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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基干民兵胸章.布制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其余18—35岁任命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
基干民兵相当于组织中的骨干、部队里的班长,普通民兵就是成员、部队里的士兵。
我国的民兵制度是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建立起来的,当时叫赤卫队,因那时白匪到处骚扰,所以赤卫队的组织也较普遍;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敌我犬牙交错比土地革命时期更为严重,所以民兵的发展也就更为普遍。这两个时期民兵的主要任务,除必要时配合正规军行动外,主要是镇压反革命和镇压汉奸,保护生产,并在敌军进攻时,掩护广大人民转移。民主革命胜利后,在实行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民兵的基本任务是配合人民解放军剿匪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在土地改革胜利完成后,我国农村实现了合作化,又由初级社发展到了高级社,这个时期民兵的基本任务是捕捉空降特务、保护生产和协助政府维持社会治安。总之,民兵的任务是应该随着革命的发展而相应地改变。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全民皆兵的方针是正确的,是对巩固国防和保卫祖国有着重大历史意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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