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届百名“中华艺术成就奖”紧急征集选拔启事 主办单位:中华文艺作品研究会、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国音乐作品交流协会 承办单位:比约艺术 支持媒体:《中华文艺》杂志、中网资讯、中国戏网、搜狐文化、新浪文化等 一、征集对象:国内从事文学、书画、音乐等艺术创作及研究的专业人士及广大爱好者。 二、征集时间:2012年8月20日起至2012年10月5日止,11月初公布结果。 三、征集范围: 1、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诗词、楹联等,发表与否不限。 2、书画类:发表与否不限,只需提供作品照片。 3、音乐类:词、曲可单独申报,欢迎音乐成品申报,均提供电子版。 四、免收征集、评审费用。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题材不限。 2、作品需注重艺术性、时代性、创新性的统一。 3、作品发表不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4、规格要求:(1)文学类作品字数不限,除已出版的专著外,均只需提供电子版,作品专著提供样书两册;(2)书画作品装裱不限,只需提供作品照片,不收原件;(3)音乐类作品已经出版专辑的,需提供专辑两张,其他作品均需提供电子版。 5、作者投稿应注重作品质量,每位作者最多参赛作品为五件,每人附一份200字左右的个人艺术简历及详尽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由国内知名作家、书画家、音乐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每件参选作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审核,最终评出首届“中华艺术成就奖”100名,“中华艺术优秀奖”200名。 七、参选作者回报: 1、获选作者将获得由中华文艺作品研究会、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国音乐作品交流协会共同颁发的首届“中华艺术成就奖”及“中华艺术优秀奖”精美证书及奖杯一个。 2、获选作者及作品均以专栏形式刊登在《中华文艺》杂志特刊中,获选作者将获赠杂志五本。 3、每位获选作者,均给予网络新闻宣传,每人刊发五条百度搜索新闻,详尽介绍每位作者及作品。 4、各类获选作者颁发中华文艺作品研究会、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国音乐作品交流协会的各类专项收藏证书。 八、作品投寄方式: 2、文学类作品专著及音乐类专辑邮寄至承办单位: 地址:河北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八户 比约艺术 收件人:梁桂花 邮编:064003 电 话:15324350396 3、所有获选作者一律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敬请注明每人的电子邮箱,无邮箱者视为弃权。因人力有限,启事中已说明问题不再解答,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QQ:1421702851。 中华文艺作品研究会 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 中国音乐作品交流协会 比约艺术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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