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证据目录
1、玉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玉公认字【2008】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证据来源:玉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
证明事项:被告在此次事故重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
2、受害人***住院病历一份,住院诊断书、出院证一份、用药清单一份、住院患者每日清单一份。
证据来源:玉田县医院出具
证明事项:证明***的伤情、治疗过程、护理级别为二级等事项。
3、玉田县医院住院收费收据1张(*****元)、门诊的收费收据20张,检查收费单2张。
证据来源:玉田县医院出具。
证明事项:***因此次交通事故共开支医疗费****元。
4、玉田县****单位证明一份,2009年6月、7月、8月工资表一份。
证据来源:玉田县****单位出具。
证明事项:****是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是2200元。
5、**市****公司证明一份,2009年6月、7月、8月工资表一份。
证据来源:**市****公司出具。
证明事项:原告的护理人员***是该公司职工,月平均公司是2166元。
6、玉田县司法医学鉴定意见一份、定额发票四张(共260元)
证据来源:玉田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
证明事项:***之伤,自受伤之日起需要休息90日;***开支鉴定费260元。
7、***申请法院调取的本案交通事故卷宗材料。
证据来源:***申请调取
证明事项:证明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