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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的一枚章!广西土地改革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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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天津
是一枚广西省土地改革奖章,铜质鎏金,珐琅,直径4.1cm。奖章造型分为三个层次:中心画面为蓝天、国旗的背景下,一名身穿蓝布衫、头戴斗笠的农民,满心欢喜地手捧一张土地证;画面的外面是由稻穗、齿轮、飘带组成的圆环,圆环上部为“广西省土地改革奖章”字样,下部飘带上为“1952”字样;最外圈是呈五角星造型的光芒。该奖章系1952年末由广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给广西土改中的有功人员。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向封建势力进行斗争,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土地改革法》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
      《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地开展了土改运动。近3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还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约350亿公斤粮食的地租。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天津
1261728344.jpg 1950年至1952年广西土改的过程
      广西的土地改革是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发布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进行的。土改从1950年春开始。到1952年12月,广西全省1800万农业人口地区除75万少数民族地区暂不进行土改,以及在汉壮族地区仅余70余万人口的地区尚未铺开外,土改基本完成。广西土地改革大体上分为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划阶级、分土地以及土改复查三个阶段。
清匪反霸、减租退押
      首先,根据广西社会秩序情况,开展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1950年4月9日,中共广西省委发出指示:“各地委、县委均需立即动员与领导组织群众,开展减租退押的群众运动,这个工作是目前解决群众困难与发动群众进行各种必须建设工作的主要关键”。当时,全省发生了严重的土匪暴乱,剿匪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因此减租退押运动是和清匪反霸结合一起进行,只在匪患相对较轻的桂北和桂东南地区进行。经过3个月的工作,基本上解决了这些地区农民春荒问题和生产上的困难,粉碎了敌人利用春荒煽动暴乱的阴谋。
      1951年春,全省剿匪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省委决定开展全省规模的减租退押运动。5月,运动在全省范围内铺开,11000个村庄,约千万农民参加了这场斗争。至10月,运动胜利结束。
      这两次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共获得租押粮食6亿斤,清除土匪及其他反动武装8万余人,收缴长短枪11万余支,从政治、军事、经济上给地主阶级及其他反动力量以沉重打击,党和人民在农村中的优势得到确立,从而为全省进行土地改革铺平了道路。
划阶级、分土地
      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胜利完成的基础上,广西省根据省情开展了划阶级、分土地的土地改革运动。根据中央指示以及结合广西的实际,1950年10月广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了分期、分批进行土地改革的决定。12月成立了广西土地改革委员会,具体指导全省土地改革运动。全省的土改分为两批开展。
      第一批于1950年冬至1952年底在壮、汉族聚居的69个县分三期开展。
       第一期土改于1950年冬至1951年春,在桂林、平乐、容县、宾阳(邕宁)等专区的17个县进行土地改革试点,于1951年夏完成。这一期土地改革摸索了在广西的具体条件下进行土地改革的经验,锻炼和培养了领导土改的骨干队伍。
      第二期土改于1951年10月在桂林、平乐、容县、柳州、邕宁、钦廉等6个专区的46个县进行,于1952年6月基本结束。这是全省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期土改。为了胜利开展这期土改,进而基本完成全省的土改任务,省委早在1951年9月就召开了广西省第一次党代表会议,重点讨论、研究全省的土地改革问题。会议决定开展全省范围的土改工作,并强调从1951年冬到1952年全省要以土改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一切工作结合土改、服从土改。随后,在省委、省土改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机关和大中专院校共抽调4万名干部、师生组成工作队进驻广大乡村,指导土改工作。为了加强广西土改工作,党中央还先后从北方老解放区、中央机关和北京四所著名大学(清华、北大、辅仁、燕京)抽调一批干部、师生组成土改工作团到广西协助、指导工作。从而确保了这一期土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期土改于1952年7月在百色专区和宜山、邕宁专区部分县的397万人口地区进行。1952年7月23日,广西省委发出《关于完成第三期土地改革任务的指示》,总结了前两期土改的经验,提出在工作中要做到:土改与生产相结合,个别发动与集体发动相结合,自下而上的发动斗争与自上而下的政治攻势相结合。
      由于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正确,广大干部有经验,农民群众受到全省大部分地区土改胜利的鼓舞,第三期土地改革进展十分顺利,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胜利完成了任务。到年底,除瑶、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外,全省的土地改革基本胜利结束。
巩固成果  开展复查
     土地改革复查运动分为两期进行。
      第一期土改复查于1951年10月开始,是和第二期的土改同时进行的,主要是解决第一期土改存在的群众发动不够充分,对地主阶级打击不够彻底等遗留问题。
      第二期土改复查于1952年8月、9月先进行试点和集训干部,10月逐步全面铺开。第二期土改复查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于1953年4月胜利完成了全省土改复查任务。
广西土改的意义
     从1950年冬至1952年秋,广西分批完成了汉、壮族聚居地区的土地改革。侗、瑶、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土改工作于1953年底进行试点,1954年5月结束。
      土地改革运动使广西农村的经济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灭了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土改中,全省共没收、征收地主和富农的耕地1005.26万亩,没收耕畜33.2万头,主要农具178.4万余件,余粮7.65亿公斤,房屋103.6万余间,从而使广大农民缺少土地的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变,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也得到了缓解与改善。从政治上、经济上彻底摧毁了国民党反动统治在农村的社会基础,废除了保甲制度和地主阶级的一切特权,农村普遍成立了以贫雇农为骨干的农民协会,广大农民从此真正成了农村的主人。
      广西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外,通过土改开展广泛、深刻的反封建斗争,农村的社会风气有了很大变化,赌博、偷盗、吸毒、迷信等各种社会丑陋现象大为减少,劳动光荣、懒汉可耻成为普遍风气。自由婚姻随处可见,寡妇改嫁也屡见不鲜。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天津
这枚章设计完美、制作精良、色彩艳丽,人物刻画生动逼真,是同类题材徽章中的佼佼者,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九色珐琅铜质鎏金“广西省土地改革纪念章”(1952),28*28毫米。
发表于 2010-6-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发表于 2010-6-9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漂亮!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11-3-2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有请版主  这样的章一般都啥价位
匿名  发表于 2011-7-9 13:07 | 来自山东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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