无根据地将两个与《搜神记》种玉神话无关的人类强行拉入仙类,其效果也不过是造成思维逻辑混乱、研究对象混乱而已。 二、查清传承源流,找出致乱原因,就能透过“乱象纷呈”的表象,发现“种玉者”姓名传播变异真相。 有关“种玉者”姓名的《搜神记》文献版本,根据李剑国先生《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90条统计:记载为“X雍伯”者27部(次);有关种玉者雍伯之姓氏:记载为“阳”者14部(次);记载为“羊”者6部(次);记载为“杨”者6部(次);记载为“王”者1部。(笔者注:《孝德传》、《仙传拾遗》不属《搜神记》版本,应另议。)真可谓:“乱象纷呈”了。但只要我们仔细考查这些版本,便可发现如下规律性现象: (一)、源头不乱,主流不乱。 1、《搜神记》为东晋干宝编著,原版本已不可见。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所引《搜神记》种玉故事版本为目前已发现最早版本,“种玉者”姓名为:“阳雍伯”。北魏与东晋两个朝代前后交错,《搜神记》与《水经注》两书成书时间较近。且《水经注》一书历代不禁,一直流传,没有发现异本,因此,这个版本应当是可靠的。 2、三种唐代写本——“未经污染之绿色版本”。 唐写本伯二五二四号类书残卷《报恩篇》(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敦煌宝藏》斯七八号及二五八八号均为唐人原本史料,所引“种玉者”姓名均为“阳雍伯。” 3、《新辑搜神记》一书中所引四种唐代文献:《初学记》卷八、《艺文类聚》卷八三、《古本蒙求注》卷下、《蒙求集注》卷下中“种玉者”姓名均为“阳雍伯”。 4、宋代、辽代、元代、明代、清代大量文献、考古资料、正史记载(请参阅笔者《搜神记种玉故事主人公姓名考》一文第三部分所列文献十种)中所引“种玉者”姓名均为“阳雍伯。” (二)、辽、宋时期——名不乱,姓氏乱。 辽代有两份考古资料:1、寿昌二年(1096年)《玉田东上生院无垢净光佛舍利铭并序》中记载:“雍伯种玉之后,因号玉田。”2、重熙十一年(1042年)车轴山寿峰寺经幢记,其中“种玉者”姓名作“杨雍伯。” 到了宋代,由于宋初那部普天共读、朝野同传的“盖世名著”《郡望百家姓》的风行于世,且书中载有“阳雍伯,一称羊公”之说,公然推出“羊公雍伯”,为天下人修家谱开了攀附名人之先河。于是乎,“羊(雍伯)”、“杨(雍伯)”、 “王(雍伯)”等异姓版本纷纷出笼,实可谓:“剪不断,理还乱”了。但乱象背后的实质是:一些人在修家谱时盲目攀附名人过了头,将志怪小说中种玉故事的主人公仙人雍伯硬拉到本家族去充当祖宗,这种乱,实在是荒唐可笑之举。其中是非,不言而喻。 (三)、元代——乱象已过,回归正本。 到了元代,干宝《搜神记》原书已经失传。但无论是官修史、志,还是民间墓志皆抛弃了宋代“强拉仙人充祖宗”的异姓版本,“种玉者”姓名又回归为《水经注》版本的“雍伯”、“阳雍伯。” 1、官修《辽史》卷四十《地理志四、蓟州、玉田县》中《搜神记》种玉故事引文:主人公为“雍伯。” 2、官修地理总志《大元混一方舆胜览》中,“种玉者”名:雍伯。 3、元代《故同知蓟州事杨公墓碑》记载:“种玉阳雍伯。” (四)、明代——变异版本,辑印讹误。 玉叟先生在研讨文章中提出:“成书于唐玄宗时期的类书《初学记》,在引用《搜神记》时也把主人公写成了‘杨伯雍’。”“那么,‘阳伯雍’的出现还可以追溯到唐朝前期。”这种观点,乍一听,似乎有道理;细考查,便发现缺乏证据支持。理据如下: 1、李剑国先生《新辑搜神记》第90条“阳雍伯”下注1:本条,...《艺文类聚》卷八三、《初学记》卷八......并引。 2、陈万华先生(网名19711021)2012年8月9日10:45发帖:举出日本藏南宋初建本《初学记》中“种玉者”姓名为“杨雍伯”。 3、陈万华先生2012年8月9日14:00发帖:指出“中华书记(局)整理本《初学记》,是伯雍,它依据的是清朝古香斋本。” 明代学者胡应麟(字元瑞)从《法苑珠林》等类书中摘抄撮录的二十卷本《搜神记》中,种玉故事主人公为“杨伯雍”,但这个版本的直接出处,至今尚未查明。在中华书局《新辑搜神记》一书的前言中指出:“现在的通行本胡应麟二十卷本《搜神记》,既没有干宝原书作依据,也不是胡应麟原定稿,极可能是在辑入《秘册汇函》时又被姚士、胡震亨动了手脚,大量取他书文字以充篇帙,远达不到善本的标准。”鲁迅先生将胡氏二十卷本《搜神记》称为:“一部半真半假的书籍。”这部书虽然在后来被收入《四库全书》,但该书所载内容(包括无终山种玉故事)在抄录辑印中几经辗转,愈亦增加变异讹误,因而是很不可靠的版本。 三、认真考核明、清各版本《玉田县志》相关论述,客观评价光绪县志所载《搜神记》“种玉故事”版本的可靠性。 (一)明代《玉田县志》寻踪 胡应麟辑录的二十卷本《搜神记》问世后,虽然在一定范围内“通行”,但并没能产生左右大局的影响。尤其是在“种玉故事”的发源地玉田县,明代及清代康、乾时期文献中竟没有留下任何反响痕迹。 重修《明一统志》卷一《顺天府.山川》中所引“种玉者”姓名,仍是按照《水经注》版本,作“阳雍伯”。 明代朝鲜史料《朝天录》中载有朝鲜使者许篈于万历二年出使中国日记,其中记载了途中七月二十七日经过玉田县境见闻:“......汉阳公雍伯种玉碑,碑在嘉靖十四年知县麻强建,县之得名以此事”。明代《玉田县志》编纂于明万历三十八年至三十九年,推测该县志有关种玉者姓名可能据碑记载为“汉阳雍伯”,并为后来的清代康熙、乾隆两版县志沿袭。
康熙二十年版《玉田县志》卷首载有当时玉田知县王光谟撰《玉田县志叙》云:“粤稽旧志,成于前代万历辛亥。邑称雍伯故里...固文献地也。” 康熙县志卷一《风俗》篇记载:“昔学博有对云:阳雍伯种玉而后,士多怀瑾握瑜;薛文清毓秀以来,地可比邹望鲁。” 光绪十年版《玉田县志》卷二建置志《学校》篇载:“明教谕元城钱通《玉田县儒学记》云:玉田,古无终子国也...如阳雍伯之种玉...藉藉有声于汉、宋间。” 以上资料显示:在明代玉田,无论是县志,还是学界,流行的仍然是《水经注》“阳雍伯”版本。 (二)康熙、乾隆县志记载 康熙县志卷一《沿革》篇载:“开元十八年,改名为玉田,以汉阳雍伯种玉得名。”《山川》篇载:“麻山,城北十五里,阳雍伯种玉之处。”《古迹》篇载:“种玉田,城北十三里。汉阳雍伯作义浆给行人。”卷六《寓贤》篇载:“阳雍伯,洛阳人,其事迹见种玉田。” 乾隆廿一年版《玉田县志》卷一《沿革》篇载:“万岁通天元年,始改为玉田县,汉阳雍伯种玉,故名。”《山川》篇载:“无终山,城东北三十里。《搜神记》:阳雍伯,性孝。父母没,葬无终山。”卷八《寓贤》篇载:“阳雍伯,洛阳人,其事迹见种玉田。” 可见,清代康熙、乾隆两个版本的《玉田县志》,尽管将种玉故事的时代认定为汉,但“种玉者”姓名仍然传承了《水经注》“阳雍伯”版本。 (三)光绪十年版《玉田县志》有关论述 (笔者注:本文所引相关资料均抄自光绪县志影印本,标点为笔者自加。) 1、《凡例》九:“《广韻》载:阳氏出无终,即今邑也。旧志以《搜神记》称:阳公伯雍,雒阳人。遂列之《流寓(寓贤)》,殊觉未安。昔酈善长述其碑文曰:今尤称为玉田阳。盖自伯雍迁无终始易为阳氏。种玉娶女,遂成巨族。故言阳氏者必称玉田。今改入《乡型》,非漫为借才异地。” 2、《凡例》十:“《搜神记》载阳公,未著其时代。近世《广舆记》有汉阳雍伯之称,不知何本。旧志同之。今考《水经注》及《路史》注,各引《阳氏谱叙》云:翁伯于春秋之末宅无终。翁伯即雍伯也。故兹志定为周人,并依干宝称伯雍,不曰:翁伯、雍伯。千(干)书最古,从其朔也。”(笔者注:本段断句及纠错,参考了“种玉人家”论友的研究成果,特此致谢!) 3、卷二舆地志《沿革》篇载:“万岁通天元年,始改为玉田县,以周末阳伯雍种玉故名。” 4、卷三《山川》篇载:“无终山,城东北三十里。《搜神记》云:阳公伯雍,雒阳人,性孝,从父母至无终。父母没,葬无终山,遂家焉。山高无水,伯雍施义浆坂头。三年,有人以石子一斗与之,曰:“种此得美玉,并得美妇。”后果得双璧于所种处,以聘北平徐氏女。天子闻其异,拜为大夫。乃于种玉地四角做大石柱,各一丈。中央一顷,曰:玉田。”(笔者注:此即“阳伯雍”版本。) (四)对光绪县志《搜神记》“种玉故事”版本的质疑 所谓《搜神记》“阳伯雍”版本,在光绪十年《玉田县志》刊行之前世上是不存在的,该版本当属光绪县志编纂者首次引用。玉叟先生在《再说阳伯雍》一文中认为:“旧县志编纂者写出‘阳伯雍’这个姓名有可能有其依据,只是我们尚未发现。”种玉人家论友在《“阳伯雍”存在的合理性》一文中强调:“‘阳伯雍’作为种玉主人公的姓名有其合理性。他是《玉田县志》的编纂者综合多种史料,通过客观公正的理性分析,所得出的恰当结论。”两位的高论是否成立,笔者不敢妄评,还是让我们共同来鉴赏一下光绪县志编纂者在该志《凡例》中所作的自我说明吧! 关于引用这个版本的依据,光绪县志《凡例》九中称:“旧志以《搜神记》称:阳公伯雍,雒阳人。遂列之《流寓(寓贤)》,殊觉未安。”笔者粗解这段话的意思是:“旧县志因为《搜神记》中记载:‘阳公伯雍,雒阳人。’就将他列在《寓贤》篇中,(本县志编者)觉得特别不妥当。”但通过对比光绪县志之前三部玉田县志相关内容,不难发现:在明、清三部旧县志中均没有“《搜神记》称:阳公伯雍,雒阳人。”的记载。可见,这种依据明显出自光绪县志编纂者的虚构。 为了增强该志所引“阳伯雍”版本的说服力,该编纂者又虚构出自己持有或见过干宝原书的证据。光绪县志《凡例》十中称:“故兹志定为周人,并依干宝称伯雍,不曰:翁伯、雍伯。千(干)书最古,从其朔也。”将这段话译成白话文,意思大致是:“所以本县志(将他)认定为周朝(末期)人,并且根据干宝(原书)称其名为伯雍,不称呼他翁伯、雍伯。(我持有或见过的)干宝原书是最古老的版本,依从它(才是)正根儿啊!” 先说旧县志上有,其实真没有。再说自己持有或见过干宝原书——真正古本,其实也没有。难道这就是光绪县志编纂者的“客观公正”与“恰当”之举?笔者愚钝至极,竟百思难得其解,惟有发自内心地感叹自己的执迷不悟。 (五)笔者最后结论 笔者曾在前两篇研讨文章中评论光绪十年版《玉田县志》编纂者的上述行为是“造伪欺世”,被反方论友批判为:“有辱先贤,定罪太重”、“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并强烈要求笔者修改该“过分偏激观点”。论友盛情难却,笔者经过反思,愿意从命。现特别声明:收回以前文章中的“过分偏激观点”,郑重修改为:光绪十年版《玉田县志》中的《搜神记》种玉故事“阳伯雍”版本是最不可靠的! 笔者最后结论:《搜神记》中无终山种玉故事的主人公应当叫“阳雍伯” 。 2012年10月5日至7日于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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