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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悦律师解读:共有产权多了,继承份额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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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一、房子是1994年买下来,当时有我和父母还有二哥三哥五个户口。登记父亲一个人名字,去年父亲去世,母亲健在,遗产怎么办?
     答:没有其他同住人异议,就是遗产继承了。当时同住人要写清楚,遗产的继承是物权20年。一半属于父亲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母亲、子女、父母是法定继承人。当时同住人都是共有产权人,父亲份额就缩小了。
     二、我有一儿一女,儿子出钱买下了公房产权,老伴的名字,老伴去世了换了我的名字了。儿子出钱置换新房,并与女儿协商以10万元补偿后,女儿迁出户口,产权证写了我和儿子的名字。想把房子留给儿子,怎么操作好?
     答:这个协议有效,产证是写你和儿子名字了。可以再写个遗嘱给儿子的。
     三、我是外地户口,房子还没有动迁,结婚证还没有开好了,能否在产权证上加上名字?
     答;婚后动迁可以适当考虑动迁人口,如果按照砖头动迁时麻烦的。从感情不愿意开结婚证。跟随你的心,听从你心灵的召唤。
     四、拆迁后分割一套安置公房,安置对象是父母、弟弟、姐姐还有姐姐女儿。95方案时,弟和父母各出了一半房款,加上母亲工龄买下产权。产权是弟弟一个人的名字。之后母亲将户口迁走了。该售后公房母亲是否有份?
     答:职工家庭售后购买协议书是有效的,六十岁以上是承诺书 有居住权的。一直可以住在这里的。办理时有瑕疵了,可以要求撤销的。母亲是一直不知道的。自知道开始,可以对九五方案购房印章是无效的。
    五、2000年3月份,结婚,2003年在公婆资助下买下公房产权,我出了一部分钱。产证写上了其他三人名字。没有我的名字怎么办?
     答: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到了妻子利益了。按照买卖加上去父母的名字,是恶意串通的。缩小了你的权益。确定无效诉讼费用偏低的,按照50元。行为是没有标的的。名字恢复过来了。直接加上了女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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