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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会啦!首届!征文发表作者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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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那个女子”征文发表作者笔会启事

《新玉田》报社、玉田论坛联合举办的“那个女子”征文活动已告一段落。截至截稿日期,共收到来自北京、廊坊、玉田等地的39名作者投来的49篇征文。作者们出于对文字的热爱和对“那个女子”的深情,塑造了一个个令人难忘的形象,写下了一段段感人的故事。文章不管是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来说,都是令人欣喜的。

作为《新玉田》报社、玉田论坛联合举行的一次大型活动,首次征文就能取得如此的成绩,是离不开广大朋友和作者的大力支持的,在这里,对所有关心支持此次活动的朋友们表示深深地感谢!一位作者说得好,参赛只是一个形式,借助这次活动,表达自己对“那个女子”的感情,才是自己最真实想法。是的,热爱生活的感情,才是我们在文字的道路上一直向前的原因吧。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碰撞、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在文学造诣上共同进步,也为了使《新玉田》报纸和玉田论坛的文学内涵之路发展得更好,更上一层楼,特举办征文作者笔会活动。

参加人员:

征文在《新玉田》报发表的作者。

参加方式:

组织者会在玉田论坛主动联系参加活动的作者,请注意查收相关信息,也可电话报名。

活动时间:

6月14日

活动地点:

蓟县黑峪神秘谷景区。

活动内容:

交流创作体会、发放获奖作者纪念品、聚餐、共议《新玉田》文化副刊的发展、自由活动(拍照、登山、赏景、聊天)等。

活动路线:

14日早七点半前到达广播电视局,集体乘车出发。

相关提示:

私人物品如相机、纸巾等请自备。参加活动的朋友,需服从组织方安排,以保证人身安全。对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组织方不负责任。本活动一切费用由《新玉田》报社负责。

联络方式:

报社电话:0315—6123455。

简单+自然QQ:398215971。



二○一○年六月七日

发表于 2010-6-7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不是作者能去不
发表于 2010-6-7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发表于 2010-6-7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发表于 2010-6-7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可以啊,顶着果子的名字去,还有10个空缺。再者说了,北京廊坊的作者也不一定去啊。应该在那里住一晚上,大 ...
错过 发表于 2010-6-7 17:29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强调几个重点.
一是参加资格:此次征文在《新玉田》上发表的作者。
二是费用:由《新玉田》报社负责。
三是我会用站内短信的方式联系相关人员,互相留下联系方式。
发表于 2010-6-7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建议:
下次征文之前应该把后续事情交代一下,我想活动会更精彩!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按照之前的计划是给征文发表的作者发奖品,这个在征文启事里说了;笔会是《新玉田》报社在比赛后期主动提出的,而且报社负责人也在某个帖子里说的,当时再改征文启事意义不大了,所以没有改。
如果以后我们再组织类似的活动,一定在之前商量好,发帖说清楚。
发表于 2010-6-7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不捧钱场 捧个人场住笔会圆满成功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不捧钱场 捧个人场住笔会圆满成功
假语村 发表于 2010-6-7 20:50



    这是文学版块第一次组织线下活动,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极端的不公平。新玉田发表的文章就可以去了吗?新玉田没发表,《冀东文艺》发表的算不算?还是多多 ...
错过 发表于 2010-6-7 22:08



    《新玉田》主办的,当然是需要在《新玉田》上发表的啦,这也算是和《新玉田》一同成长的一个经历。总不能在别的报纸上发表,让《新玉田》奖励吧。
一些奖励只能给发表文章的作者,在之前的征文启事里也说了,AA是个不错的建议,可以以后考虑,本次的活动方案早已定下来,当然不能改。
尤其是要提醒的是,这活动我负责一部分,但不是主办方,决定权也不在我,我也没有权力一意孤行,更不想伤众,还好,许多写东西的人,对于表达感情比较重视,而不是后面的奖励。如果再举行类似的活动,一定会加主办方商量好,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实在是不能照顾全面,也请大家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建议文章结集出版。,文化口哥们有熟人,适当收取部分费用。对了,内部发行应该没什么费用吧。看看 ...
错过 发表于 2010-6-7 22:16



    谢谢建议,上次征文就有过这种想法,但是总感觉不够成熟,不过这肯定是一个趋势,到时还要大家一起商量运作,也欢迎提供帮助,呵呵。
发表于 2010-6-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有几篇文章已经在《新玉田》上发表了,是否给大家一个公示。看看能去的几位是否真能促进《新玉田》副刊的发 ...
错过 发表于 2010-6-8 09:51


    说真的,不止一次在书报刊上发表东西了,这次征文,是因了心情,确切地说是因了锦瑟,让我有了想写的冲动,不是冲着征文奖品才参加的,重在参与,至于发表和笔会,还真没多想。玉田论坛给大家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而《新玉田》副刊又想借助这个平台扩大自己,这是双赢的事情。先不论大家能否促进《新玉田》的发展,但确是《新玉田》给广大文学爱好者一个很好的氛围空间。就象老巴的驴行队伍,不是从小到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吗?大家基本上都在玉田,网下交流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有人想见果子和歌悠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至于俺苏小娅,典型的年老色衰型恐龙(见了晚上会做噩梦滴~~~),不惦记也罢。


    祝玉田论坛和《新玉田》副刊越办越好。

发表于 2010-6-8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16# 错过


   
发表于 2010-6-8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说真的,不止一次在书报刊上发表东西了,这次征文,是因了心情,确切地说是因了锦瑟,让我有了想写 ...
苏小娅 发表于 2010-6-8 11:54



    娅姐这话说的,,,前面九成的话都太有道理,有客观公正,但最后那句,就不实在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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