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田县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2011年“天长地久杯”外宣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了全面、形象地宣传玉田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展示玉田的自然美景及人文环境,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和谐玉田的热情,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玉田县“天长地久杯”外宣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旨
从艺术的角度挖掘玉田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人文精神、自然景观等方面的亮点,为全方位对外宣传、展示玉田形象提供影像资料。
二、大赛冠名
本次外宣摄影大赛由“玉田天长地久影楼”独家冠名。
三、参赛范围及作品内容
全县各级各单位及县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展现玉田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
2、展现玉田县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美丽景观以及反映玉田城乡群众崭新风貌的其它内容;
3、展现玉田秀美的旅游景点和自然风光。
四、评选形式
本次外宣摄影大赛由中共玉田县委宣传部主办,凡参赛作品统一由县委宣传部进行网络发布,通过初评投票后,邀请国家及省、市摄影家协会和玉田县文联领导进行总评。
五、参赛时间
2011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价值人民币1000-1500元的礼品及获奖证书;
2、二等奖2 名,各奖价值人民币500-800元的礼品及获奖证书;
3、三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300-500元的礼品及获奖证书;
4、优秀奖20名,各奖纪念品、天长地久影楼优惠券和获奖证书。
七、参赛需知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在本次组织活动中所拍摄的原创作品,谢绝已经在全国、省级、市级影展或比赛中入选和获奖的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体裁不限,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思想性或艺术性,黑白、彩色照片均可,每位参赛人员送稿数量不超过4件。
3.参赛作品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进行电脑后期特技制作、改变原始影像,一经发现违规,即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5、参赛作品上传到邮箱:858393078@qq.com或直接报送到县行政中心430室,联系电话:6114628。上传时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可附简要文字说明。参赛作品投稿截止日期是2011年10月10日(以作品到达邮箱为准)。
6、玉田县委宣传部将通过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对比赛情况进行动态播报,并将对此次活动予以公开总结表彰和展出。
7、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出版书册和广告宣传,不另付稿酬。
中共玉田县委宣传部 201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