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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秦皇岛市麒臻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了拆迁协议草案,对彭西小区拆迁改造摸底征求意见。
据我所知,绝大多数业主同意拆迁,关键是希望开发商少谋取利益,给业主多一些利益,才能达成协议。对此,以下几点需考虑:
一、公共道路、物业办公和锅炉房占地属于三排业主公共土地,应当分摊到三排业主,作价给钱。
有的说:开发商开发新楼盘时,也得有道路和锅炉房等占地,是不对的。因为,老地方分了,是每个业主享有的。新的地方,开放商在房价里已经含着公共土地。不能用老地方填补新的地方,那样对选择货币补偿或者要少的楼户,不公平。
二、不知彭桥小区的土地是划拨的还是出让的,可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吗?有几种类型?
三、对选择货币补偿给的比价低,一是定价低,二是给80%的比例低,应当100%给钱。既然有选择权,财产权,你就应当公平的对待,全额给付货币。
四、还迁安置楼房位于彭西一期,也就是东北角,位置不好。如果非放在此,则应当先建好了,再拆别处的楼房。
大家团结起来,为他人,也是为自己。权利要靠自己来争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