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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引发的热点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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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今年以来,世界各地大地震频发,地震引发的各种关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金柳

  

1、未过户房屋灭失,谁来承担风险责任?

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但还没有过户登记,其房屋的所有权尚在开发商手中的,应当由开发商承担房屋意外灭失风险的责任。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业主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则意外灭失风险责任应当由业主承担,政府应给予相关的补偿。


2、无主物遗失物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遇难者遗留的遗产,则应当由他的继承人予以继承。无人继承的遗产,也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收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地震后,只有那些无法确定究竟是谁的也无人认领的物品,才可能成为无主物。此外,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伤残或死亡职工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次地震时间是大部分单位的上班时间或者正在上班途中,绝大部分职工均处于工作场所内,受到地震的伤害应为意外伤害,理应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如果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不是工伤,则应推定为工伤。

  

4、救援人员因地震或交通事故受伤,是否可享受工伤待遇?

因工作指派或者自愿参加抢险救灾的救援人员在出发的途中,以及在完成任务返回的途中,遭遇地震受伤,或者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为工伤事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抢救遇害者发生的医疗事故由谁担责?

在抢险救灾中,抢险救灾医疗队以及其他担负救治地震灾害遇害者责任的医疗机构,由于处于异常紧急情形,且在医疗设施等不齐全的情况下施救,因而应当降低医疗机构的责任要求,医疗队以及医疗机构只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遇害者人身损害的,才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除此之外,对于其他过失造成的损害,不应按照医疗事故承担责任。

6、遇难者遗产如何处理?

在突发的灾难中,遗产继承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法定继承中,《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买什么样的保险能申请财产赔偿?

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财产保险尚未将地震灾害列为保险责任,因此地震造成的房屋、车辆损毁等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损失,很少能得到赔付。除非是灾区的投保人事先选择了一些保险公司针对地震灾害造成城乡居民房屋损失的附加险,才能申请赔偿。地震附加险是2000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收费标准一般为主险的10%,其保险责任为“直接因破坏性地震震动或地震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及滑坡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8、存折丢了,身份证丢了,存在银行的钱怎么取?

有效存款凭证灭失,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在核实客户身份和账户信息后,可凭客户本人签名办理密码、账户挂失,并可立即为客户办理存款凭证的补领手续。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银行可区别以下情况办理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现金支取或转账业务:持有效存款凭证,但无法提供密码的,银行确认客户身份和核实账户信息后,可凭客户本人签名办理;有效存款凭证灭失,但客户能够提供密码的,银行确认客户身份和核实账户信息后,可凭客户本人签名办理;有效存款凭证灭失,且无法提供密码的,银行可采取与客户核对账户、身份和其他信息等方式确认客户身份和权益,并合理确定存款的支取或转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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