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治倒退引發司法界焦慮
2010-6-13 17:03:36
[url=]中國法治倒退引發司法界焦慮[/url] 《凤凰网》2010-06-10 18:19:04
這兩年有三起案件,讓中國法學界的泰斗、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說出了這樣的話:「我是覺得中國的法治處在一個大倒退的時期,或者說我們的法治建設、司法改革、政治改革都處在一個大倒退的時期。」
令八十高齡的江平心生此感的三件事,其一是山西政府對煤礦的產業整合問題,令一大批在當地投資的煤老板瞬間沒了投資,是對私人財產和民企權利的明目張膽的侵犯;其二是劉曉波案,言論治罪的傳統還在延續,正義的聲音不能表達;再來就是李莊案,整個審理的過程連基本的程序正義都保證不了,法律還能維護中國人的公民權利嗎?
在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判無期徒刑、事件「負責人」張玉軍、耿金平被執行死刑以及法院宣告三鹿破產之後,三鹿毒奶粉事件在中國儼然已經成為過去。根據新華社零九年一月的報道,國家規定的賠償方案中,除了對死亡患兒和重症患兒分別有二十萬和三萬的補償外,全國有超過二十六萬接受一般性治療的患兒得到的一次性賠償只是兩千元。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被稱為結石寶寶之父的趙連海,還因為「為爭取患兒權利,到處奔走、上訪」而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在北京大興法院開庭受審,至今未判。原告起訴不成反倒成了被告,他的辯護律師李方平研判,趙可被判處三年左右的刑期。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因被指控為辯護人偽造證據、妨礙作證罪,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二審在重慶宣判:維持一審罪名,由於「主動認罪態度較好」,從輕處罰改判刑一年零六個月。
「司法改革這些年不但沒有前進,其實是倒退了,而且倒退得很嚴重。」李莊的辯護律師陳有西也說:「李莊的『認罪』是讓人深思和不寒而慄的。因為一個強悍而精通法律、完全知道司法各種潛規則的人都會這樣行事,可見我們的司法環境尚無法保護一個普通公民的基本權利。」
李莊究竟是誰?他真的教唆當事人偽造證據了嗎?他嫖娼、耍大牌甚至漫天要價、私自收費了嗎?法庭上,李莊還來不及解釋自辯,某些媒體和網上文章抹黑的未審先判,已然給了公眾一個他的「真面目」。《律師文摘》主編孫國棟說:「我到現在都沒有見過他,也不認識他,但我從這麼多報道中了解李莊,他本人肯定有很多毛病,甚至身上可能沾有一些律師業的不良習氣,可這些不足以治罪,從實體到程序都不足以。即使退一步說,他真的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也應該享有辯護的權利,這個是常識。現在這樣判,傷害的是律師制度本身,是整個律師事業。」
一九九七年頒布的中國新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實施以來,已有兩百多名執業律師因為這條規定的「律師?證罪」而身陷囹圄。如今,這個名單裏又多了一個李莊。
難怪早前民間就有這樣的說法:「如果你要搞法律,千萬別當律師;如果你要當律師,千萬別辦刑事案件;如果你要辦刑事案件,千萬別調查取證;如果你調查取證,千萬別怪看守所要你報到。」
如今這個說法又一次得到印證,對中國刑訴律師來說,打擊夠大的。
優秀刑訴律師越來越少
孫國棟說,現在中國優秀的刑辯律師越來越少,很多都轉去辦民商案了,為什麼?一來是風險太大,刑訴律師們要面對的公檢法對手很強大,在傳統文化下,公安、檢察系統代表的是正義,連法院都會不自覺的站到它們一邊,很容易先入為主的有罪推定。
刑訴律師為壞人辯護,好像就是在與政府對抗,連閱卷都會被處處刁難。零九年四月,北京安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唐吉田和北京舜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巍曾在四川省瀘州市幫一個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中途罷辯退庭。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他們收到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因為在當時庭審過程中,「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兩人被擬「吊銷律師職業證書」。這是全國首例律師因主動退出法庭而遭行政處罰的案件。
而據《南方週末》報道,唐吉田和劉巍解釋退庭是為維護法律尊嚴。庭審過程中,審判長數次打斷他們辯護,不允許他們對證據質證、對犯罪構成進行分析……只允許核對公訴人提交的證據數量、只允許被告回答是或不是。
二來就是刑辯律師收入相對低,九四年,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殺害前妻及其男友的案件轟動一時,他花了幾千萬美金保住了命,官司贏了,他的財產都進了律師的口袋。中國刑訴案子多少錢?五月三十日,北京市開始試行新的律師收費標準,如果按這個最新的規定,一審代理費三萬塊人民幣封頂,相當於四千多塊美金,資深的大律師和剛執業的律師一個價,普通的盜竊案件和複雜的刑事案也一個價,這就是中國律師的價值。李莊為龔剛模辯護,收取的律師費總共是一百五十萬,用來保住這個有幾億身家的老闆的性命,這錢收得貴嗎?陳有西認為,一點不貴。「商務律師沒人罵,三億標的拿三百萬沒人罵;反傾銷案,給美國人拿去五百萬美金也沒人罵,理所當然。刑事律師拿一百五十萬就罵了?這是非常不正常的。這說明什?在中國,人的命是不值錢的、自由是不值錢的。」
陳有西說:「李莊案雖然是一個刑事案,但是他折射出了中國公權和民權的激烈碰撞,體現了律師對公權的挑戰。呈現了中國律師業的真實生存環境。一個國家如果容不得公權面前的不同聲音,要用強權去壓制這種聲音,又要假借『依法』外衣『完善』這種迫害,而司法權不但不去控制,反而去助長這種強權,那這個國家就已經沒有控制權力的穩定力量,國家就會被帶入災難的深淵。」
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總理溫家寶探訪重慶庫區移民農戶熊德明家。一片沉默聲中,向來直言直語的熊德明不顧村幹部之前的封口令說了句實話:「總理,我想,我想說說我家裏打工的事。」原來熊德明丈夫在外打工的兩千多元工錢被僱主拖欠,打了一年零三個月的官司,一直沒有拿到。總理聽完,隨即表示:「欠農民的錢一定要還!」當晚,這筆拖欠的薪水就送到了熊德明手上。
在熊德明出名之後,至少有一千位農民同胞從全國各地找到她,請她幫忙「討薪」。熊德明甚至風風火火地遠赴浙江溫州幫民工討薪,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替人維權,維權受挫後,熊德明甚至不夠路費回家。她在年度經濟人物的頒獎現場,又說了一句大實話:「大家都知道我了,說為什麼你欠的錢能拿到,我欠的錢不能拿到,你能不能幫我追工資,追到了我給你工錢。我說我沒有那麼大能力,我的錢是總理幫我追的。」
原來中國所有遭遇拖欠工資的民工、所有遭遇不公有冤情的人都只能等總理去幫他們討回公道?
「從這裏看出什麼?律師是沒用的,法院是沒用的。」陳有西說:「因為我們的體制設計就是權力是最有用的,法庭是沒用的,一個官司一年零三個月判不了,拿不到一分錢;總理一句話,錢就送上門了。這樣的國家,誰還相信法律?相信律師?」
這也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釋,為什麼中國的上訪者會源源不斷、甚至越來越多;為什麼大家採取維權的方式越來越極端、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甚至是無辜者的生命來引起官員、媒體和社會的關注——不需要找律師,找清官就夠了。「對老百姓來說,他們更想得到的可能是主管領導的一句話、一個批示;他們寧願找關係,如果一定要花錢,他們也認為直接把錢送給法官,比請律師來得管用。」孫國棟說。
是不是中國的老百姓寧可相信權力而不相信法律,是不是他們已經不相信法律本身是公平的了?
在陳有西看來,強勢政府、弱勢法院已是今日中國的普遍現象。儘管中國憲法已經明確規定,法治需要法院這個國家機器的超脫和獨立,但現實是它經常受到法外力量的損害。體現在刑法領域,就是行政權等公權力越來越明顯地影響著司法的權威和公正。而法治權威的喪失,又導致了上訪不斷、非理性解決爭端現象群發,政策治國、矛盾長期累積等一系列問題,法庭釋放不了社會積冤。
溫家寶在二零一零年的新春團拜會上的講話總共八百字,在全國引起廣泛討論和關注的,有兩個字,「尊嚴」。隨後的一個月內,溫家寶三次提到這兩個字,甚至首次將尊嚴寫進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要讓老百姓活得更有尊嚴」,溫家寶解釋說,首先是「每個公民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都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自由和權利,無論是什麼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可中國人的尊嚴在哪裏?
在中國廣東、雲南等地,有一道用來招待貴客的菜叫猴腦宴。取活生生的猴子夾在餐桌中間,直接掀開它的天靈蓋生吃猴腦。剛開始的時候關在?房籠子裏的活猴子看見?師走過來,都會發出凄慘的叫聲,掙扎著希望不被捉到;日子久了,大家知道躲不過被生吃的命運,就都不叫了,只是?師來的時候,拼命把最弱的那隻推到籠子邊,讓人可以一把抓走,讓自己躲過一劫。
「哪怕明天就輪到我,起碼今天我安全了。」
當陳有西用這個「猴子理論」來形容今天中國律師心態,這位最近因替李莊辯護而出名的律師,眼裏竟透露出一絲憂傷:「自從我接了李莊案,律師界支援我、欣賞我的人不少,可我也知道,背後甚至公開場合在罵我誹謗我的大有人在。他們慶幸自己沒被納入另冊,覺得我很傻,等著看我的好戲、看我什麼時候也出事。中國現在有很多這樣狡猾的猴子,可悲的在這裏。」
原本是為了當事人所做的正當辯護,到頭來成了挑戰權力和體制的出頭鳥;原本是為了道義和正義所做的職業選擇,到頭來只是為了生存的一份工作。「現在中國大部分的刑辯律師不爭辯了,配合公權力,關鍵問題不辯。這些律師,法院檢察院還會介紹案子給他,案子越做越大。大家都學會了這一點,某種程度上,就是哀莫大於心死。」
「我知道自己現在就是那個將要被抓上餐桌的猴子,可我也不害怕,害怕我就不會去重慶了。我是覺得總要有人做那個猴子,發出幾聲慘叫,讓其他的猴子能夠衝破籠子。萬馬齊瘖究可哀,這個社會不能沒了良心;中國的知識精英,不能沒了脊樑。」陳有西說,「中國必須要思考和立即啟動根本性的司法改革。」
對中國法治未來有信心
江平教授這兩年連續出版了兩本著作,從《我所能做的是吶喊》到《私權的吶喊》,書名都用到的一個詞就是「吶喊」。在參加《律師文摘》零九年年會的時候他也說:「形勢越來越嚴迫,也就是說外面的環境越來越難了。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必要『吶喊』,不管你用了什麼字,『吶喊』是在情況比較緊急的情況下,人們去呼籲的一種聲音。」
愛之深、責之切。當下是倒退也好、停滯也罷,都是暫時的,對於中國未來的法治環境,這些仍在第一線奮鬥的法學人士,還是抱有充分的信心。三十年前,大家很難想像可以通過一部《行政訴訟法》來保障私人權利;而零七年開始實施的《物權法》又進了一步。中國三十餘年來培養了超過十七萬的律師隊伍,雖然現代法學教育已不再是所謂的精英教育,不久前中國社科院公布的《二零一零年中國大陸大學生就業報告》中,法學是連續三年失業最多的專業之一,畢業生早已成了「就業困難戶」。但不可否認,這一代年輕人的法律維權意識增強了,他們的法條技術是進步了的。他們缺的,是職業道義。李莊在庭上認罪的時候,法學界一片嘩然,孫國棟當時就說,不要罵他,這個大染缸的同化作用太大,誰進去都一樣。
李莊案之後,法學院的學生還會願意選擇做刑訴律師嗎?陳有西說:「有理想的人還是有很多,甚至有一些學生和我說,我這輩子就一定要當刑訴律師。」
「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說決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