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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布衣人家

求是:袁开第其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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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16# Guest from 27.191.175.x


    谢谢老师。
发表于 2011-5-2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李老师如椽巨笔书写玉田历史,令人钦佩!好文章,资料详实,文笔练达。拜读了。
金柳 发表于 2011-5-23 18:28



    请问,哪里有捧臭脚培训班?
匿名  发表于 2011-5-26 10:12 | 来自河北
回复 15# 刘凤悦


   回复玉叟老师
    袁公在黎平任职期间干了九件大事,平息匪患只是其中一件。况且,剿匪的主力是官军与湘军,袁公只是协助,有时处理个别小股匪盗及大战的善后事宜。但他从爱护百姓的高度出发,尽量少杀人,保护了大多数参与百姓,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这种做法是难能可贵的。您说他“罪莫大焉”实有夸大其词之嫌。我认为,袁公的做法,与老于成龙平息匪患的做法不谋而合,正体现了他们爱民谋国的博大胸怀。恕我直言:这种从概念出发,以偏概全,无限上纲的评论方法已经过时,可以休矣!
匿名  发表于 2011-5-26 11:43 | 来自河北
回复 19# Guest from 110.243.103.x


    同意您的观点!不能一参与镇压农民起义就是坏人!就罪大恶极,就一票否决。除了老于成龙,岳飞也曾镇压过杨幺起义,但并不影响他的“民族英雄”形象。哪个历史人物没有时代局限性?后人评价,应具体分析,客观公正!
匿名  发表于 2011-5-26 14:48 | 来自河北
回复 20# Guest from 110.243.103.x


    赞成
发表于 2011-5-2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16# Guest from 27.191.175.x
关于 本贴讨论 :

刘凤悦  律师 14:32:23
嗯,我原来不知道是李老师,冒犯了。
刘凤悦  律师 14:32:41
只是有感而发
刘守学 14:33:05
写的挺好的  
刘守学 14:33:25
他让我把所有评论都打打印出来,回去研究去了  
刘守学 14:33:39
想听听反方面的意见  
刘凤悦  律师 14:34:19
我没有 过多辩解,所谓的诉师不是律师的观点。我认为:正是古时候打压诉师,造成我国自古法治不彰。
刘凤悦  律师 14:34:34
这一点希望给你说明。
刘凤悦  律师 14:35:27
致使国人耻诉厌诉,鄙视诉师。
刘守学 14:35:55
您的观点可以写篇论文  
刘凤悦  律师 14:36:17
即使当时是衙门雇佣的 专门 给人写诉状,也是律师 的萌芽。
刘守学 14:36:46
李老师掌握这么多袁开弟的资料,确实不易  
刘守学 14:36:54
他用了一周时间写出来  
刘凤悦  律师 14:37:11
正式叫律师是清末,是西方传来的。
刘凤悦  律师 14:37:19
李老师我很敬佩
刘守学 14:37:24
他的大作《王清任与医林改错》要出版 了  
刘守学 14:37:49
您是从律师的角度来评论  
刘凤悦  律师 14:37:56
听过他的讲课《谈骨气 》很好。
刘守学 14:38:03
是吗  
刘凤悦  律师 14:38:03
是的。
刘守学 14:38:13
一中的老教师了,很有文学功底  
刘凤悦  律师 14:39:14
但是 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此文不应张扬传主打压诉师的 行为。
刘凤悦  律师 14:39:43
这是 封建专制人治的产物。
刘守学 14:40:05
古代恶讼,以为耻  
刘守学 14:40:20
对统治阶级不利  
刘凤悦  律师 14:40:38
而且:我看他们 的文笔 深受文革影响 。绝对化。偏激。
刘凤悦  律师 14:40:52
一个人有好也有坏。
刘凤悦  律师 14:40:58
人无完人。
刘守学 14:41:01
文章太长,我没细看。  
刘守学 14:41:22
我建议他缩成2000字,可以投唐山报  
刘凤悦  律师 14:41:28
应当适当的写不足,更显魅力。
刘凤悦  律师 14:41:46
这才是把人物写活了。真实了
刘守学 14:42:00
对  
刘守学 14:42:06
正反都要写  
刘凤悦  律师 14:43:12
就像卡恩,虽然性丑闻,但是,金融界仍然赞扬他是 时代的英雄。挽救了金融危机。
刘凤悦  律师 14:43:44
我们需要去除 非好即坏的思维。
刘守学 14:43:49
人无完人,看主流  
刘凤悦  律师 14:43:54
对的。
刘守学 14:44:16
现在人们评价李鸿章,也不一律叫卖国贼了  
刘凤悦  律师 14:44:20
比如 :写打压诉师,就可以写成他的不足。
刘守学 14:45:04
中国人习惯歌功颂德,回避不完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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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评价历史人物应该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而不能求全责备。袁开第本人作为清封建王朝的官员,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对起义军进行剿抚,体现了其狭隘的“忠君”思想。但他减轻苗民负担、发展经济、支持教育,同样反映了其勤政、爱民的可贵的一面,虽然他的目的仍然是为了维护清王朝统治,但同样使当地人民受益,也因此受到当地人民的称赞!
发表于 2011-5-2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袁开第其人 求是  袁开第,字杏邨,玉田县石臼窝镇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己酉科拔贡。始任内阁中书,同治 ...
布衣人家 发表于 2011-5-21 21:50



    这是人物传记吗?
发表于 2011-5-2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回复  布衣人家


    对袁开第的评价,关键在于对贵州苗族起义持什么观点,因为袁开第积极参与了镇压苗 ...
玉叟 发表于 2011-5-23 17:48



   
匿名  发表于 2011-5-26 15:53 | 来自河北
回复 22# 刘凤悦


    您好!关于晚清讼师的话题,我还想与您聊几句。史学界一种公认的观点是:晚清讼师的形象不佳,普遍职业道德低下。他们与贪官污吏沆瀣一气,合伙欺压百姓,已成为公害。百姓对其深恶痛绝。袁公为老百姓着想,敢于破开情面,从身边着手整治这些肮脏丑类,实为大得民心之举。不能认为是此举就是打压律师,干扰法制。
  律师是民主法治社会的精英,在专制社会,律师只是一种就业门路,不可能发挥诉讼主导作用。不是社会的不公正评价导致律师地位不到位,而是现有法制框架设计没给律师应有的权位。君不见,《律师法》已实施多年,至今连北京、天津的看守所都落实不了律师依法应享有的会见权,这究竟是律师的悲哀,还是法律的悲哀?
发表于 2011-5-2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26# Guest from 110.243.103.x


      您第二段说得好,说得深刻。没想到您对法律制度设计、对律师境遇如此的了解和深刻。谢谢你的理解。

      惟愿史学家、文学家写出立体的历史人物。不仅励志,也培养、规训人们多元的思维方式。
发表于 2011-5-26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20# Guest from 110.243.103.x

   您在这里没有骂贵州苗族起义为“匪”为“盗”,我感到很欣慰。因为称呼的改变,似乎意味着立场观点的改变。

    (原贴里说了句让局外人费解的话,引起种种猜测,不好意思。决定将其抹掉,并望网友恕罪。)


   
匿名  发表于 2011-5-27 12:49 | 来自河北
回复 28# 玉叟


    我发觉玉叟老师有些敏感,讨论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开透明,天平自在人心。是非高下,玉田文史界同仁自有公论。
   希望双方本着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相互尊重,平等讨论,用证据说话,戒意气用事,使这场讨论有益于玉田文史事业的发展。
发表于 2011-5-2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13# 邵官屯


   
我觉得后人该做的事,应该多搜集汇总材料,少下些结论。




菜疙瘩举双手赞同邵兄的观点!
最重要的是多搜集资料。亮明自己的观点也无妨。但主要的还在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读者自己去评判作者的结论。
关键在论据。把你的证据展示给大家。
发表于 2011-5-2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16# Guest from 27.191.175.x


    游客先生您好!
菜疙瘩不懂法律,但对于中国传统讼师的地位与作用很感兴趣。他们这一群体与后来近代(西方)观念的律师有怎样的差异?中国近代意义的律师在晚清又是如何产生的?民国时期中国地方社会的司法制度与律师所起作用又怎样?承审员有多大的司法独立性?菜疙瘩希望读到相关论述文字,不知您能否提供帮助?先行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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