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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上飘动的红旗.紧握的双手.寓意汉藏的民族政策是平等友好而真诚的!.
对待民族利益的唯一正确的态度就是予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创造条件来排除由此引起冲突的一切可能——列宁.
建国初期.社会形态复杂.为了更好的保证民族之间的安定团结.社会的稳定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国家宪法的规定,各少数民族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以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其自治权属于特殊的地方国家权力,与前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不同,不享有脱离国家而独立的权利.
四川省藏族自治区首届一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12月21日至29日在茂县召开!
会议应到代表406人.出席代表363人.其中藏族168人.汉族150人.羌族31人.回族14人.列席代表73人.会议吸收各界人士参加.会议通过给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的致敬电.收到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南军政委员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发来的贺电!会议还向战斗英雄和模范代表授奖!
桑吉悦希(即天宝,藏族)当选自治区主席.会议宣布四川省藏族自治区于1953年1月1日成立!
此枚徽章就是首届会议里与会部分代表得到的提前颁发的四川省藏族自治区成立章.很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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