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7月9日,蒋介石就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并挥师北伐。北伐节节胜利,连克重镇,直至拿下北洋政府的老巢——北京。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东北易帜,标志着北伐结束,南北基本统一。至少在表面上,蒋介石统一了中国。
随着全国的统一,蒋介石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1928年,召开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常务会议,制定了《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此纲领。《训政纲领》规定了训政时期“以党治国”的原则:(一)中华民国于训政期间,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二)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以政权付托于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三)依照总理建国大纲所定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应训练国民逐渐推行以立宪政之基础;(四)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付托于国民政府总揽而执行之,以立宪政时期民选政府之基础;(五)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负责;(六)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正及解释,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议决行之。
1931年5月,蒋介石以《训政纲领》为核心, 召开国民会议,制定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通过临时宪法的形式,肯定了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替国民大会行政使中央统治权。五院及各部、会是直接实行“训政”的机关,而五院院长及各部、会长由国民政府提名,由国民政府任免。国民政府由主席和委员组成,主席、委员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委会选任。这样,便从宪法这个层面确定的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委会是国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蒋介石在对《政治总报告》作说明时说:一般人认为国民政府五院中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机关,不知立法院所通过的重要法律案必须由中政会议决定的原则,“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才是最高的立法和政治指导机关,而国民政府只是在党的指导下一个最高的行政执行机关”;“一切权力,全操于中国国民党。”
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执委的权力当时集中在常务会议。而常务会议的权力又集中在总裁手里。如1938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修正中国国民党总章》中规定,国民党设总裁一人,为全国代表大会之主席,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他对全国代表大会之决议有交复议之权,对中央执委会之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而国民党总裁正是蒋介石。这样,蒋介石就成了集大权于一身的独裁者。
至此已不难看出,蒋介石的所谓“训政”,就是一党专政、以党代政、一党包政;而党权又集于一人之手,实质上就是个人独裁。
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俗称“五五宪草”),标榜“还政于民”。国民党宣布进入“宪政时期”。
然而不久后,日本全面侵华,抗日的烽火燃遍华夏,“五五宪草”终因时局的变化而胎死腹中,“宪政”成了泡影。其实,即使不发生日本侵华,中国也不可能真正进入“宪政”的。
抗战胜利后,1946年11月,国民党一手包办召开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这一部宪法是民国的最后一部宪法,其序言宣称,“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托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制定本宪法。”称中华民国是“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同时规定了较为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发、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有居住迁徙、言论、讲学、著作、出版、秘密通讯、信仰宗教、集会结社之自由,有生存、工作、财产、请愿诉愿及诉讼、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考试、服公职之权等等二十三项权利。国民党宣布开始进入“宪政时期”。
然而新宪法的墨迹未干,国共两党的大规模的内战就全面爆发了。蒋介石进行了勘乱总动员, 宣布进入“动员勘乱时期”,颁布《勘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戒严令》等。这些法规把刚刚出炉的宪法冷冻起来、束之高阁,宪政的苗头又一次被掐死了。
1948年,国民党在战场上接连失利,眼看着大势已去,遂包办召开了“行宪国大”。在总统选举中,蒋介石通过“竞争”,击败了另一总统候选人,当上总统,组成了新政府,再次宣布中国从此进入“宪政时期”。这实际上是民国宪政回光返照的最末期,是真正的弥留之际,不久,国民党便败走台湾。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基本的事实胜过任何高超的理论。“军政”—“训政”—“宪政”的路径能不能走通,事实已经作出了回答,无需再作其它的阐述了——任何的阐述都显得多余。
如果一定要加以阐述,道理其实也很简单—— 第一,“军政”就是以暴力革命夺取政权,那么被暴力推翻或打垮的势力能善罢甘休吗?“训政”就是我们今人耳熟能详的“专政”,就是以暴力为后盾,时时敲打、压制反对势力的政制,那么被敲打、压制的势力能被驯服吗?暴力只会引来暴力;压制只会埋下反抗的火种。不仅如此,暴力、仇恨、反抗这些东西都是带有报复性的,往往会几何级地增长。于是愈演愈烈,永无休止。
第二,如果“训政”尚能暂时压制住(注意:仅仅是暂时)反对势力的话,那么,讲求民主与人权的“宪政”恰恰给反对势力提供了秋后算帐的机会和理由。
第三,“训政时期”实际上就是一党专政时期,而一党专政之下,没有其它势力的监督与制衡,必然会一步一步地走向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从某种程度上讲,国民党不是被共产党打败的,而是被自身的腐败打败的。
显然,“军政”—“训政”—“宪政”这个路径图是由孙中山亲自绘制的,是由蒋介石一手执行的。在执行的过程中有没有走样?亦即蒋介石执行的效果是不是符合孙中山的本意?由于孙中山英年早逝,现在已无法考较了。不过,从孙中山晚年的思想体系来预判,笔者认为,蒋介石的执行大致没有走样,是基本符合孙中山的本意的——限于篇幅,以及与本文主题的关联性,这里不作深入的探讨了。
问题的要害不在于执行中是否走样,问题的要害在于无论谁来执行——哪怕是孙中山亲自执行——这个路径图注定是行不通的。道理无需多说,上面已经点到为止了。孙中山也是人——即使是伟人——是人就不可能像上帝一样料事如神,出现误判本不足为奇。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值得探讨一下。
即:民国宪政已随着1928年北洋政府的倒台而宣告死亡,而一直以宪政为立国之本的民国为什么(在大陆)又存活了二十多年呢?
通常来说,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倒塌了,这个国家是很难支持多久的——要么天下大乱,要么改朝换代。例如,周朝的立国之本是礼乐制度,而随着礼坏乐崩,周朝进入了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大乱。又如秦国的立国之本厉行法制,而苛法导致苛政,使法治崩溃,主张无为的汉朝取而代之。再如十八世纪法国的立国之本是君主贵族制,随着思想启蒙运动的蔓延,平等、自由、民主、人权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动摇了原先的思想根基,于是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共和代替了王国。
或说,1928年以后不是宪政的回光返照么,支撑着民国又苛活了二十多年。此说有一定的道理,但这回光返照忒长了点,比它真正的寿命还长许多,这正是其怪异之处也。
笔者分析认为,这有两点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宪政被当成了工具,而没有当成终极目标。说得形象一点,宪政被当成了箭簇,而没有当成靶心;被当成了枪炮,而没有当成标的;被当成了车辆,而没有当成目的地;被当成了船舰,而没有当成彼岸。而当宪政成为箭簇、枪炮、车辆和船舰的时候,它们会射向哪里,驶向何方,就很难说了。
甲午战争,蕞尔小国日本竟然打败了几千年来被它摩顶崇拜的泱泱大国,中国朝野震惊之余,开始了反思。时人多认为,日本之所以迅速崛起,就在于它实行了宪政!康有为在1898年《请定立宪开国会折》中就说:“臣窃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受朝廷委派出国考察宪政的大臣端方在《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奏中也说:“臣等以考察所得,见夫东西洋各国之所以日趋强盛者,实以采用立宪政之故。”二十世纪初的日俄战争,宪政国日本(小国)打败了帝制国俄罗斯(大国),使中国人看得更“清楚”了——宪政是富国强兵的“机关”所在。所以,晚清的宪政运动显示出赤裸裸的急功近利——就是为了图存救亡、富国强兵,而宪政的真正宗旨——维护人权——则被抛在了脑后。
民国的宪政仍然摆脱不了功利的色彩,尽管这个色彩有所弱化。从宏观上说,宪政首先是为了富国强兵、振兴中华,其次是为了维护人权(比以前的抛诸脑后大有进步)。从微观上说,宪政往往是党派或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工具。《临时约法》打上了太多的革命党人约束、限制袁世凯的工具的烙印,以图国民党东山再起成为执政党。袁世凯也大打宪政牌,成立约法会议,并不顾宪法精神,制定了一部“字字皆袁氏手定”的《中华民国约法》(即宪政史上的“袁氏约法”),使总统权力澎胀无边。甚至在筹划复辟帝制时,袁氏也没忘记搞一部《中华帝国宪法》,以“宪政”来堵人们的嘴。北洋政府的派系之间,更是拿宪政当“常规武器”来使,以我的“宪政”之矛,攻你的“宪政”之盾(反之亦然),目的往往只有一个:维护集团利益。
到了蒋介石时期,宪政成了不折不扣的,而且是赤裸裸的工具。如果说北洋政府尚需遮羞布来遮羞的话,那么蒋介石连这块遮羞布都掀掉了;如果说北洋政府的宪政是半工具半人权的话,那么蒋介石则完全当作工具来使了。这从蒋介石的行宪时间即可见一斑。1936年的行宪,果然是条件成熟了吗?显然不是。当时日本人占着东北,共产党在好几个地方割据,若按蒋介石一贯的三段论,恐怕尚需回到军政时期,怎么一步就跨入了宪政时期呢?显然,蒋介石是把宪政当成了杀手锏,用来给予共产党及其它异己势力以最后的致命的一击。1946年的“进入宪政”,“打宪政牌”的目的格外明显,当时的内战已经全面爆发,漫天滚滚的隆隆炮声,岂是“进入宪政”的起点气氛?显然是蒋介石借“法统”宣示自己为正统,而欲置共产党于“非法”乃至“为匪”的境地,要不然也不会在宪法刚刚颁布后即宣布进入“戡乱时期”。从“宪政”到“戡乱”的冰火两重天,竟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其转换之快真让人目不暇接。1948年的“行宪”,更是一出荒唐的闹剧,当时国民党军队在战场上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可以说败局已定,这个时候“行宪”,颇似当年吴三桂在崩溃前的称帝,完全是为了给手下打气,这时的蒋介石也把宪政当作“打气筒”来使了,企图鼓起最后的一口气作殊死的一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