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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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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李女士问:我因丈夫长期与第三者同居而决定起诉离婚,除要求多分财产外,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向具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的另一方要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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