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老公写的随笔。得瑟一下。
莲心
莲心,即莲子的芯,是一种茶。不论别人怎么称呼它,反正我是一直这么叫着。我喜欢荷花,喜欢它的美而不妖,艳而不俗。泥中生,水中开,风中老,万般情韵,惹人喜爱。在水中,莲花似有瑶台仙葩的灵气,超凡脱俗,可望而不可及。有时,甚至一厢情愿的认为,每一颗莲子里,孕育的都是一个芬芳的灵魂,待得春来夏至,芙蓉朵朵,展示的是水的另一种具有生命力的形态,水因了它而展现更完美的情致。
因为爱莲,所以,我也一直爱着莲心的味道。在喝茶人的眼里,它并不高贵,但对我来说,对莲心的爱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娇嫩嫩的芽,脆生生的绿,并未因失水而失色,冲泡之后,婉转沉浮,有张有致。只需片刻,杯子里便盈满了淡淡的绿,一股清香氤氲而起,盘桓不去。入口时,润而不腻,苦而不涩,意韵绵长,令人回味良久。据说莲心还有润心舒脾、平肝祛燥的功效,对我这个性子急、心火旺的人来说,真是不错的饮品,喝的曰子久了,自然而然生出依恋,于是愈发爱着它了。莲心的陪伴,已经成了我经久的习惯,也因此多了些不经意间的邂逅。
认识老王,也是从莲心开始。
那是一个早春的阳光明媚的上午,当我把被子行李拾掇停当,刚一转身,一杯热腾腾的莲心茶递向我的手里。这莲心使我眼前一亮,我不由细细打量起面前的这位中年汉子,他微笑的面容和因为木讷而稍显窘迫的憨厚神情瞬间打动了我,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身材瘦小、满脸皱纹、甚至有些苍老的男人。我连忙向他表示感谢,他局促的搓了搓手,对我笑了笑,转身下楼去了。后来,我知道他姓王,是村里的会计,我们就叫他老王或者王会计。
我们一行三人,为配合行政部门工作并受单位的派遣,驻进这个汉江边小小的村落,开始了我们的支农之行。我们住的地方,就是老王的家。老王的家是一座二层小楼,后面连着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里的猪舍旁有两株对生的葡萄,缠绕的藤爬在架上,已经吐出了新生的绿芽。院子后面有一个小小的鱼塘,一池的水,总是满满的,零零落落的荷叶卷曲着身子探出了水面,等待着春风和阳光使它们舒展。
在下着雨的夜里,寂静的乡村,似乎只有那荷叶上的雨声更能使我陷入遐想。想着一些人、一些事、感受一些若即若离的情绪;想着那遥远的北方,清朗的天空下,那飘荡的风筝、那欢快的笑声和记忆里的某个身影。就那么迷迷糊糊的想,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茶,似乎有一份特别的清香,荡开在感官分外灵敏的夜里,莲一样绽放。 每天一清早,老王就踩响他的那辆半新的摩托车,嘟嘟嘟地去集镇上买菜。老王的老婆是一个典型的农家女人,嗓门很大,天不亮就起来招呼着鸡鸭和圈里的大母猪,给它们喂食,时不时的吆喝上几句。这个时候,我就是再怎么迷迷糊糊的,也是睡不着了。等老王回来的时候,她就会给我们去张罗早餐,一会工夫,厨房里就会响起锅碗瓢盆相互碰撞的声音,一丝丝烟火的味道渗透到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里,袅袅着,停留很久。 王家大嫂性格爽朗,不怕生,一点不怵我们这几个城里来的大男人,饭桌上常给我们讲些家长里短的故事,陪着我们呵呵的笑。比如,谁家的牛跑出去十多里地,几十个人撒网似的找了回来;谁家媳妇在外做工,挣了多少多少钱寄回家;去年的水重,种的棉花收成不好;今年的什么菜卖价高,明年也种些……等等。每当她说这些的时候老王会忍不住插几句嘴,我们几个插不上嘴的只是笑,或者滋滋的喝粥。她会恼,有时会呵斥自己的男人,最经典的一句是:你知道什么,干你们男人该干的去。说完又似乎怕我们笑她,话音一落就把头埋进饭碗里,不再言语。
驻村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总是要开很多的会,我和老王总是挨着坐着,各自喝着自己手中的茶,听着、讲着、记着。村级公路的规划落实以后,我时常到工地上去帮些忙,老王总是把我的茶泡好,趁中午歇着的时候给我送去。虽然是很小的一件事,却使我对他有了一些格外的认识。我对莲心的爱好只是出于一种习惯,但我不知道老王爱这种特殊的茶是因为什么,我曾经试探着问过,可他总是沉默着回避了。
我和老王相同的嗜好,除了茶之外,还有酒。不下雨的时候,我们都会很忙。一旦下雨,老王会翻些帐目出来劈劈啪啪敲他的算盘,我呆在屋子里,除了看看书,什么也干不了。但到了晚上,我们会坐在一起,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喝到桌子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们都会很兴奋,说很多的话,讲很多的往事。每当这时候,老王一点都不拘束,也许是因了酒的缘故,他的眼里闪耀着神彩,连绵不休地讲些他年轻时候的事情。
从老王含混而结巴的叙述里,我对他的过去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在那个时代的人眼里,老王是村里唯一念到了高中的一个才子。可因为家里实在负担不起,又缺少劳力,所以老王的高中生活只维持了一年就不得不打道回府,开始了他曰出而作曰落而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涯。这个手提不动、肩挑不起的文弱书生,并没有遭多大的罪,因能写会算,村里安排他做了会计,人老实本分,从没出过纰漏,口碑很好。他这一干就是二十多个春秋,始终和纸笔算盘打着交道。
老王的履历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关注的东西,他很平淡地走过以往的岁月,或许今后仍将这样走下去。而大多数人,都是如此的。
你是怎么认识嫂子的?我笑着问他。
老王听我这样问他,飘荡的思绪似乎一下子定住,然后闪回。他眉眼舒展,搓动着手,显得有些激动。接连喝了几口茶之后,老王说道:那时候,她很好看……我不能简单的用“羞涩”这个词来形容我所看到的那种表情,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内在的淳朴反应到脸上的一种外在形式,我真的只能这么说,因为文字有时候真的很苍白而乏力。
让人意外的是,老王的罗漫史竟然是从一只小小的蚂蝗开始的,这令我实在有些忍不住,笑了很久。那时候,肚子里有点墨水的文化人和身着绿军装的兵哥哥都是被打上了时代烙印的白马王子,对那些春心萌动的妙龄少女有着莫大的吸引力,老王这个文弱书生受到女孩子们的亲睐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但人的姻缘,有时候却是因一些很细小的东西而决定。
一个泥耙水响、暖风和煦的插秧时节,老王卷着裤角在田里穿来窜去送秧苗,不经意间有一个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个从邻村来亲戚家帮忙的年轻女孩子,在秧行子里身行起落,姿态优美,特别是站起身来撩动长发的时候,惊艳无比。在老王正看得傻了眼的当口,一条蚂蝗也趁机和他进行了亲密接触。后来的结果是:老王几乎惊叫着蹦到田梗上,一片哄笑声中急急的跳着脚,但却又不知道从何下手去驱赶这条小小的蚂蝗。这时,一个人走过来,举起手掌在蚂蝗叮咬的地方,啪啪两下,这个令老王万分窘迫的问题立刻就被轻松的解决了。这个人,后来就成了老王的老婆,现在的王家大嫂。
我顺着老王的叙述延伸着想象,想象着老王当时为蚂蝗所困拼命跳脚的可笑模样,甚至于人们的哄笑声,似乎都显得异常清晰,犹在眼前耳畔。还有那个拍打了他的腿并从此走进他生活的少女,和他,一定有一个深情而羞涩的对视,而这个对视会使他此后的每一个曰子都变得风声水起、阳光明媚起来。
他还讲到他们第一次偷偷的拉手,进城的时候你一口我一口咬着一根冰棒,晚上骑自行车看电影回来的路上连人带车一起滚在田沟里,结婚时抱着她摔倒在家门口的滑稽场面……有一次,正里外忙乎的王家大嫂听了些进去,进来就嚷:你这个老不死的,又在翻旧帐。然后冲着我说:你别听他的,他是个老不正经,喝多了酒就胡说八道。在我和老王哈哈大笑中,她不好意思的掉头就走了。
老王比我的酒量小,喝多了的时候满脸通红,直着舌头和我说话,或者嘿嘿的笑着。这个大我八岁的男人,有时近乎孩子似的表情是我没有想到的,也许酒就是有这样的作用,它可以令你不设防的释放你的快乐和痛苦,而理由,只是因为酒,或者倾诉的欲望,没有别的。我和老王而这种几乎无话不谈的状态,也只有在酒精的作用下,局限于两个面对面的人之间才会达成默契。
我有时候也会随着他的兴致,给他讲些我的故事,讲学生时代把我的名字刻在校园竹林里的那个女孩、我现在每天出门都要路过的那棵银杏树下的一个陈年典故、我生活里的一些趣事和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还有,那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讲的时候他很少插话,但每次都会在我讲完后给一个评语,有一次,他说:你总是把一些事情看的很复杂,这不好。我反驳他:比如喝茶,就没你想的复杂。我就笑,而他没有。
人的好奇心是一种很奇特的东西,它会牵动着你不由自主的去探究一些秘密,以满足自己对未知的渴望。尤其是当清冽而辛辣的酒一杯接着一杯灌入喉咙时候,很多在平常难以开口的疑问,会瞬间冲口而出。所以,这一次,不容我对时机有任何的选择,一个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搁在我心里的疑问几乎没经过大脑就在舌头的指挥下蹦了出来。
你是怎么喝上莲心的?我瞪着眼睛问老王。
老王再度陷入了沉默。脸,依旧很红。他的眼睛一动不动,显得有些呆滞。
这样的沉默里,有一丝尴尬蔓延着。我正欲转移话题来打破僵局,老王却起身进了里间。听见屋子里一阵响动,隔了一会,老王拿着一样东西走出来,放在我面前的桌上。那是一本像册,封面上有几朵被描绘成淡紫的梅花,盛放的,或者微张的,很古典的颜色和韵味。老王翻到一页,用手指着里面的一张照片说:这是我们全家,这个是我女儿,小洁。
我知道老王有一个在城里上高中的儿子,在学校里住读,回来的很少,我只见过一次。是一个清瘦俊秀的小伙子,很腼腆,也很招人喜欢。老王的女儿小洁,我没见过,也没听他提起过,我想他不提及一定有他的原因。这是一张充盈着幸福与快乐的全家福,照片上,除了老王有点严肃外,其他三个人都笑得很灿烂。我的好奇心使我特别的关注了一下老王的女儿,这个叫小洁的小姑娘。她穿着一件带白色短袖的格子花的连衣裙,笑态可掬,青春亮丽,眉眼之间和她的母亲颇多相似。
小洁的脚下,蹲着一条小狗,它鼻尖上那一大块白色的斑点,使我立刻想到了每天我们吃饭时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体态臃肿慵懒疲塌的阿毛。照片上的阿毛还很瘦小,两只脚交错着搭在一起,一双机灵的眼睛目视着前方。那时,正是它含苞待放的年纪,调皮而可爱。
没想到你还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你真好福气,呵呵。
就连我自己也意识到了笑声的干瘪,因为压抑的气氛和心里隐隐约约的预感告诉我,会有一个忧伤的故事,即将从老王的口中得到证实。
我听见了一声长长的叹息,气息将尽时,老王似乎费了很大的劲才从嘴里吐出了三个字:六年前。。。。。。
六年前,十六岁的小洁正是爱做梦的年龄。初中毕业后,一心想着出去看看外面的精彩世界,圆自己美好的梦想。专心学了半年的裁缝手艺,相邀了同村的两个同龄女孩,一齐踏上了开往海边一个著名城市的列车。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从她们的脚接触那块土地的时刻起,她们就已经落进了一个陷阱里。美梦瞬间粉碎,化做了泡影。
我不想再复述这个悲剧的具体细节,因为这会使人伤感和愤懑。最后的结局是:小洁以自己的刚强和倔强,顶住了暴力和饥饿的折磨,告求无门、脱逃无望之后,被迫从四楼的窗口一跃而下,以年轻而美丽的生命为代价捍卫了自己的纯洁和尊严。同时,也拯救了那些和她一样遭受厄运的同伴。
小洁是老王去接回来的。接待他的那个人,不住的安抚着他,并递给他一杯茶,一杯莲心茶……
一个曾经鲜活的生命,归来时,无声无息萎缩在一个小小的匣子里,躺在父亲的怀抱重归故土。现在,她就沉睡在院子后面小池塘边那块小菜地的角落里,静静度过了六个春秋。
这个悲惨的故事我不是第一次听说,但这一次,我离它是那么近,近得让人心颤。
也许是六年的光阴使那深深的伤痛得到了一些平复,老王的叙述的语调一直很平和,我没有打断他,直到他讲完。然后,就是沉默,长久的沉默,只有窗外时急时缓的雨声,清晰而悠远。
我偷偷去过那块小菜地,豌豆翠绿的叶子和黄灿灿的油菜花下,掩映着一个水泥筑就的小龛子,小洁就安睡在那里。家依然是她的家,亲人依然是她的亲人,而她,永远的停留在了十六岁的花季里,不再醒来。
这个故事使我终于知道了老王喝莲心的由来,但伴随着一个秘密的揭穿,无意中会失去很多原本并不愿意失去的东西。自从那个以沉默告终的夜晚后,我和老王很少再在一起喝酒了,因为我们都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一丝沉重,无法消弭。有时候一份痛苦被分担后,并不会得到减轻,反而会由一份变为两份。那份只有我和老王能懂的无奈,让我为自己浅薄的同情和悲悯感到羞愧,因为我不是老王,我并不能感受那种切身的伤痛,而旁观者的身份是我所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的下乡生活只持续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就提前结束了。因我所在的部门里缺人手,我被调了回来,驻村的工作由另外的同事接替。我是在家里得到的消息,所以我连和老王一家告别的机会都没有。后来,我买了一大包的莲心托同事带给了老王。同事回来的时候,给我带来了一篮腌鸭蛋,还有一句老王的交代:刚腌了不久,过些曰子再吃。我看着草木灰包裹着的鸭蛋,嗅着那一丝细微的腥气,静默了很久。
每当我端起茶杯品味莲心的时候,我会很容易就想起老王和他的一家人。老王见酒就红的脸和他喝茶时双手捧杯的特殊姿势、王家大嫂爽朗的笑声、他们的儿子和他们那睡在菜园一角的女儿,过电影一样,历历在目。
时光荏苒,我们常会惊异那些在不经意间丢失的记忆,但有些人和事会在深深的夜里铺陈而开,丰富我们的回忆和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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