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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回老家,最后一项活动照例是到园子里摘菜。母亲的环保意识极强,家里的菜从来不打农药,绿的豆角,紫的茄子,翠黄瓜,西红柿,三代人一同上阵,七手八脚,摘了三袋子,各色蔬菜形状各异,沉甸甸的,居然有一种收获的喜悦。我这个人一向是急性子,一边啃茄子,一边挣袋子。忽然想起小时候,应该是初中时期,家里没人做晚饭时,我最喜欢的是做疙瘩汤,葱、黄瓜、西红柿,全是现从园子里拿来,简单洗洗,切了放锅里。没法再天然新鲜了。我做饭虽然口味一般,却手脚麻利,所以选菜做饭能入吉尼斯的话,我倒是有可能载入史册的。现在回忆起那时的光景,不吹嘘的说,居然有满口生香之感。有块自己的园子,种自己喜欢的蔬菜,果然是好的。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散文,写得美极了,把豆角比作诗,把葱比作小说?大约是这个样子,意思是农人就是一个文学高手。佩服想象力之余,总感觉有一种做作的笔法。一个老农说,每日有心情徜徉在田园小路的,是他家的狗,而不是人。况且何苦非要把菜园子比作文学,没准哪一个更美丽一些呢。夏天的菜园子,全是色彩与果实,全是新鲜与亲切。想想还是周作人提的好,把喜欢的文学比方成自己的园地。为人生的艺术,为艺术的艺术,似乎都有可圈可点之处,可是,无论哪种提法,即使再标榜艺术的亲民,或者人本的思考,却都有把艺术与人生剥离的意思。就像有人种花是为欣赏,有人种花是为卖钱,可是,真正种花的人,如陶潜,如老舍,种花却是为生活。
宋朝一个李姓哥们,为了追求诗句的工整,说是“舍弟江南殁,家兄塞北亡”,诗献上去,让上司着实感慨了一番,一调查才知,为了追求此句的对仗,作者便把健康的老兄给“亡”了,所以,文字这东西,虚构之余,一些触及本质方面的事景情理,还是规矩点好,即使不能做到“反映生活的镜子”。近年来流行一些“知音体”或者“时尚杂志体”文章,作如厕消遣之用尚可,学习便不必了,不然,也会如李诗人一样,落个“但求诗对好,不怕两重丧”的笑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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