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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若水梅痕

爱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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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仿写爱莲说,这样的仿写可迅速提高写作水平。值得提倡。斟酌用字的同时,更要注重内涵。
北玉无终 发表于 2010-7-14 18:37



    ——内涵是差了点儿   还请您指教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若水梅痕


    草木皆有本性,妙在顺其自然。过分爱之,适足害之。教育子女,其理一也,可不慎乎 ...
索笑散人 发表于 2010-7-14 22:41



    ——散人兄所言极是,梅痕谢过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我不笑
平顶山 发表于 2010-7-15 00:19



    ——
发表于 2010-7-1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若水梅痕


    幸是爱花。倘是爱人,恐无噍类矣。
索笑散人 发表于 2010-7-13 17:28



    战战兢兢,汗不敢出!
发表于 2010-7-21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好文好句,人如文词一般漂亮,欣赏了。
匿名  发表于 2012-9-16 11:14 | 来自四川
可否写一个爱兰说?
匿名  发表于 2012-9-16 11:35 | 来自四川
梅兰竹菊之类,可爱者甚蕃。清郑板桥独爱竹。自历朝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竹之出尘土而有节,经霜雪而不凋。中通外直,高标劲节,霜重益青,宁执不屈,可敬仰而不可亵玩焉。予谓菊,人间隐逸者也;牡丹,人间富贵者也;竹,人之精神者也。噫!擅画竹,郑后鲜有闻,好写竹,同兄者几人,画牡丹者,人之众也。
发表于 2012-9-1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尝得一“发财树”,初闻其名,俗之,遂少雨露,竟繁盛之极。素不肯轻乎性命,思之,且由它。冬日,偶于村医家中见之,枝叶离披,青翠欲滴,甚喜。转念,花之名,盖人命之,与花何碍?归家,乃精心侍弄。孰料,其状竟不如前。
    噫!予之爱花亦甚矣,何花之不爱予若此乎?!


笔触由浅入深,越写越灵动。即性情,又理智!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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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赞{: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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