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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认为家人不属于第三者。第三者责任险是指驾驶人发生事故时,本保险第三者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车上人员 (有座位险)。亲属之间发生车祸,说是免责的。保险公司说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可以是车主或者其他人。
是在仓库门口发生事故,不是道路的说法是不对的。侵权法规定,包括道路和非道路,道路以外事故是参照办理的。限额是理赔的。先是强险,然后商业第三者险赔偿。
二、偶然之间发生了。保险公司出发点是骗保。首先是120急救,调查交通事故,出现场检查,鉴定,出具责任书。认定因果关系事故的真实性。如果骗保涉及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的。
本案法院会考虑受害人利益的。公平和内心判断。保险公司拒赔是家庭成员和代管损失。家庭成员不是法律概念。只有近亲属。格式条款要遵循公平原则。要明确提示,要承担责任。 所以,本案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三、保险的十不赔:
撞到自家人不赔;
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损害不赔;
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不赔;
水深强行打火不赔,是由于操作不当;
送修不当不赔;
拖带不当不赔;
私自加装设备不赔;
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没有经过定损不赔;
车上只是零部件被盗不赔。
此外无证、酒后驾驶等不赔。
四、一个人所有两辆车相撞,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虽然是同一个人,但是是两份合同,根据责任,按照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赔偿。可以勘察现场,报警。
五、受伤后可以一次和解吗?答:一次性了结只要双方同意是可以的,二次手术费可以确定的,可以的。所以,不建议不确定的。
和解不了的,起诉要是现有损失。
六、三岁女儿右胫腓骨骨折,无法上幼儿园了,损失都有啥: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修学费可以算作精神损失费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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