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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玩“一夜情”染性病状告网友该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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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核心提示】刘燕在网上与罗刚相识并与其过夜后不久,便发现自己得了妇科疾病。刘燕遂将罗刚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费总计5万余元。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罗刚赔偿刘燕医疗费3000元。宣判后,两人均提出上诉。12月4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刘燕诉讼请求。(12月06日《兰州晨报》)

应该!做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8.12%) 16




不应该!必定是双方自愿的!(80.20%) 158




蛋疼!没玩过!(11.68%) 23




 


寻春赏花却因“春尽花谢”悔之晚矣!明明是当初“怅然若失”,而如今又“懊悔不已”,却还“不须惆怅怨芳时”懊恼至极,留下的只有永远的深深惋惜。这不,笔者昨日在网上看到《 女子“一夜情”后染病告男网友被法院驳回 》的报道说的就是这个理。据报道,女子因在网上与一男网友相识并与其发生“一夜情”后不久,便发现自己得了妇科疾病。随后就将男网友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费总计5万余元。看后,让人觉得这“得意尽欢”的背后还是让人没有了及时享乐和失意的潇洒。
说实话,原以为这“周瑜打黄盖”的“一夜情”, 也许是人生苦短,让一些人在努力地追求完美,以至于不留下终生的遗憾。那料想,人生之路总是“枝枝蔓蔓”,无处不是岔路。大家都知道,这西方人玩的“一夜情”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不论是传统的“一夜情”,还是现在盛行的网络“一夜情”,说实在的,都是在深深的勾勒起每个人心底深处的一段“寻春赏花”的空间。你承认也好,否定也罢,只是大多数人没有勇气付诸行动而已。不过,笔者倒是觉得,在这网络发达的今天,人们对性的看法越来越大胆放肆。
就本案而言,你看,在一娱乐场所上班的年轻女子在网上结识男网友几天后,就与人家在出租屋内发生了“一夜情”,就很能证明如今的年轻人对性的大胆放肆。笔者在网上也注意到某网站的调查,如果在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情况下你愿意接受“一夜情”吗?结果是90%以上的男士表示赞成,也有近40%的女士示可以考虑。这是不是很能说明受西方人的某种价值观念的冲击,使得一些人丧失了正知正见,不相信“因果报应”这一自然界法定的规律?本案的女主人因玩“一夜情”染病是不是这个道理?
平心而论,该女子玩“一夜情”后染病状告男网友的做法是有欠考虑,难怪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不过,在笔者看来,虽说“一夜情”、“非婚性爱”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却都超越了国人的道德底线,这是不争的事实。从道德角度来说,一夜情有悖于正常的性观念,对人们的性观念形成新的冲击。道德对这些性活动之所以不容忍,并不仅仅在于其传染性病,而在于这些性活动会对社会风气、社会环境、婚姻家庭等带来的严重危害。就从女子玩“一夜情”后染病状告网友来说,就是社会的大问题。
毋庸置疑,“一夜情”能给男女双方带来生理上欢愉的同时,也带来的种种恶果,更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这种缺少真情实感,缺乏责任心的“快餐式”的“一夜情”泛滥,给传统的家庭模式带来危机,必然会带来性病的泛滥,最终的结果是影响社会的安定。另外,从妇女维权的角度来说,一夜情对妇女造成的伤害远大于男性,女性在进行一夜情之前应该意识到这一点。由此看来,一夜情的日益风行,确实从一侧面反映出我们传统的情感道德理念,在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生活方式所显露的困顿和迷惑。
最后,笔者想说,任何人如果自己的选择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也就没有是非对错之分。也就是说,你今天的选择就决定了你明天的命归何处,但问题是,没有人能提前预料到后面发生的一切。因此,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看来不简单!在怪他们自己的同时,是不是也得找找背后的缘由?要知道,一夜情不是一种“情”,它只是一种冲动、一种发泄后的虚荣和满足。如今这耐不住寂寞的男女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游戏中,女方后悔告网友,能不能对大家有所警示,有所反思?毕竟世上没有后悔药!
发表于 2012-12-8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怪自己吧,能怪谁?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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