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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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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河北
旧社会虽然说妇女是最弱群体,受压迫最甚,但法律给她们一个尚方宝剑,那就是“奸出妇人口”,只要妇女告你强奸,不容你辩白,那就以强奸罪惩治你。
旧社会寡妇又是底层的底层,“踹寡妇门,挖绝户坟”,罪莫大焉。
弱势群体若受欺太甚,一句“死你们家去”便足可以吓退对方。不管是何等人,也不管是什么原因,若有人死于某家,那他家就“摊上人命官司”了,就得倾家荡产。
这些也是为了求得社会一定的平衡,对弱者在实在无路可退情况下的一种强有力的保护吧。
一剑这个很有教化意义的故事,也证明了这一点。爱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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