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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旧县志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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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不要让旧县志牵着鼻子走


了解玉田县的历史文化,离不开古人编纂的旧县志,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比较丰富的历史信息。但在阅读旧县志时,不能囫囵吞枣,不能兼收并蓄,因为它大肆宣扬忠孝节义,那里面即有蛋白质、维生素,又有苏丹红、三聚氰胺。以唯物史观为武器,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标准,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是唯一正确的态度。

                        

                    “忠义祠”的功与罪

在玉田文庙仪门外面,曾经建有“忠义祠”一座,是雍正七年(1729)遵照朝廷旨意修建的。顾名思义,这个祠堂所祭祀的是那些忠君报国不幸遇难的人员。据旧县志记载,咸丰七年(1857),一位“忠义”之士的牌位(或称神主)摆设到这座祠堂,享受祭祀。这个人名叫周彬,丁官屯人(今属林南仓镇)。

周彬在乡期间是位名传遐迩的“孝友”,还做了许多扶危济困的好事,他的品德简直是尽善尽美,无可挑剔。道光十九年(1839),他考中举人,后被选入国史馆当誊录,具体职责也就是抄抄写写吧。咸丰七年(1857)被派为祁州学正——这个职务大体上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局长,正八品。

上任不久,农民起义军——捻军就把祁州城团团包围,周彬奉命协助知州据城固守。他心里明白,捻军骁勇善战,势不可当,祁州已成孤城,被捻军攻陷是迟早的事。他把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决心与祁州城共存亡。他姪子周熙绩是随他一起来祁州侍候他的,他把侄子叫到身边,神情悲壮地说:“与祁州城共存亡是我的职责,你就准备收取我的尸骨吧!”

没用多长时间,祁州城就被捻军攻破,周彬拼命抵挡,弄得遍体鳞伤。在守城无望的情况下,他跑到文庙之内上吊自杀了。这一天,距他上任的第一天仅仅三个月!周熙绩悲痛万分,整理了叔叔的尸体,装在棺材里,运回家中。事后,直隶总督将周彬的“事迹”报送朝廷。朝廷为表彰他的耿耿忠心,赐爵为云骑尉,承袭三代,还责令玉田县把他的牌位供奉于“忠义祠”。

众所周知,捻军是在太平天国的影响下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军,他们反抗清朝政府反动统治的斗争具有不能抹杀的正义性。周彬顽固地与农民起义军对抗,是对腐朽没落的大清帝国的愚忠;对农民起义军来说,他是在犯罪,是在作孽。这样的“忠义”不但不值得提倡,反而应该受到谴责和批判。

在清代咸丰、同治年间,像周彬那样参加过镇压农民起义战争的玉田籍官员还有好几位,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石臼窝的袁开第。

袁开第,字杏村(或写作杏邨),道光二十九年1849拔贡,初任内阁中书。同治三年(1864),以知州衔选派到贵州省。而此时的贵州大地已经燃遍了起义烈火。贵州境内居住着苗族、侗族等多种少数民族,因为难以忍受清朝政府推行的民族歧视政策,难以忍受地方官吏的敲诈勒索,又受到太平天国起义的影响,他们揭竿而起,声势浩大,把地方官军打得焦头烂额。清廷对这些起义军恨之入骨,骂他们为“杠匪”、“苗匪”、“逆苗”、“窝盗”,骂起义军首领为“匪首”,并且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对这些少数民族起义军进行镇压。

袁开第到达贵州后,先被委任为永城(今永城县)通判。上任不久,当地就爆发了被诬为“杠匪”的苗族起义。义军来势凶猛,将永城团团包围。袁开第率众拼命死守,然后设下诡计将这股起义军击溃。此后,他又采取种种手段,招降苗族起义将士数万人,使永城一带的起义军受到重挫。自此,贵州督抚把他看作顶梁柱,一再给他加官晋级。同治九年(1870年)十一月,袁开第被提拔为黎平知府(今黎平县,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次年,铜仁府(位于贵州省东北部,与黎平府相邻)龙桑坪地区的苗族群众聚众造反,攻入县城,杀死县官,附近苗族群众纷纷响应,声势越来越大。袁开第“临危受命”,兼署铜仁知府。到任后,他采取“怀柔”政策,对起义军展开政治攻势,使很多义军将士思想麻痹,放下武器,各自回家。在起义军势力大大削弱之后,袁开第动用精兵,捕杀了起义军的首领,将这次起义镇压下去。

光绪元年(1875年)冬,黎平府有一支名为“滥练”的义军,联合六硐(贵州省平塘县境内)苗族义军,连续攻占永从、下江等几座县城。此时,四解牛地区的苗族人民群起响应,起义烈火燃遍黎平府。贵州巡抚知道袁开第在镇压苗族起义方面很有经验,又熟悉黎平情况,于是命他带领官军前往黎平府“剿捕”。在反抗烈火被扑灭之后,袁开第把起义将士的财产和土地全部收归官有。由于袁开第在镇压少数民族起义的战争中“功勋”卓著,他的官职不断高升。这也就意味着,他头上的“顶子”是用农民起义军的鲜血染红的。

旧县志载有《去思碑》碑文一篇,碑文撰写者与清朝政府唱的是同一个调子。遗憾的是,现在流传的介绍袁开第生平的资料依样画葫芦,把少数民族起义军骂作“匪”、“寇”,对袁开第镇压起义军的罪行不但不予批判,反而大加颂扬。对于这个问题,笔者不能不提个醒:我们不能让封建文人牵着鼻子走啊!

            

                                                         “庐墓”者的愚昧

孝,是指子女孝敬父母和长辈,这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至今仍在大力提倡。但是封建礼教把“孝”字强调到至高无上的地步,一些“孝子”在封建礼教的毒害下,竟然发展到痴迷愚昧的程度,这就有点不着边际了。其中,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哀毁骨立”、“庐墓三年”之类的陋俗。所谓“哀毁骨立”,就是在父母去世后极端悲痛,以致于身体瘦弱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所谓“庐墓”,就是在父母墓旁搭个小棚子,为父母守墓,少则一年,多则三年。请看以下两例:

管家铺村有个叫刘士琨的人,是位教书先生。父母生前,他千方百计侍候他们,尽管生活不是很富裕,也总是给他们买些可口的食物;父母闹病时,他跪在地上哭了三天三宿,以致于眼泪里带着血丝。母亲死后,他想去“庐墓”,但又想父亲还活着,还需要他在身边伺候,于是改庐墓为“省墓”,每天都要到母亲墓前看望,早午晚各一次,而且是风雨不误。每到墓旁,他都把家务事、心里话原原本本的诉说一遍,就像母亲在他面前一样。一次,正值大雪纷飞,他怕母亲在地下受冻,便爬在坟头之山,给母亲遮挡风寒,一直到雪停为止。

父亲死后,他便开始“庐墓”了,三年时间内,他每天都是席地而卧,从不洗漱。家里人给他送饭来,他得先向父母祭拜一番,然后再食用。百日后,他竟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要到地下陪侍父母,为此,他一连七天水米不进。妻子跪在地上哀求他,他跟没听见一样。没办法,妻子暗地里请来几位族中长辈规劝他,经这些长辈苦苦劝说,刘士琨才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轻生的念头虽然放弃,但庐墓还是要坚持到底的。在三年之内他没离墓旁草屋一步,只弄得蓬头垢面,长长的头发上长满虱子,头皮被虱子咬得生了疮。三年期满,他还是不肯离开。乡亲们心疼他,趁他不注意,干脆把那座墓旁草屋点了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这才断了他继续“庐墓”的念头。对这种愚蠢到家的行为,各级官员不但不加批评和劝阻,反而纷纷赠匾以示赞扬,匾上分别写着“庐墓三年”、“至性过人”等褒奖之词,真叫人匪夷所思。

玉田县名气最大的孝子当属李茂,请看旧县志的有关记载:“李茂,事母至孝,每日登堂必拜母,遇宴会尤恭谨。母卒,庐墓三年。有白兔绕其坟墓,乡人异之。成化间,有司上其事,旌表于门,恩授监生,官主簿,名载《明史》。”大意是:李茂对母亲特别孝顺,每天都要给她行大礼,每当家中晏请宾朋时他对母亲更为恭谨。其母去世后,李茂“庐墓”三年。大概是天神被他的孝顺所感动,有只白免绕着他母亲的坟墓行走数圈,然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这情景使乡里人感到惊异。成化年间(1465~1487),县里的官员呈报了他的“事迹”,朝廷极为重视,恩授他为监生,并委以主簿之职。此事载于《明史》。

在封建礼教盛行的时代,对李茂加以褒扬,还算说得下去,因为那年头时兴这个。可是,在李茂死了400多年后,在硝烟弥漫的抗日战争时期,竟然也有人拿李茂说事儿,那就只能说是别有用心了。这个人是谁?是日军讨伐队驻鸦鸿桥联队长松井。松井先派人找到了孝子李茂墓,又派人找到李茂的后裔,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划,于19426月举行了“重葬孝子李茂”的典礼。

举行典礼那天,松井带来军乐队,吹吹打打,好不热闹。自愿或被迫参加典礼的有:伪县长、自卫团总团长等军政官员,绅、商、学各界人士,当地部分学生,驻鸦鸿桥日本兵,加在一起共约800人。墓基上高搭黑色布棚,横幅写的是“悼念孝子李茂兴礼大会”。松井在大会上以宣扬“孝道”为掩护,大讲“中日亲善提携”、“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之类。

松井的狼子野心昭然苦揭:他要通过这种举动,为侵略者的脸上涂脂抹粉,进而麻痹玉田人民的神经。至于效果如何,已有历史作证,不须编者浪费笔墨了。

        

                                                   “节妇烈女”的悲剧

新中国建立前后,有一首倡导妇女解放的歌曲广为流传,这首歌的第一句歌词是:“旧社会,黑咕隆冬的苦井万丈深,妇女在最底层。”这句歌词通俗而又形象地揭示出旧社会妇女的地位与命运。为什么说“妇女在最底层”?因为封建统治阶级把“三从四德”之类的封建礼教强加在妇女的头上,使她们承受着比男人还要沉重的压力。“三从”是:“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在“三从四德”的束缚下,广大妇女不但被剥夺了为官从政、施展才能的机会,而且被剥夺了摆脱苦痛、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

先让我们看一看旧县志记载的两位“孝烈”的悲惨遭遇。东宫庄(今属林南仓镇)刘温的女儿引弟,从小便孝顺父母,不到10岁就能为父母分忧。她每天围绕着母亲转,同龄人找她玩耍,她总是婉言谢绝。她父亲为了谋生,到关外做买卖,很少回家。一天,大祸从天而降:他那出外做官的外祖父,不到三个月就死于任上。听到这一消息,她母亲因失去父亲而病倒。又过了几天,他的爷爷奶奶也卧床不起。在父亲经商未归的情况下,十五岁的引弟面对三位患病的长辈,身心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她独自侍奉三位病人,煎汤喂药,烧火做饭,洗洗涮涮,一天到晚不得闲。为了母亲尽快痊愈,她又是焚香,又是祷告。但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无济于事,母亲不久便命丧黄泉。埋葬母亲时,她几次往墓穴里跳,要给母亲殉葬,却一次次被亲友救起。被搀扶着回到家里后,看到重病在床的爷爷奶奶,实在不忍心抛弃他们,暂时放下了轻生的念头。直到在外经商的父亲回到家里,她才如释重负,到母亲的坟墓前祭奠一番,偷偷地跳井自杀了。引弟因此而受到官府的旌表。

引弟的悲剧令人痛心,催人深省。作为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女孩,她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她对父母亲以及爷爷奶奶的孝敬可歌可赞,但是用结束自己年轻生命的方式解除自己的痛苦并不可取。而官府在引弟极需帮助的时刻无所作为,等她死后又来旌表,实在叫人愤慨。

吴万含妻杨氏也是一位“孝烈”。吴万含是刘钦庄(今属窝洛沽镇)人,自幼就与杨氏定婚,但是没等结婚,吴万含便因病去世。听说未婚夫不幸去世,杨氏便穿着孝服前往吴家奔丧,并且当众声明:我生为吴氏人,死为吴氏鬼,要终生为吴万含守节。从那一天起,她就住在婆家,精心侍候公公婆婆。公婆死后,她孤苦零丁地苦熬岁月,直到三十多年后默默死去。乾隆三十六年,她因“苦守贞坚”而受到旌表。

如果《玉田县志》的上述记载完全属实,那么可以肯定,杨氏受封建礼教的毒害实在太深了。她去追悼未婚夫的举动无可非议,但是实在没有必要抛弃自己的幸福,痴迷地为不在人世的未婚夫守节。官府对她的令人惋惜的行为大加表彰,真是岂有此理!

除了“孝烈”,还有“节妇”。所谓“节妇”,就是在丈夫去世后不再改嫁,苦守空房。“一女不嫁二夫”,就是对“节妇”这个字眼的最通俗最准确的诠释。而“苦守空房”的年头越多,官府对她的评价也就越高。《玉田县志》记载了数百个“节妇”的事迹,其中大多是从二十上下岁就开始守寡,一直守到六、七十岁。

庠生郁裴的妻子袁氏以及她儿媳张氏也是受到旌表的“节妇”。袁氏婚后不久,郁裴就去世了。刚刚20岁出头的袁氏本可以重组家庭,追求幸福生活,但在封建礼教的桎梏下,她却表示要守节到死。为了成全她守节的决心,族人给她过继了一个儿子。她抚养过继儿子长大成人,给他娶了张家的女儿为媳妇。但是,过继儿子婚后不久便一命呜呼,家中剩下了老少两代寡妇。尽管生活拮据,处境艰难,婆媳二人还是决意守节。几经努力,袁氏给儿媳妇张氏过继了一个儿子。不料,这个过继儿子时间不长便夭折了。又过不久,袁氏也一命归天,全家只剩张氏一人。

张氏屡遭变故,精神倍受摧残,在孤苦零丁中苦熬岁月,可她仍然不改初衷,又过继了一个儿子继承郁家的宗嗣。她督促过继儿子勤奋学习,自己则日夜不停地给富户做针线活,勉强维持生活,一直到过继儿子长大成人。一位姓林的御史听到郁家的事迹后,旌以“婆媳双节”匾,还给她写了一幅楹联:“一门双节真无比,两世孤贞实可怜”。

节妇的言行让今人不可思议,“节烈”的言行更叫人难以理解。所谓“节烈”,是指为保持贞节而毫不吝惜个人生命的女性。譬如县城东关郭秉顺的女儿郭氏就是这样一位“节烈”。郭氏十七岁嫁给一个叫王兴的人,刚刚怀孕,丈夫便一命呜呼,她悲痛欲绝。不久,她生下一女。更为不幸的事,女儿竟于几个月后夭折。公婆看儿媳小小年纪,又没有子女牵累,不可能长期守活寡,于是向她暗示,同意她再找个人家。孰料,郭氏听后痛哭失声,而且不再进食,想用自杀的方式表示自己守节的决心。婆母只好把话收回来,明确表示同意她为儿子守节。同时提高了警惕,随时抵防她自杀而死。但是防不胜妨,第二年二月,婆母稍不注意,她还是自杀了。

如果郭氏的自杀确属个人行为,我们也不好说咸道淡,那年头没有心理医生,郭氏的偏执难以疏导。问题在于,官府对郭氏不珍惜生命这样的事情不是当做教训,而是当作先进典型进行宣扬和表彰,还专门给她建了一座“节烈祠”,这不是成心把妇女往死路上领吗!

发表于 2011-1-2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1# 玉叟


    菜疙瘩读到老师的文章倍感亲切!也感动至极!

    顺祝老师新年快乐!身康体健!万事如意!
发表于 2011-1-2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用现在的新社会道德观点、标准去评价几百年前的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道德,这本身就是个错误,不同时空的意识形态,不可以相提并论,人类社会的演变进化,每个时期有每个时期的特点,做好当时的责任,不得不让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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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后人如此评论,让无终大地上的先贤们的在天之灵情何以堪?
匿名  发表于 2011-1-29 19:22 | 来自河北
张老师新年快乐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3# 春日海风

     评价古人古事,只能以马克思唯物史观为武器,该肯定的就肯定,该批判的就批判。如果按封建统治阶级的标准去评价古人古事,那么农民起义军,包括陈胜、吴广、李自成、洪秀全等等都是盗,都是寇,都是匪,而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却成为忠义之人,有功之臣,那就是让封建统治阶级拽着鼻子走了。对于孝子、节妇也是如此,他们关爱长辈、赡养父母、友爱弟兄之类的行为必须予以肯定和褒扬,对于他们的一些愚昧的行为应该予以批评,绝对不能囫囵吞枣地弘扬或效仿。
   上述观点不是我的发明创造,而是研究历史的人们必须掌握的基本常识。
发表于 2011-1-30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春日海风

     评价古人古事,只能以马克思唯物史观为武器,该肯定的就肯定,该批判的就批判。如 ...
玉叟 发表于 2011-1-29 19:24



    那我们用谁的标准去评价马克思呢?以及他的唯物史观呢?——人性,以人为本,客观公正,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的评价历史·········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7# 春日海风


     对马克思的评价当然也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标准,对任何一个历史人物的评价都没有第二种标准。至于马克思的话还有哪些适用,哪些已经过时,这不是玉叟研究的范畴,不敢妄加评论。

     另外,对某些古代人物进行批判,决不是对先贤的不敬。玉田古代没曾积极镇压农民起义的达官显贵、贤明人士还有很多。

     至于您所提到的人性、以人为本之类的问题,这倒是不能不引起重视的问题。请想一想,封建礼教极力鼓吹三从四德、“一女不嫁二夫”、“庐墓三年”之类,毒害了广大人民群众,使他们不得不放弃追求幸福的机会,惨淡地了却自己的一生。这种封建礼教哪有什么“人性”、“以人为本”可谈?“不要被旧县志牵着鼻子走”这一命题的实际含意是:不能让封建礼教牵着鼻子走,不能让宣扬封建礼教的封建地主阶级牵着鼻子走。

      如何看待封建时代的农民起义,这里有一个立场问题。凡做历史评论与研究的,无不有自己的立场、观点与方法。站在被剥削者的立场上,会认为农民起义者是好汉、是英雄;而站在剥削者的立场上,只会诬其为土匪、贼寇。不同的立场必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与方法,这是任何人回避不了的。(此段摘自史学论文<如何看待封建时代的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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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发表于 2011-1-31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历史是本教科书。学习啦。
发表于 2011-3-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海风版主和玉叟老师的观点各有所侧重。
完全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古人,未免过于苛刻。然而,“以人为本”肯定是没错的。什么叫“与时俱进”呢?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我们写史是为当下,现实服务的。所以,从司马迁乃至孔子,直到今天,历史只有一个,可史书却代代编修,永无已时。就是因为时代在变,观念在变,人的需求在变。读者读史,实际上也是要从中寻找解决眼前困惑的答案。
完全用过去的一套去评判历史绝无可能。我想二位都没有这样的想法。恐怕二位的分歧在于评价的标准吧?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菜疙瘩以为都很有必要,甚至没有什么对错之分。要不怎么叫“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呢?
玉叟老师说:不能让封建礼教牵着鼻子走,不能让宣扬封建礼教的封建地主阶级牵着鼻子走。我很赞成。所谓贞节,守孝之类绝对是糟粕。当时统治者是把这些作为统治工具来用的,那时的“礼”就是当时的“法”。礼部就是宣传部呀。
关于农民起义,它在推动历史进步的过程中,到底起多大的作用。菜疙瘩不好说。但从历史来看,三七开吧。最后的“太平天国”,既不太平,也不是天国。农民的命啊,真苦!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很容易,建设一个新世界就很难了。
至于具体的历史人物,是非常复杂的。忠孝为人敬仰,古今同理,不管他属于哪个阵营。叛徒,也不能一概而论。鲁迅说哭抚叛徒,则叛徒必有值得被哭抚的道理。和稀泥了哈
不同的立场必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与方法,这是任何人回避不了的。
发表于 2011-3-12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11# 小菜一碟


    小菜先生讲得很婉转,但是看得出来,跟玉叟先生有明显分歧,分歧在于如何对待历史上的农民起义。玉叟的观点是官方观点、主流观点,中学历史教科书对农民起义就持肯定态度,已经出版的中国通史之类的史书也是如此。小菜的观点则是个人观点,非主流观点。从小菜的大量贴子中可以看得出来,他是想另辟途径。
    本人的态度是:支持所有网友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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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3-14 11:43 | 来自湖北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不必苛求古人。
发表于 2011-3-16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12# 玉滨公路


      

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不必苛求古人。完全赞同!

求同存异,共同进步!
发表于 2011-3-18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14# 小菜一碟


    历史已将一些事件定格,任后人怎样评说,都改变不了他的原始面貌,还是一代一代往下传,这中间说
方说圆皆因评论者眼光不同而各得结论而已。<花为媒>中李月娥和贾俊卿的婚姻因血亲而不符合如今的婚
姻法,但咱没必要判他俩离婚,历史嘛!戏照演,一定要在演出前发个公告说点什么,我看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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