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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玉田 文化副刊》刊登文章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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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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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7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红笺小字:来生不做你女儿

我妈是个美女,真的,如今年近花甲也是个整洁、漂亮的女子。我很喜欢用女子这个词来形容她,总有一份孩子的纯真在里面,跟她的性格很合适。

她很“臭美”, 在那个物质极其溃乏的年代,甚至穷的没有更多的衣服换洗。妈妈再晚也会把孩子们的衣服洗了想办法弄干。所以我和弟弟的衣服总是干干净净的,比一般孩子显得要体面。就算需要打补丁,妈妈也会用碎布剪出花样儿来。当她学会自已裁衣家里条件又稍有改善后,我就天天盼着下雨,如果下雨天妈妈又没上班的话,就会翻出很多碎布,娘儿俩个比比划划就能把我想要的衣服做出来。我所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她都支持,比如演完红衣少女我就有了一套红衣,比电影里的还好看,妈妈在裤子后腰加了大大的蝴蝶结。她认为女孩子就是要漂亮,呵呵,所以我直到现在都没啥虚荣心,还没等有呢就得到满足了。现在她快六十了,身材依然苗条,我和弟妹又老给她买鲜艳的衣服鞋子,总是能在她那些老年朋友中掀起一阵流行。

她还“好色”,最喜欢的公众人物是央视气象主播宋英杰,她说,“这孩子长得多好?我闺女要是嫁个这么踏实的我就放心了”。那时候我老大不嫁,老妈愁得什么似的,甚至替我相了几次亲回来跟我说“看来你也嫁不掉了,妈也不愿意让你委屈,我跟你爸得给你攒点钱留着将来用。”白发的老娘说要攒钱给我养老用,当时我就痛心疾首的发誓三十必嫁。后来,遇到我家小哥,第一次安排他们娘儿俩个见面时我贼兮兮的嘱咐了妈妈半天“再喜欢他也别让他看出来,当丈母娘的就得端着点儿,别让他觉得追我那么容易。”因为我知道他就是老妈的那个标准,象小宋,象我弟,象老爹年轻时那样穿西装比休闲好看,相貌英挺,眉目清明的老派男人。结果,可想而知,老妈才刚见面儿就喜眉笑眼儿的拉住人家手问这问那,完全不顾我在旁边干嗽。我终于在老妈要问人家打算啥时候娶我之前把他送走,回来妈的嘴还没合上,又好气又好笑我问道“妈,你是不是当时就想让他把我领走,咱就不能矜持点?”她说“这孩子一看就象我的孩子,你说,将来要生了小外孙象他爸爸得多好看哪。”我直接晕倒,她老人家思维转的太快了,这会儿孩子都出来。咦,亲爱的老妈,你的意思是将来宝宝象我难看呗。

她会“撒娇”,前些天我回家,老妈跟我告状,“昨天胃疼呢,你爸都没理我,就自己出去玩儿了。”我劝了半天,男人总是粗心的嘛。你有没告诉他不舒服呢。“没有呗,我难受靠在沙发上呢,那他都不问问?”委屈的样子有点象弟弟家那九岁的宝宝,后来还是请了老爸来,各打五十大板,每人说了一顿。真是老小孩儿小小孩儿,其实,老爸是很宠妈妈的。

她时常“杞人忧天”,平生最爱整洁,听人说这样的女子老了往往会得比较脏的病,大小便不能自理啥的,她紧张的不行,我安慰她,那不过是不爱干净的人给自己找理由,造谣而已。她还是很忐忑,最后我发誓,如果真得了这样的病我一定每天给她洗澡,才算暂时安下心来。

她大方又“小气”。还记得小时候老家的亲邻常会来家里借钱,她手里没有哪怕去同事那里转借也会满足他们。她说,老家的日子更苦,能帮就帮点吧。只有一次,本家一个伯伯的儿子重病不治,想吃螃蟹,来家借钱,妈妈拒绝了他。那个哥哥从小跟我一起玩儿,边伤心边觉得妈抠门儿。妈妈说,“这孩子挺倒霉的遇到这样的父母,要不是他们烂赌,早点儿给孩子治病咋会治不了了。借钱给他们还是会输掉,哪能到孩子嘴里”。第二天她买了两只螃蟹,骑了三十多里自行车亲自送了过去。

我一直觉得她很特别,不过是农村长大,又没上过几天学的女子,她的处事就显得不同寻常。比如,我读初中的时候,某天她跟我道歉:妈妈对不起了,今天无意中看了你抽屉里的信,我保证以后不看了。主要是怕你还小,不懂得怎么处理这些问题。想跟妈说点啥不?就是这种现在专家们教育家长要用平等尊重的勾通模式让我在叛逆的青春期都能和妈妈象朋友一样交流。有时候还很八卦的打听老爸和老妈的恋爱故事。别的孩子也愿意找她聊天,前两年同住一个家属院的弟弟来我家哭诉,谈了个女朋友,他妈死活不同意。老妈问明情况跟他说“晚上叫你妈来找我包饺子吧。”姐儿俩做了顿饭,阿姨回家就操持婚礼去了。甚至最难解决的婆媳问题对她也显得那么简单,带着弟妹和我一同出去,别人总会以为弟妹更象老妈亲生的女儿。

我继承了她无限的美好和小小的缺陷。很多朋友说,我没有你那么多开心事情,你多幸福呀。谁的生活中没有挫折呢,关键是要拥有把苦难变成糖的力量,很幸运,我从妈妈的身上学到这一点。我一岁,弟弟还没出生,爸病了,肺结核,当时属于要命的病。妈妈几年间靠一个人二十几块的工资,奉养奶奶,抚育我和刚出生的弟弟,每周还要从鸦鸿桥骑车几十公里到丰山疗养院去照顾爸爸。那时她才是二十五六的年轻女子,无法想象是怎么撑过来的,后来娘儿俩聊天时我问她,她说“我就想,你爸要是没了,我也得替他把老人送了终把孩子们带大,你爸这不好了吗?一家人和和睦睦,真好。”她总是感恩、知足的,老头子真好,儿子、媳妇孝顺真好,女儿、女婿乖巧真好,大孙子聪明伶俐真好……

她能干,她坚强,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也会老,可是,妈妈真的老了。有次,她来看我,我叮嘱她打车来就好,也花不了几个钱,一向节俭的她怎么肯呢。见面之后就不太高兴,自己念叼“今儿妈给人家添麻烦了”妈妈一生要强只有人家麻烦她,就怕给人家添烦讨嫌。前两年擦玻璃时摔了一跤,扭的腰不能动了,非要在家洗个澡才肯去医院,说太脏了对医生不尊重。到晚上我才知道,年纪大了记性不好,说了哪站下车她怕自己坐错了问了售票员几次,人家嫌烦训了她两句。“不能怨人家,一天那么多人要都跟我的似的怎么受得了,都怪我,怎么就记不住呢。”她还在替别人着想,我都顾不上生气,看着她染烫过依然露出的白色发根儿,第一次意识到,妈妈老了,我不能再象以前那样什么都依靠她,我要开始照顾爸妈了。

回家时会给爸妈洗头洗脚,陪着聊天散步,我跟老妈常说“抱抱吧”以前是我缩到妈妈怀里,而现在是把她揽在怀里,我发现妈妈很享受这一点。

昨天是妈妈57岁生日,她说一直不知道阳历生日让我去查万年历,原来出生那天正是立夏。老妈很奇怪姥姥为啥没给她起个跟立夏有关的名字呢显得多有气质,瞧,我那么多的奇思怪想也是遗传自这里。偷偷的许了个心愿,如果有来生,一定不做你女儿。做儿女的再好哪里及得上父母亲的万分之一呢?我要做你的母亲,象你今生对我这样,疼着你,爱着你,宠着你……

还有些话想对朋友们说,我在外地不常回家,妈妈在玉田,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一个腰板直直,面容恬静的美丽老太太,请大家多多照顾她。她年纪越来越大,过马路会犹豫,开车的朋友请慢些不要催她。她现在反应也会显得有点迟钝,请大家耐心点不要烦,她是始终都个敏感的女子。

还有,香味儿小同学忙完店里的事要多抽时间回家陪陪爸妈。他们现在容易寂寞呢。

谢谢大家,因为我也是这么对待身边的老人的。

原文链接:http://bbs.yutian.gov.cn/thread-92396-1-2.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简单+自然:人间四月天

     喜欢春天,喜欢四月的春天。

     三月的春天似乎有点料峭,五月当然是过于热烈了。四月刚刚好。

     最先感触到四月的美好的,不是我的五官,而是我的皮肤。经历了几场阴柔的春雨之后,某个晴朗的午后,窗外阳光有点明亮的刺眼。脱去毛衣,穿上长而松的T恤,走出门去,迅速将我包裹起来的,是风。这风温暖,柔和,灵巧,从领口和袖口钻进去,肆意地和我每一寸肌肤接触。先是轻轻地吻开每一个毛孔,进而无间地拥抱着皮肤。让干燥的皮肤得到滋润。紧皱的皮肤舒展开来,尽情地吸收风中的温度与湿度,然后满意地变得细腻和光滑。接着,风从毛孔进到身体里,涌动着,变成一股股的力量,充盈着四肢。让人的身体充满激情,跑跑跳跳,真好。

     出去走走吧。山坡上,沟壑里,田野间,花儿草儿的不像初春那么害羞,都热情的生长着。红的,紫的,粉的小花儿,生长在各处,一棵棵,一片片,朝气蓬勃的。她们肆意享受着阳光和风,以及从大地深入涌来的源源不断的温暖的能量。野花,真是招人喜欢。她们素面朝天,又热情奔放;她们经历风雨洗礼,又柔美温和;她们也许无人问津,却又招摇地盛开。连接着一朵朵花儿的,是一丛丛青草。三月的草未免太单薄,五月的草又太雄壮,四月的草儿刚刚好,褪去了幼稚的黄色,换上一身嫩嫩的绿色,时时成长着,和黄色的土地抢夺在人们视野中的位置。

     早上或者傍晚,随意行走着,享受春天的每一个元素。喜欢绕一条老街行走,街边是姿态万千的老槐树,黑色的皮,似乎老态龙钟的样子。可是,细看,高处的枝条都泛起了新绿,在树干不起眼的地方,冒出了一簇簇叶子,没有比枯木逢春更能代表春天的来临了。那一队队的松柏,也将陈旧的暗绿衣服脱掉,越发年轻起来。几棵馒头柳在街角茂盛着,硕大的树冠组成一个个完美的弧形。偶尔有风吻过枝头,一起优美的摇摆着。从一户人家里探出的一枝桃花,叶绿枝红的,再看那花儿,似乎是一夜之间,被春风吹开的,绽开粉色的笑颜。

     园子里,全是赏心悦目的绿色。深绿色的是成熟的葱,浅绿的是菠菜,蒜苗的叶子已经镶上了黄色的边,蚕豆的绿倒是刚刚好,只是绿色身体上裹了一层薄薄的白膜。这些各式的绿色,一畦畦,一条条,把院子铺上了整齐的地毯,使一户户农家小院显得格外清爽和整洁。城外的麦田油油地绿起来,个子也高起来,不像刚刚返青时那样小气,不时有在麦田边玩耍的孩子,五颜六色的,让人瞬时感到生命的蓬勃和色彩。

     张开双臂,奔跑着,拥抱春风,看一幅幅美丽的春景,享受那春天的温润与柔美。可爱的,感性的,这四月的春天,我喜欢。

    原文链接:http://bbs.yutian.gov.cn/thread-33752-1-1.html
发表于 2010-5-1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我看陶瓷博览会,2009年9月许采用听说,未见报纸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老书童:我看陶瓷博览会
    陶瓷博览会我已看过两次,印象最深的还是第一次,二○○四年九月十九日早七点,我就兴致勃勃地来到第七届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会展馆前,但来的太早,听工作人员介绍说:八点半才正式开馆,我只有耐心地等待。还好,这时参展的厂家、工作人员及前来参观的群众也陆续抵达。有远道驱车来的,有近处步行、骑自行车来的,有老两口一块来的,有朋友搭伴来的,有淘宝来的,更多的还是参观欣赏开眼界来的,还有卖香烟瓜籽、矿泉水的也蜂拥而至,顿时展厅前人流如梭,热闹非凡。更有机灵的小商贩,他们把趸来的陶瓷制品抢先摆在展厅外有利的位置,精美的笔筒、瓷碗让我先睹为快。
    过一会儿,广场上传来了节奏鲜明的威风锣鼓声,寻声望去,一群穿着红色表演服的妙龄少女正欢快地击打着四面大鼓,铿锵的鼓声立刻让现场的所有人产生了共鸣,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了她们,踏着怡人的鼓点,最北边那面大鼓的几名女演员竟围着大鼓跑跳着击打,着实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在简短的开幕式之后,八点半正式开馆,根据工作人员介绍:“大展厅精品多,规模大”。我准备先走马观花地参观小展厅,再集中精力参观大展厅。但进入小展厅,立刻改变了我的想向,一排排精美的陶瓷展品,一把把“可以清心”的宜兴紫沙壶,一幅幅赏心悦目的大师级瓷版画,已让人目不暇接、浮想联翩;更有2米多高的瓷瓶足以让人仰视,清明上河图成了她的美丽的服饰;百子图、群仙图等各种民间传说也都搬上了瓷瓶,让观众在每个展位前都流连忘返。一同参展的还有以画葡萄著称的唐山名画家刘福生先生的画作,还有特意从北京赶来前来助兴的著名电影演员、画家高放老师及其它三位画家,现场书画表演围的里三层外三层,淡淡的墨香、流畅的笔法、层峦叠嶂的山水、栩栩如生的牡丹,让观众陶醉、赞不绝口。
    近十一点,我才看完小展厅,带着一种满足的心情来到大展厅。嗬!这里有小展厅的四、五倍大,各种瓷器琳琅满目、五彩缤纷,新型的骨质瓷气质高雅;高仿的青花瓷雍荣华贵、端庄古朴;卫生瓷落落大方;瓷盘、瓷碗、茶具千姿百态,个个不凡;窑变瓷色彩斑斓,给人一种高贵、典雅和梦幻般的感觉。一把重达250斤的宜兴紫沙壶不时地吸引着观众驻足、抚摸,二百多件根雕作品惟妙惟肖,上亿年的木化石讲述着历史的沧桑,红木雕刻的屏风立刻让人联想起富贵,细腻的黑陶更透着神密的美感,有谁不相信“精美的瓷器会唱歌呢”?
    瓷瓶、瓷碗、瓷坛、瓷罐,高的、矮的、园的、方的千姿百态;红的、黄的、蓝的、绿的争奇斗艳;观赏、购物、拍照乐在其中。徜徉在陶瓷的海洋里,美的感觉油然而生——爽。

原文链接:http://bbs.yutian.gov.cn/viewthr ... 9%B2%A9%C0%C0%BB%E1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苏小娅:《锦瑟》
  锦  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2005年,做才佳的OP,一个人的夜晚,倦倦的,慵懒的,心情无所谓好,无所谓坏。人挂在聊天室,眼睛在别处。后来,锦瑟来了,低声地叫我姐姐。那是一个不喜张扬的女子,连名字都不想让你看出来,简单的一个~号。她说,姐姐,我来了,我替你梳头吧。心里暖暖的,我们便会有一句没一句的聊。有时她那里卡得厉害,就会打过笑脸说:姐姐,好卡,你自己玩,我看着你就好。我也微笑,说,妹妹,我们出去说话。然后,两个人退了聊天室,跑到QQ上说话。

     我不知道这个女子是怎么找到我的,而且总是有意亲近我。只要我挂聊天室,她便会跟进来,有时是一句轻声的问候,有时是一个笑脸,更多的时候是静静地挂在那里。日子久了,就成了姐妹,来的时候奉上一杯茶,走的时候,来个拥抱,道声晚安。当时以为因为我是才佳的OP她才如此,可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因为他,我的老公。

      老公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锦瑟的,他很惊讶,告诉我,她是他的QQ好友,在我之前,他是她的红颜知己。

      我知道,所谓知己,做得好,是一生一世的朋友,受益非浅;做不好,便多了些许暧昧不明。这些我理解,都是孤单的人,偶尔的暧昧也无伤大雅,更何况,她先于我认识的老公。她是他的朋友,我是他的妻。既然老公坦白地告诉了我,就足以证明,老公的世界里只有我,她和他,萍水之缘,可聚可散。

      因了好奇,追着老公讲他和她的故事。

      老公说,那是一个喜欢阳光的女子,喜欢早晨起来去晒被子,因为夜晚就可以枕着阳光的味道入眠。他还说,在他最失意孤独的时候,她一直陪在他身边,他们一起谈美酒,论人生。她是他无话不谈的朋友,更多时候象对哥儿们。

      后来,老公认识了我,两个人在论坛里和聊天室里出双入对,你浓我浓,将恩爱秀得淋漓尽致,让人羡慕得一蹋糊涂。网上网下,我们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老公说,偶然的一次打开电子邮箱,却发现她的一封E-mail静静地躺在那里,已经有半年之久了。她说,有种感觉渐行渐远,她找不到要去的方向,想抽身离去,却发现他早已经根植在她的内心,无需浇灌,无需呵护,就这样草样疯长......她还说,为什么你不肯等我一等呢 .......老公说,看到这封E-mail,心,一下子就沉下去了。后来老公向我讲起时,很是伤感,他自责,为什么就忽略了故人呢?

      就是因为放不下,这个女子,默默地随他来到湄园,注册,发帖,和我们一起小说接龙,一起玩杀人游戏,说心情,讲故事。我知道,她只是想离他近一些,感受一下他的气息。她也知道我是那个论坛的斑竹,而且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挂才佳聊天室,所以,她一直追寻着我的脚步,想必是想看看我是究竟怎样一个女子吧。我亦不是个张扬的女子,有着自己的淡定与从容,这点事,无须点破,大家还是心照不宣的好。

      渐渐的,锦瑟的眉目日渐清晰。

    印象中的锦瑟,是个饮酒放歌的女子,满怀的心事,情愿付之微醺淡醉中。有时豪爽得令我惊讶,亦有时,忧伤得让我心痛。日子久了,就象亲姐妹一样,她对我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放纵着自己的忧伤。

     大学毕业后,她嫁给了一名复员军人。因为性格的原因,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孩子,只是孩子在六个月时就夭折了,她的心也就随之死去。挣扎了一年之后,提出与老公分手,只是那男人不允,于是她跑回娘家,夫妻分居了两年半。认识我们时候,正是她独居的日子,一个人的夜晚,寂寞如水般漾开,是一帮朋友相互扶持,相互支撑。2007年初,她的老公终于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当时她雀跃得象只小鸟,每天在聊天室里轻轻的来去,说着轻快俏皮的话,表情也日渐生动,我们都为她欣慰。本以为,该结束的就应该结束了,她终于可以获得新生,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的老公忽然后悔了,对她开始了无休无止地纠缠:一天N次电话,先是求她回去,再是威逼恐吓,短信,说,要么复合,要么就去死吧.......她说,我好害怕夜晚,他又电话骚扰我了,我好害怕。

  有时,她遇见我,会哭,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是啊,怎么办才好呢?对于一个精神处于疯狂状态的男人又能怎么办了?任何人的话听不进去,没有既成事实法律又难以干涉,这个男人在暗中伸出一只无形的手,死死缠着她,让她寝食难安,后来,她忧伤地对我说:姐姐,我现在出门包里时刻准备着一把刀子,大不了同归于尽了.......她还说,老天!给我一把剑吧,让我把那魔障,梦魇,妖孽,那可怖的脸,斩碎!!!

  我无能为力。我和她远隔千里,能做的只有安慰,只有在黑夜里陪着她,因为,我实在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帮助她。其实,那个男人也走进死胡同了,他同样需要一只手把他拉出来,只是,这个人,在哪里呢?人有时就是这样,棋局之外,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棋局之内,花非花,雾非雾。如果一段婚姻走到尽头,不如放爱归去,死死纠缠,苦情又何益?干吗非要弄个鱼死网破?!我说,妹妹,别理他,防着他,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冷静,父母都上年纪了,你一定要小心啊。要学会保护自己,只有好好保护了自己,才能更好的走下去。阴霾都是暂时的,风雨总会过去。于是,她打过大哭的表情,我知道,这个女子真要崩溃了。

     2008年与老公结婚。湄园里的兄弟姐妹们都发贴庆贺,湄儿在聊天室给我们安排了网上婚礼。彼时祝福声,歌声响成一片,气氛喜庆而隆重。我们在朋友中寻找着锦瑟的身影,直到大家快要散去的时候,她才姗姗而来,送上一颗跳动的红心和若干朵玫瑰,说:姐姐,我祝福你们,我还要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再后来,我的QQ里没了锦瑟的身影,我和老公一起找她,从QQ,到论坛,到邮箱,再到电话,她走了,从我们的世界里消失了,我们再也找不到她了。是我们忽略了她的感受了么?如果是,那我只能说声对不起了。有时候,人生的际遇,有如天上的浮云,偶然的相遇,又偶然的离开,谁能说得清这个中的滋味呢?幸福的路需要自己去铺垫,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需要用心去丈量。

     而今, 阳光温热,岁月静好,锦瑟,你还好吗?你是不是有一个能够遮避风雨的港湾了?

     语言,有时近乎苍白,我只想告诉好妹妹,不管怎样,一定要好好的,要坚强,要做快乐的自己。是花年年开,是草年年绿,在这一红一绿,一枯一荣间,送走的是人的青春,从稚嫩到成熟,从童颜到白发。 丰富的人生从不拒绝伤痛,走过灰暗的日子,不论何时,姐姐永远都在这里等着你。

原文链接:http://bbs.yutian.gov.cn/thread-91968-1-4.html
发表于 2010-5-26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5# 简单+自然


    20081119084924984.jpg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郑巧:我的再就业老婆


   我的老婆再就业实属不易。她原是某国有企业职工,买断工龄后,呆在家里洗衣做饭倒也贤惠,但看着别人都谋了职业,也想找个工作干干,但对于一个四十岁,又无专业技能的她谈何容易!
    想做点小买卖儿,一没有经验,二薄本钱,搁得住赚搁不住赔;想开个小吃部,今儿怕收费,明儿怕交税,打算了两年还在打算。
终于有一个老板买下了她原来上班那个厂,招工的时候,报名的足有四百多人,经过几次拖人靠脸和她仅有的一点会吹瓶的薄技,成了该厂第五十名左右被录用职工,总算再就业了,月薪虽五六百元,无法定节假日,但她工作却很努力。她说:过去给公家干,咱没差过样;现在给个人干,更应对得起人家。就这样,有时两班倒,有时三班倒,忙的时候加班至十二个点甚至零晨三四点,她都毫无怨言。
    更可贵的是她讲话总说:我们厂招业务员了,我们厂做广告了。这让我非常感动,她虽只是一个打工者,但她情不自禁地把自己和工厂联系在一起,话里话外都对工厂充满责任;她只是一个打工者,时时刻刻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她平凡的劳动中,默默地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为家庭做着贡献,也实现着自己的价值。
但她自己却舍不得吃喝,要么自己带点干粮,要么买一包龙丰方便面就当午饭了,我劝她在食堂买点,她却说:省着点吧,还得交保险费呢。她不只一次说过:每上一星期夜班,都瘦下三、四斤。我知道这是上夜班、白天又做饭缺少睡眠所致。每至此,我惭愧地无言以对,一个所谓的男子汉竟不能让妻干一个长白班的工作!好在妻深谙我的脾气秉性,她也从未奢望过,这无疑缓解了我的压力,但不能减少我的愧疚。
    我的老婆珍视再就业机会,我重视我的再就业老婆。

    原文链接:http://bbs.yutian.gov.cn/thread-93496-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酒心水晶: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去了
    我一直提醒自己要镇定,要象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泪流满面。这消息来得太迟了,我为什么没能亲去,见上她最后一面?都是马后炮,那次,她在妹妹家里给我打电话,唯一一次她主动要求说话,唯一一次打给我。我却没感到丝毫异样,她说,要好好注意身体。她说了那么多的话,如今能想起来的只是这一句。我想象着她在妹妹家里住得那二十几日,必不是很受欢迎,女儿虽然没说的,可是女婿,一定不高兴,并且不屑一顾。她是那样不停地絮絮叨叨,自言自语地说话,仔细听听吧,是不是在念叨远方那个不省心的我!

其实她不是一标准的好女人。好女人的标准有什么呢,优秀,能干,利落,漂亮?她一样也没有。我想了很久,唯一能和她匹配的就是“拾荒的女人”,她大半生的时光都用来做这个了。每次看到大街上有拾荒的女人,我都会多看上几眼,那个背影,走路摇摇摆摆,穿着破衣烂衫,是她吗?多象她,还提着一条看不出颜色的编织袋。还有那个女人,也是短头发,眼睛细长,穿着一件白上衣,其实早看不到正常色彩,她在拣垃圾里面的编织袋,并且在甩,马上有一些灰土跑出来。她远比我的那个她干净。是的,比她干净。其实我明白,她永远不可能再出现了。

我记得她那双手,骨节粗大变形,弯曲着,似乎永远也伸不直,象一只铁钯子,其实整体来看,那双手又不大,因为她个子就很小,很瘦小。只有脸是大的,对比整体来说,我也继承了这样的圆盘大脸。她很少照相,身份证上的相片,穿着那件她很喜欢的细蓝格子衬衣,上面的她眼光局促,不知道要把自已放在哪里。还有偶尔和我们照的相,不,她很少和我们照过相,没有,全家福一张也没有。有相片一张,是她和表妹的,旁边站着一个我。站在姥家的田里,二舅给照的吧。她头发支楞着,很短,旁边站着比她还高的我,还有她手底下扶着的小表妹。我永远不可能再见到她了,她已经不在了。

对那个女人,我有无数的话说,却总是语不成声,我写了很多诗,来纪念她,在每一个清明节。可是我的心还是丝毫没有减轻痛苦。对,这是心病,这是一辈子不能与人言说的心病。我还要说什么呢?这只不过是自述式的自言自语,要表达的是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歉疚,但永远不能减轻你的自责。这又有什么用呢,这与深埋在地下的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永远长眠在家乡的土地里了,那一处山坡上,每年春天都会开花长草吧,她可高兴?

我永远不可能陪到她,连每年看她一次也做不到。我常常思念她,有时侯,夜深人静,会在梦里看到。一切都仿佛没有变化,一切又仿佛都变了。没有她的家,有两三年没回了。家里早就变了模样,更整洁了,象一个正常人家了。墙是白的,新刷的,地板是新铺的磁砖,你看,赶工期太紧,有两块都没有铺实。那是象木板一样的颜色,有时侯你会误会踩在木板上,可是那声音又会提醒你。窗帘子也是新配的,真得很漂亮。两间屋子都很好,东屋是床,西屋是炕。大门口曾经倒塌的墙垛也新砌起了,唉,多么好的家啊! 新娘子就坐在东屋的床上,穿着白纱的衣服,头上戴着花,一点儿也不骄矜。

她看到了吗?这一切。她一定是看到了,是的,她来过了,你不知道吗,那次婚宴上,有十五分钟,所有人的手机都不通了,她来过了。她一定是来过了!

我那么固执地认定来世,我认为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埋在土里的不过是一堆肉,早就归于空气。我要过得好,我要活下去,象每一个幸福的人一样,看孩子长大。不要赶走心灵深处那个她,那么痛苦,那么纠结。就让那些痛时时存在,偶尔发作吧,知道痛意味着你还好好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那些事情,不论你回忆与否,面对与否,都扎了根的,在你心里。你心里永远荡漾的是那个场景,她站在门口,喊你:不要站在屋檐下,风大。或者是她抓住你的手臂,仔细地看上面的红斑。还在家里的那些早晨,你总是模糊地听到她起床,然后回来已经是六点多钟了。她起的时侯五点不到,她要去赶最早一班的垃圾。还有她做的那些肉饼,煮的白粥。我再没吃过那么好的粥,那么香的饼和那么诱人的猪肉炖粉条了。要记住,她已经不在了,不在了。

她其实不太舍得花钱,当你上学需要很多钱时,她磨磨蹭蹭还是拿了出来。你哭过的,当然,你哭你的童年,没有和睦的家庭,没有正当花销足够需要的钱。她一下子让你扬名了,或者你一下子让她扬名了,你考上了学。人们都可怜她,有时侯不仅是破烂连旧衣服也拿了出来。她抖抖擞擞地拿出来破了角的存单,有的上面有一百元,有的有几十元,她说,钱只有到了银行,就会越变越多。她把这些存单放到一个破袜子里又拴到腰上。那是怎么样的旧房子,几年人躺在一张炕上,屋顶有时会漏雨。还是一样的旧房子,如今变了新样子。从外面看,房子西山墙上还有裂缝,可里面绝对不同了。可是,她已经不在了!

那天半夜,我守着窗台给妹妹打电话,求证那个最让我悲痛的消息,那一瞬间,我是明白的,我虽然悲痛,却无法苛责任何人。我,就是最没尽到责任的一个。假如我没有离家在外,假如,我能够及时发现她的身病和心病……没有用了,一切设想全是空的。那个人,你再也见不到了。都说儿想娘三两天,娘想儿想断肠,都是这样说的。没有用,那个晚上我一直在哭。

太阳妩媚,风儿轻吹,我坐在老公的后面,同骑一辆车,他问我,这世界上你最爱谁,或者,问得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谁?我嘻笑着,你排第二。

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已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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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屡败屡战:回忆我的母亲之一碗粥
    今天是我的生日,母亲的难日。
    母亲生了我六个姐姐和我——一个男孩。在那个年代的农村,没有男孩的家庭是最大的耻辱与悲哀,甚至在村里抬不起头来。就这样母亲决意要一个儿子来支撑门户。我出生以后,大家对我的娇惯可想而知。我简直就是家里的太阳,“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全家人都围着我转。但奇怪的是,七个孩子,就连母亲得了脑出血瘫痪在床之后,这七个孩子的生日她还记得清清楚楚。每每快到某个孩子的生日的时候,他总要唠唠叨叨的说,某天某天是哪个生日了。她那种神情好像是期盼,又好像是幸福,又有一点对过去的回忆。
    生我的时候母亲三十六岁,就是我今年这个年龄。今年我的女儿十一岁了。一个孩子就就让我感觉不轻松,很难想象母亲在三十七岁的时候,七个孩子他们是怎样拉扯大的。等我稍大一点的时候,家里的日子好像宽松了好多,也是她们娇惯我的缘故吧,我几乎没有什么难以实现的愿望。渐渐的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还动不动就和父母发脾气,好像是他们对不起我了一样。
    在我上学的时候,不论春夏秋冬,母亲都要早早的把饭做出来,让我吃的饱饱的去上学。母亲的这份爱,我直到上中学了才有所体会。
    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母亲不知为什么起来晚了一点。我上学要出门了,母亲煮的粥还在锅里翻开着。见我要走,母亲连忙盛出一小碗来,放在嘴边吹了吹,又拿出一只碗,来回地倒,好让粥快点谅了给我喝。我接过碗放在嘴边,又立刻重重的放下了。“这么热怎么喝呀!”,记得当时我的声音很大。母亲没有说什么,又拿起碗来回的倒。我头也没回的出了门。但我想象得出,那时的母亲一定是无奈的看着我的背影,还在心里责怪自己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把饭做熟了给她唯一的儿子吃。中午放学回家,我的“余怒”未消。没有和母亲说上一句话就去找吃的。当我掀开锅盖的一刹那,我差点哭出来——还是那碗粥,那碗热了怕烫儿子嘴、凉了怕伤儿子胃的粥,被母亲放在锅里,小火温着,不凉不热正好喝!
    母亲病的这几年,我和妻子几乎天天给母亲煮粥,算是乌鸦反哺吧。可谁又能知道我对这碗粥的情节呢。
    母亲去世快半年了,这半年里,我每天都会想到母亲,总也没有真正的承认母亲已经离我而去,好像她还会在我的生日之前念叨某一天是我的生日,好像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她还会给我煮粥吃一样。
    那天上课,涉及到用英语询问生日。我要求我的学生知道自己父母生日的请举手。全班有七个人(大约十分之一)慢慢的把手举了起来。也许是怕我“提问”吧,很快又有三个把手放下了。当天我留的作业就是回家问问父母的生日,然后牢牢地记在心里。但愿我的作业可以让孩子们懂得一点孝道,长大了也要给他们的父母煮一碗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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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荷池:那个女子
记忆就像过季以后晾洗的衣服,随着季节的转变将要悄然收起,偶尔整理的时候,才会恍惚中想起那时那地还有尘封岁月中的那个女人。-----题记
                                    一
   上午赶完场子,晚上又有一个。下午四点多我沿着巷子溜达出去,想去市场对面的那条火锅街吃干锅鸭头。一脚深一脚浅的踩在簌簌落下的叶子上,枯叶发出碎裂的脆响,我把手插在口袋里,秋风乍起迎面拂倒了我的头发,于是我加紧了脚步,把电话打给了二皮和丫头,喊他们一起出来喝酒。
     
    暮霭渐深,从橱窗向外面看去,若宽的马路空荡荡的,时而掠过一辆疾驰的车,还有在车轮后惊惊乍乍迅速旋起又落下的枯叶。这让我想起了一张纹路纵深的脸或者一双干枯的手臂的老人,还有蹲在角落里瑟缩拥有卑怯眼神的流浪者。干锅鸭头很好吃,二丫的脸蛋泛起了红晕,一双打着绿色眼影的眼睛一头有些散乱的头发,二皮干脆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嘴里溢出刚刚灌下的啤酒。而我则靠在椅子里点燃了一颗烟,我知道此时我的面部表情与我的80后的一张脸肯定极不相符,六点左右,我打电话给大崔,让他把帐篷和台子拉到幸福小区,喊上其他人把音响和麦都弄好,等到九点正式开始。然后我接着抽烟,二丫玩着手机,二皮打起了呼噜。

    去年音乐师专毕业我们没有按部就班的去找工作,而是由我领头组建了一个流星乐队,我负责联系业务,二丫二皮都是主唱,我们主要在酒吧,结婚庆典,丧葬仪式上搭台表演,一年下来钱赚的也不少,于是我们对这样的日子渐渐的有些迷恋。

              二
    八点半,我把二皮敲醒,我们三个结了帐,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就直接去了幸福小区35栋,我们赶到时,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很多人裹紧衣服远远近近的站在台子周围,大崔放着一些曲子,台子左面就是我们雇主的门口,挂着大大的红灯笼,随着秋风明火一般左右摆动。我不知道在人家大喜的日子,我怎么就觉得在夜空秋风的背景下这灯笼就像明火。远远的看到灯光下人影重重,我就想起了小时候爷爷给我讲的,李家坟鬼打墙的故事,是说一个赶大车过路的半夜经过李家坟,他远远地看到那里张灯结彩,人头攒动,唱戏的杂耍的很是热闹,于是他就把大车赶到近前也跟着看起热闹来,夜深时他竟然睡在了车上,当雄鸡唱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原来睡在一片坟茔里,背后不禁吓出一身冷汗。想到这我一个箭步跳上台子,回头把二丫和二皮拉了上去,和大崔击了一下掌,我便坐在大崔准备的椅子上,二丫蹲在我的身边,头倚在我的腿上,于是我把外套脱下来,给二丫披上。



        大崔和二皮跳下台子在那儿开始随着音乐摇摆起来,我把音乐关掉,把吉他扔给了大崔,下边的人群立刻有点狂热起来,有些和我们同龄的挤到前边,跟着大崔的吉他声,开始摇摆。十点钟,庆典的司仪说了一些祝福的话宣布鸣礼,下边便鞭炮声四起,噼噼啪啪拍的响彻夜空。我抬头向夜空看去,随着碎屑散花般落下,空中漫腾着缕缕烟雾,我的感觉更加强烈了。总觉得天空中有什么在游弋和跳动。而此时耳朵里传来二丫有些高亢的歌声,那嗓音极像韩红,有很强的穿透力,二丫唱完一支又一支,台下传来一阵阵口哨声,二丫索性脱了外套,只穿着裸着肩膀和腰身的胸衣,白花花的身子裸露在灯光下,这样的举动无疑起到平地一声雷的效应,立刻下边掌声响起,有的竟然喊:“丫头,接着脱!”有一个光头竟然跳到台上跟二丫一起狂热的摆动,站在二丫的身后,搂着二丫的腰前后摆动起来,二丫很配合,快到台边时,从光头的胳膊下钻出来,一下把光头推了下去,光头跌了个屁股礅,台下一阵掌声和哄笑。

    最后二丫唱了十八摸,就有人往台上扔钱,五十元的一百元的,我听到有人喊:“丫头,脱吧,脱一件我扔五百,二丫毫不畏缩,边唱边脱下裙子,那人真的扔了五百,二丫弯腰捡起来,扔到我的脚边,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有给钱的二丫她们也愿意脱,所以我只把扔到台上的钱帮她们收好,其他只要不是闹场子我不会上前阻止。二丫在我的面无表情中,真的脱得一丝不挂,赤条条的在台上摇摆,我的脚下已经堆了上万块,台下疯狂到了极点,于是我上去帮二丫披了衣服,下边就换了二皮还有别人搭档演起二人转来,二丫在我的身后穿好衣服,就靠在我的身边数起钱来,这一次真的就得了一万多块。我抚摸着二丫的头,我知道,二丫的弟弟得了白血病,我也不知道怎么来帮助她,怎么来安慰她,大家今年赚的钱多一半儿都给了二丫,二丫把脸埋在我的腿上,我的大腿一会儿便觉得湿漉漉的一阵潮热,我知道二丫哭了,我只有不断的抚摸着她的头。

              三

    二丫的弟弟终于走了,二丫也不愿意再跟我跑场子,虽然她家已经负债累累,在今年秋末,没有一声告别,二丫就在大家的眼睛里消失了。二皮也觉得没劲,剪短了头发带着大崔他们说要成立一个儿童音乐培训中心,而我从这个团队退出了,我找了一份力气活,每天在汗流浃背中度过,我瘦弱的肩膀渐渐的宽阔起来,手臂也有了很多块肌,我的喉结像个核桃一样在我的脖子间轻轻颤动,唇边下颌的胡子一天不刮,就会绿草茵茵。我看到镜子里的我成了一个有些沧桑感的男人了。我没有结婚,在心里等待着一只倦鸟归巢,我想把我的坚实给她留着,等她伤痕累累的回来,我应该是她唯一的归宿。

      我一直有宿命感,当秋风再次吹起,二丫回来了,而我在心里为她精心准备的巢穴也用不着了,她带回了一个男人,是个离了婚有些钱的男人,看他对二丫很是呵护,我也就放心了。枯叶扑扑簌簌的落了个干净,我在自己的小窝里,一遍又一遍放起了我们流星乐队曾经一起在午夜录制的大悲咒。

    我想我们的心里在度过了这些青涩的青春躁动的年代之后,也该像这秋天一样悄然的埋下了成熟的孕育希望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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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果子:触及爱
夕纯,为爱而生,又为情所困的女子,习惯用自己容颜般楚楚动人的文字记录那些爱情过往里的精致玲珑。

     今天,她却找我,要我帮她写篇日记。我汗颜,一个相隔数千公里以外的朋友,如何去了解她柔软而绚烂的内心世界?她说她呆坐在电脑前几乎三个小时,心里要记录的太多,却无从提起,明天,本是她和相恋了四年的男友的婚期,却因为那男人说给不了她世俗间的幸福而在三个月前弃她而去。我反问“若他真的爱你,怎会不清楚你要的幸福究竟是什么?”她笑说“男人的尊严,让他因为太爱而又无法为我创造爱的价值而离开……”好温婉的女子,对于一个男人的离弃,竟也给出如此理所当然的理由,或者,只是借口。但她欣然,我亦无语。

     于是,放下手中的工作,用我的手为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多情却无力的女子敲出如下文字,尽管我无法彻底的了解她的内心,却真心的希望她能幸福,希望我的字能帮她在一段爱情里善始善终,善待自己——

      触及爱,一念之间,却百转千回

      四年,抑或三个月,都不过一个期限。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悄无声息,完美的降临,而后黯然落幕。

      有爱在的时候,觉得被人想念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曾祈望有一份纯洁的真爱可以与之共存。但,仿佛美好的记忆都遥不可及。谁能体会那转身后的苍凉终了?

      因为世俗与尊严而离弃,因为离弃而倍感惦念,思维总是毫无预兆的固定不前,我听见有忽隐忽现的两个人在暗夜里甜言蜜语,可最终华美的誓言无奈散开于时间的夹缝里。

      生活可以没有任何缘由的反复,笑对已逝的过往片段。而今,俨然一个人,漂泊过的城镇,从那些古老城墙到这些鳞次栉比的楼群,海边临风而立的冷清,都市灯红酒绿的喧嚣,走过的时光里,柔弱女子已然将她纤娇的身材与情感一道依着爱人的伟岸,仿佛一根牵缠无助的藤纠结住一颗树,期待幸福在平淡生活里的枝繁叶茂。
  
      爱会让人暧昧,爱会让人虚伪。如果你爱我,千万不要骗我,不要隐瞒你的过往,因为时间让你变得成熟的同时,也在心灵和身体上留下了痕迹。那是我永远也不想去触及的敏感。

      每每朋友的问候与祝福,无言以对,却念念成结。

      时光就是这样被流逝,被遗忘掉。

      其实,我只是,只是,很怕孤单。

      当悲伤成为一种习惯,才明白原来精致的生活表面下有一张巨大的伤口,会将我们吞噬得不留余地。

      多年以后,也许我会忘了你的模样,忘记你的声音,忘记我们彼此的曾经。但文字却不会遗忘,她会永远停留在时光的记忆里。

      如果下个路口遇见,我不过是个路人而已。

      一生的光阴。记忆辗转中消退。

      在这个每天都会上演太多故事的城市,忙碌不断。虽然没有爱的日子更能知晓一个人的孤单。也依然决定放手,想想未来的某天若遇见,也用微笑,掩盖内心的荒芜。

      有些人,有些事,仿佛是被预定在某个路口,无论怎么闪躲,都会在第一个转角出奇不意地碰上。该来的总要来,然而来的,却未必都是自己的。

      少了胸口的惦念,是缺口,也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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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银杏叶:我愿意
     

我愿意

要说的这个女人大我两岁,是和我一起玩儿大的发小儿。为了叙述方便又不扰事,给她起个名儿吧,叫她思思。

以我的了解来评价她:最大的优点是为人爽快泼辣,做事麻利,最大的缺点是自私自利,独断专行,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她说的最多的一个字是“我”,她的口头禅是“我愿意”。

比如朋友结婚,同样关系的几个姐妹商量着随份子的标准,她却自己买了礼物先送过去了。你要说她不合群,她上下嘴唇一碰,不假思索地甩给你一句:“我愿意,关你什么事!”

再比如做一家人的饭,她从不考虑别人的口味和习惯,只是按自己认为正确的营养调配方案来做,要是有谁稍稍想提点儿建议,她立刻像咬青萝卜那样咔嘣干脆地表明态度:“我愿意这么做,爱吃不吃。”

可是这么一个颐指气使、专横跋扈的女人竟然还能嫁出去。高中毕业的思思马马虎虎就撞上个色令智昏胆敢娶她的男人。婚后这男人三折腾两折腾,折腾出个规模不算小在县内还颇有名气的矿泉水公司。财说不上太大,气可粗得很哩,开了车往城里走一趟,给老婆把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金手镯全置办齐了,而且那链子得有手指头粗。

思思把这副家当全套在身上跟我臭显摆的时候,我毫不含蓄地撇着嘴说:“纯牌儿一暴发户儿,把老婆打扮得像个经营青楼的老鸨子!

她也翻起白眼儿毫不客气地回敬我:“我愿意!你就是不趁!吃不着葡萄的人啊,都这么说话。”

“哼,白跟我换我都不敢戴,那么粗,我怕坏人盯上拽链子的时候把我勒死。”我摩挲着自己脖子上细细的颈链气她。

不知嘲笑和恐吓哪个起了作用,或者长期跟我这有品位的人在一块儿受了熏陶也说不定,总之她没再让这几样黄澄澄的家伙在她身上同时亮相。但我有一次跟她借耳环戴她就是不肯,我威胁她以后不跟她换衣服穿都不管事。小气!自私!天生的,没办法。

男人有钱就学坏,这话不假。没多久,传出风言风语:有人说她男人领着个小姑娘去了大厦的金饰品柜台,还有人亲眼看见他和一女的在路边停着的车里抱着啃脸蛋子……

但凡这种事总是身边人最后一个得知消息。

思思知道这丑事是因为那个不够光彩却足够勇敢的小三儿主动找上门来了,恐怕是幻想着女主人会“让贤”。这哪儿了得?思思当然不会让自己受委屈,那架打得呀,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她没正经瞅那那女的一眼,光跟自己爷们儿这通儿疯,就生生把那女的吓跑了,而且再也没露过面儿。

男人起誓发愿地保证再也不拈花惹草了,而且答应把公司的账都交给老婆大人,思思还是不依不饶让他睡了一个月的沙发,又写了一份2000字的保证书才算了事。

好像男人的确安分了一阵子。可时间一长他那野惯了的花儿心又耐不住了。不敢偷鸡摸狗眠花宿柳,只好隔三差五偷偷摸摸地出入歌舞厅、按摩院、足疗馆。

前番已经有了警惕之心,所以这次思思察觉得更快了。没的说,离婚!

任男人再怎么保证,甚至跪地哀求,思思毫不动容。见男人软磨硬泡就是不肯签字,思思不再理他,收拾衣服回了娘家。男人几次去接她,却连面儿也没见着。

后来我荣幸地受到委托,凭着发小儿的交情去劝她,劝她考虑家庭责任,顾及夫妻情分和孩子的感受。她劈头一句把我的千言万语全挡了回去:“我自己高兴就好,不给别人活着!”哎呀,噎得我呀,好像呛了一口三九天儿的西北风。

到最后,男人终于冷了心签了字,红本儿换了绿本儿。思思拿着离婚分得的钱带着女儿在城里买了套房子,又盘下个店面卖服装,离我们远了。

为她撅我面子这事儿我倒没生气,可是总感觉思思心太硬了,十个男人九个花,盯紧了看住了,年岁一大自然好了,可她竟然动了真格的。所以我有半年的时间没大和她联系。后来情绪淡下来了,也偶尔去看看她们娘儿俩。说实话,那孩子倒很是乖巧,招人儿喜欢,而且总感觉七八岁的孩子遇到这样的事儿怪可怜的。

再后来隐隐听说她好像又恋爱了。出于关心,在一次去城里时,我约她在三毛冷饮店见面。当我问起她对新的婚姻的打算时,她竟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诶?我可是得到可靠消息知道你在恋爱了,不会连我都瞒吧?”我以为这女人不好意思承认。

她竟斜着一双凤眼,不屑瞥着我地说:“谁告诉你恋爱就要结婚呀?”

“咦?恋爱不结婚……你……你以为你是小女孩儿啊?”我简直觉得这女人在无理取闹。

“哎!”她长叹一声,“我是爱上别人了。可是那人有家庭,他不能给我婚姻。”

思思受骗了!我霎时间横眉立目拍案而起,要立马找到那个“骗子”,骂他个狗血喷头。

“坐下,你给我!”思思嗔怪地把我拽回座位上,向两旁侧目瞅我们的人不好意思地讪笑着,然后转向我,压低声音说:“那人根本就不知道我爱他,我也从来都没向他表白过,只是一厢情愿地爱他,与他有什么相干啊。”

“啊?那合着你是暗恋呀?”我把眼睛瞪得老大。

“就是呀。”

“就是什么呀就是!赶快停止啊,光天真不烂漫……你整个儿一感情白痴……”我气得不知说什么好了,“要对自己的后半生负责任,抓紧找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恋爱!”

“晚喽,停不下来了。”她幽幽的说,眼睛一本正紧地直视着我,并不打算隐瞒,“我迷恋上他,再也忘不了他了。哎!你想象不出来,他那举止谈吐,跟俗人就是不一样……”她轻轻摇摇自己的头,同时戳起两只胳膊,让两手十指交叉,托住下巴,脸微侧向一边,眼睛醉酒般地眯起,一脸地陶醉自说自话起来:“他博学,幽默,多才多艺,出口成章,有号召力,有责任心……哎!……我常常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出色的男人呢……”

我觉得此时此刻的她已经忘记我的存在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思思吗?这是那个泼辣透顶专横出名的女人吗?哎,女人陷入情网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特别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在自己的第二春,竟还能这样痴情,特别是这款款深情竟还无处可寄。

“那你也应该让你爱的人知道你的感情啊!”我愣了半晌才又说出话来。

“有什么必要吗?我又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当爱情不能得到回应的时候,它只是一个人的事。”她很快从自己的情梦中醒来,装出一种无所谓的语气。

“那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就这么过呗。能在心里默默地爱着一个人,这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连个小三都当不上,就这么独身下去,你不觉得自己太委屈了吗?”

“我愿意。”她彻底恢复了常态,正襟危坐,手里扶着饮料杯子,把吸管送进嘴里吮了两口。“我愿意的事,就不会觉得委屈。”

“纯粹跟自己过不去,”我觉得自己实在理解不了她,“要不还回去吧。他,嗯,已经改了……不那样了,也一直没找呢。”鼓着勇气说完这句话,我努着嘴等她的反应。

“哼哼……”她不冷不热的笑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没可能了,他改不改找不找都是他的事儿,与我无关,我已经不爱他了。”

“反正你也不想再找了,回去了还是一家子。”

“哈哈哈哈,我带着梦中情人回去跟他凑一家子,那不是欺骗他吗?”

“我保证,即使你欺骗他他也愿意。”我来不及考虑越俎代庖的后果,急急地替别人进行婚姻围追。

“嘘……”思思竖起右手食指轻轻摇了几下,“可是,我——不——愿——意。告诉你啊,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欺骗都是以利己为目的、伤害为结果的,只有爱情的欺骗,伤害的不是对方,而是自己。”她表情严肃、一字一板地说完之后,又揶揄地笑起来:“你不总说我自私吗?像我这种利己主义者,怎么会做伤害自己成全别人的事呢,你说是不?”

等她挎好背包转过身扬长而去了,我张着的嘴还没合上呢。

五年过去了,她就这么带着孩子自己过。这个怪人,难道这样就幸福了吗?真是不可理喻。而她那前任男人,只是更加嚣张地招蜂引蝶,好多正经说媒的倒是一个没妥。真对了把了!

05年秋天,男人病了,最初是干咳,隐隐有些腰疼,在县医院检查时内科大夫恰巧是思思老同学。后来男人被留下来住院观察,思思得到消息,去了医院。到了病房,二话没说,拿出个皮套把一头长发麻利地束成马尾辫,然后开始给男人端水送药,买饭洗衣,看着他输液,扶着他去厕所……

去看她的时候,我自以为看出了些端倪,把她叫到病房外的走廊里说:“还是结发夫妻啊,感情就是不一般。你看,两下散了好几年,关键时刻还得是你……”

“少来这套啊,有话说有屁放!”她一点儿也不买账。

“嘻嘻,我还不是为了你俩好。我看啊,等他病好了,你还是回来得了……”

“我就知道你要说这个,打住!告诉你啊,不可能!”她斩钉截铁,看起来毫无回旋的余地。

咦?我又纳了闷儿了,心想,那你还装哪门子贤惠呀?

她一定看出了我的疑惑(傻子也看得出来),不等我问就说,“伺候他,我愿意。因为他是孩子的爸,这跟爱情和婚姻没关系!”得,又往我嗓子眼儿呛了块石头。

再后来男人的病越来越重,等到06年夏末出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了准备后事。原来是肺癌,最初检查出来的时候癌细胞就已经转移到骨头里了。

难怪不想复婚。我才明白过来,思思一定是早就知道这结果了。哎,不能怪她,谁会自愿把小寡妇的帽子戴脑袋上呢,她能这么做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办完了男人的后事,她却没鸣锣收兵,三下五除二把男人的矿泉水公司鼓捣出去了,谁也不知道她拿走了多少钱。要不是那晚年丧子的老太太拦着,我真想追上她给她几个耳光子!自私到了极点,简直没有人性!装着大仁大义,却原来都是为了钱!我恨得牙根子痒痒,恨得没辙晚上甩了自己俩嘴巴子,我怎么和这样的人搭上了关系呀!

07年暮春,我母亲去世了,我又一次原谅了思思。

因为母亲去世前卧床三十四天,是思思和我们姐妹俩轮流在病榻前日夜照顾她。

还因为母亲咽气前拉着我的手告诉我:“别恨她了,是你哥不学好败了家,要怨只能怨我死要面子,不愿意让外人对我死了的儿子戳脊梁骨,这才瞒住思思的好儿,除去治病,她拿走的是八万多块钱的债啊……”

我抱住思思,抱着这个我从来没叫过嫂子的自私的女人,把好多年的眼泪都抹在了她的衬衫上。

但是她没哭,她只是轻轻拍着我的背,说了她常说的口头禅,“别哭了,我愿意,这都是我愿意的,啊。”

明天,农历四月十七,是母亲第三个祭日。我知道思思一定会来。她为了还债早没了自己的店,给别人打工呢,但是她请假也会来的,因为她是个自私的女人,只要是她愿意做的,不管是爱还是恨,她都进行得干脆,完成得彻底,没有半点虚伪和丝毫犹豫。

她永远只做自己愿意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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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邢爱民:母亲

母亲俯下身去,从碗里盛了一勺稀饭送到父亲嘴边,父亲两眼直直的望着母亲,毫无表情地张开嘴,任由母亲把饭送到她嘴里,条件反射地嚼了起来,米饭的汁水顺着嘴角流下来,母亲连忙用勺边刮干净,直到父亲将这一口咽下去,又把第二口送到嘴边。母亲老了,本来就发黄的头发掺杂着一多半毫无光泽的白发,脸上的皱纹明显增多,拿着勺子的手轻微的颤抖着。三年多了,母亲又陪着父亲走过了一程,尽管这三年多母亲更加劳累,但她感到满足,因为母亲已经习惯了这种操劳,这么多年,她就是在不断的为这个家做着贡献,看着我们在身边,她不觉得累。

母亲姐弟六个,由于是排行老大,母亲从九岁开始就第一个起来做饭,收拾家务,为的是能够不耽误上学。母亲上学时成绩很好,但为了照顾弟弟妹妹,上到初一就辍学了,老师来找了多次,姥爷悄悄把书给她塞到手里,都被她悄悄塞到被窝里,只在夜里紧紧搂着流泪,白天仍向没事人一样帮姥姥姥爷做家务。母亲学得一手针线活,街坊邻右几乎都穿过母亲做过的衣服,母亲记性很好,谁家孩子生日老人过节气都能张口就来,有时人家自己忘了了就来问母亲。母亲人缘很好,出嫁时,她吃了整个生产队的“填箱饭”。

母亲嫁给父亲时家里都不同意,因为父亲年轻时家里过的是“穷三掏”的日子:冬天穿破棉袄,春天将棉花掏出来当夹袄,夏天将袖子拆掉当背心,秋天再补上,这样的日子,即使在那时很穷的农村仍然是最穷的。因为家里孩子多没人收拾,过道屋一东一西是两个灶台,每个灶台前堆着一堆垃圾,还有一位年过九旬的奶奶婆,我的奶奶是老哮喘,整天趴在炕上需要照顾。母亲来了之后,家里开始干净起来。那时老叔还没有成亲,父亲和母亲每天在上工之前一大早起来到河滩里做盖房用的泥坯,几千块泥坯,他们一点一点的做好,晾干,用独轮车拉回家里,尽管是在大家庭里吃大锅饭,但母亲一点没有藏私,和大家一起共同支撑着这个家,从不和家里人争长道短,从没和家人红过脸。老叔结婚后,分家时,父亲在百里外的水泥厂上班,母亲就带着姐姐和我过,坐在一张既作菜板又当饭桌的木板旁边吃饭,白天去生产队劳动,晚上等我们睡着了就在油灯底下缝缝补补。从有记忆开始,母亲似乎总是在干活,后来父亲回到镇上的学校教书,母亲在村里的绣花厂绣花,他们总算可以互相依靠,再后来生产队解散了,母亲也和村里人一样,在家做成衣到集市上去卖。有一次到北京去进布料,同行的人嫌她累赘把她甩了,母亲自己坐车到目的地附近的大街小巷打听了一整天,最后自己拖着一个大包袱赶回家里。一家人的日子就这样平平安安的过着。

母亲从小不会骑自行车,但她不忍心看着父亲一个人四处奔波,于是已经年过四十的母亲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学会了骑自行车,正好姑妈家盖了新房,就骑车去贺喜,回家的时候天色将晚,本来就是新手的她骑得小心翼翼,忽然,面前出现了一辆大型拖拉机,刺耳的车笛声母亲心慌意乱,眼前一黑就到在了车轮下。闻讯赶来的父亲发疯似的把她抱进医院,和大夫们忙了一夜。等母亲醒来已是第三天的早晨,她的肠道被轧出了好几个窟窿,一条腿骨折,幸亏抢救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母亲在医院住了九个月,在这期间,父亲既要看护母亲,又要上班,还要侍弄田里的庄稼,把一袋袋的化肥、种子运到田头,把一袋袋擗下来的棒子送回家,晚上赶到医院陪伴母亲。父亲没日没夜的干,迅速消瘦下来,在母亲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已连续几天觉得身体不适的他顺便去检查一下,结果令医生大吃一惊:父亲得了难以治愈的慢性肾炎,并且已经相当严重,应该立即住院治疗。母亲拖着尚未痊愈的身体在院子里种了几畦蔬菜,每天早上由我推着我捎上一筐菜驮到早市再去上学,母亲就留在那里把菜卖光,再拖着残腿走回家,晚上带着我和表哥到学校的厕所掏粪送到地里。在亲戚邻居的帮助下,家里的农活并没有比别人耽误一点。这种生活也使母亲得到了很好的锻炼,不久就痊愈了。在这以后的三四年里,父亲转了好几家医院,花光了省吃俭用下来的所有积蓄,专家说只能维持五六年,母亲和父亲相互鼓励,相互支撑,打破了肾炎病人不可能痊愈的传说。可以说,父亲和母亲是患难夫妻。

父亲生病时,爷爷在我家时,母亲让爷爷和我们睡在一个屋子里,为的是能随时照顾。母亲和爷爷关系很好,爷爷一边帮母亲翻弄布料一边给母亲讲故事,母亲也和爷爷说说笑笑,有时“嫌”爷爷说话慢横他一句,然后爷俩就笑。母亲出事了,别人安慰爷爷别太难过,说即使母亲出现意外,以父亲的条件很快就能再续一个,爷爷愤怒的盯着那个人,说再没有别人能像母亲这样待他。母亲出院时,爷爷蹒跚着到镇上给母亲买来肉饼等母亲回来,我多看了那肉饼就迎来了一顿训斥,尽管爷爷同样喜欢我。

母亲总在忙忙碌碌,我们上学时她第一个起来做饭,从没让我们吃过冷饭,也没让我们到街上去凑合着吃些什么,我们工作了她也改不掉早起的习惯,院子里不见一棵杂草,屋里不见一粒灰尘。父亲他俩喜欢唱戏,每天下午老头老太太们最爱在我家相聚,母亲不论手头有没有活计,都笑脸相迎,为他们烧水,沏茶,唱上一段。傍晚人散了自己利落地收拾屋子,任劳任怨。

母亲到城里来了一年,比我在这里住十年认识的人都多。父亲生病后,他们搬到了城里,除了照顾父亲,我家和邻里之间的关系迅速升温。母亲以前在村里“人缘”极好,现在,这个光荣传统又被她带到了城里。看到邻居在门前扫雪,用的是小苕帚,连忙回家拿出我家的扫帚; 几位老太太相约着去城外挖野菜,母亲也住读和他们一起去,回来做野菜馅的菜饽饽,特意多包了几个分给大家,老太太们连声称赞比街上卖得好吃多了;一位大嫂新买的衣服有些肥大,母亲主动拿回来给她改得非常合身。其实母亲做的,都是一些针头线脑的小事,但渐渐的,小区里都知道母亲是一位热情爽快的老太太,也都对母亲非常尊重。马大姐家用的是蜂窝煤炉子,每天烧的开水自己用不了,无偿把开水送给邻居,有时赶上我们不好意思去拎就给我家送来,不能不说,这是母亲平时以心换心的结果。通过母亲,我也认识了小区里的很多人,相互见面不再是逢场作戏的一点头就开溜,母亲常说:“远亲不如近邻,人的远近都是大家走出来的,你先和别人好了,别人才会对你好。”

母亲节早已过去了,但我望着母亲,零零星星的记得一些情节,但却想不完母亲的一切,只有默默地为母亲祝福,为母亲以后的日子下一些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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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歌声悠扬: 青荷

                                 (一)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曰



      这是一个动人的女子,像水一样的柔美。
      这也是一个命运坎坷的女子,就像书上说的“红颜薄命”。在她出生前,父母已经生养了四个姐姐,算命先生说第五个一定是儿子,所以他们才决定咬咬牙再要一个,是啊,在那个不能解决温饱的年代,多一张嘴是多重的负担啊,没想到最后生的还是个女孩,所以,注定了她是个不受欢迎的人。她出生的那天很冷,是腊月二十八,那年是羊年,民间有一句俗语“腊月羊守空房”,所以母亲望着怀里瘦兮兮的婴儿叹了一口气,心里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时光飞逝,女孩转眼已经7岁了,但是因为那个年代女孩没有地位,所以连个名字都没有,父亲说“又是个丫头,就叫小五吧。”,所以7岁前,小五是她的名字,小五的家在一个美丽的水乡,那是一个美丽的春天的黄昏,小五和三姐到河边看荷花,那时荷花开得正好,女孩穿了一件四姐穿小了的绿色的小褂,手里拿着一枝含苞待放的荷花,这时的女孩已经长的极美,像水晶一样晶莹剔透的小脸上一双盈盈如水的大眼睛,挺直的鼻梁下是一张小巧的嘴,就那样站在岸边,正巧邻村的一位私塾先生由河边经过,看到女孩迎风而立的样子忍不住问了一句“丫头,你叫啥名字啊?”“小五”,先生笑了,“这是你的名字吗?”“是啊,别人都这样叫我。”“我给你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好吗?叫青荷,喜欢吗?”“青荷是什么?”“就像你手里的荷花那样美啊。”所以,七岁的女孩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青荷”。

                                 
                         (二)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张爱玲
     
   
     她和他的初识是在一个桃花正艳的四月。
     那年她十五岁,他十八岁。那是一个清新明媚的早晨,他到外婆家告诉外婆要娶亲了,他的外婆和她是一个村子的,她家在村东头,他外婆家在西头,而他必须要经过她家门口,那天他是骑驴去的,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蓝褂子,新理的头发,很白净很忠厚老实的样子,在村头老远的就看到花团锦簇的桃树前有一个娇小的身影倚树而立,因为好奇,他看了她一眼,这一眼他记住了她的样子并深深地镌刻在了心里,那天的青荷穿一件四姐穿小了的洗的褪色的粉红的褂子,一条穿短了的 黑色裤子,梳着两条及腰的麻花辫,就那样静静地站在桃树前,那时,在他的眼中,她和桃花是融为一体的 ,满树的桃花及不上她娇美的容颜,他忍不住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面对陌生的他她瞬间羞红了脸,害羞地低下了头。但是他的样子她牢牢记在心里,还有他微微地笑。
    再次重逢是在 他们成亲的那天。
    那年她十八岁,他二十一岁,婚后不到两年 ,他的妻子因病去世,留下一个不满一周的女儿,本来媒人是想把四姐提给他,但四姐因为他是丧偶的还带个孩子不愿意,听到是他后看着媒人为难的样子,她小小声地当着妈妈的面和媒人说“四姐不愿意我愿意。”母亲和媒人都愣住了。
    结婚后她作了别人的后妈,因为爱他,她也极爱那个小小的女孩,一年后,她有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是个儿子,但是她总是把好吃的东西留给女儿,这样有时儿子就会挨饿,而丈夫是个重男轻女的男子,看到她这样有时就说她,但她依然故我,然后便是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的降生,本来就紧巴的日子更加艰难,但艰难的生活他和她却也是相敬如宾,他的脾气不好,但他从来舍不得对她大声说话,孩子吃完后剩下的饭他总是先让着她吃,然后她小小口的吃几口就说我饱了又推给了他,是啊,他是一家人的顶梁柱啊,这六七口都要靠他养活呢。但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他就因病抛下她和几个年幼的儿女先走了,那时的她,真是欲哭无泪啊,那年最大的女儿才十五岁,最小的才五岁,看着几个没爹的孩子,她真想随他而去啊,因为她感觉到太累了,累得都麻木了,是四姐的一句话提醒了她“你这不是做孽吗?你死了这几个孩子咋办?”她咬咬牙,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那时最大的儿子和女儿可以下地干活了,二儿子,二女儿,三女儿都上学堂了,最难的就是小儿子了,最后狠狠心把小儿子拴在了里屋的门框上,下地回来再解开,看着娘几个的艰难和青荷的美丽,村里的无赖常常有事没事就来骚扰,原本青荷是个温柔婉约的女子,但丈夫走后为了不让人欺负她学会了粗着嗓子骂人,每天睡觉前先把扁担放在炕沿下,碰到坏人和大儿子抄起扁担拉开门就打,也有好心的看到娘几个可怜来给她提媒,都被她一一拒绝了。又过了几年,大儿子二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大女儿二女儿也相继出嫁了,最后小儿子也考上了师范学院到外地去上学了,二儿子和二女儿负责小儿子上学的费用,,青荷的苦日子总算是熬出来了。

                    (三)

                 木兰花
                      ————欧阳修
     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
     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
     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
     故敧单枕梦中寻,梦又不成灯又尽。

     我认识青荷的时候,她已经六十多岁了,青荷是我的外婆,我小的时候外婆经常住在我家,那个时候最小的舅舅也早已经毕业当教师了,并娶了同样当教师的舅妈,有了我的表哥和表妹,那段时间的外婆生活是平淡幸福的。我出生在七十年代中期,那个时候正是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生活真的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因为二舅和老姨都在东北,大舅妈又去世的早,大舅也不在家,所以外婆就在我家和老舅家两头住,所以一年有半年的时间外婆是住在我家,我印象中最深的是外婆裹得尖尖的小脚,像两只小船,而外婆总是晚上偷偷地脱袜子,怕我们看见,那个时候外婆还是会害羞的,像一个小孩子,外婆爱住我们家,爸爸脾气也好,知道外婆这辈子吃过太多的苦,什么好吃的东西刚下来就给外婆买着吃,我记得外婆爱吃软软的桃子,爱吃有很多层的又甜又咸的点心,记得是在寒冷的冬天,外婆坐在我家热热的炕头吃点心时的样子,暖暖的阳光从玻璃窗把满炕都铺满,外婆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七十来岁的老人脸上连一点斑点都没有,脸蛋是粉红的桃花的颜色,在阳光下能看到脸上淡黄的淡淡的绒毛,眼睛真的是水汪汪的,连眼袋都没有,那个时候的外婆在我眼里是动人的,那个时候我常常遗憾外婆的那种脱俗的美丽为什么没遗传给我呢?现在想来,我宁愿要着平凡的外貌过着平凡的日子,从妈妈嘴里我知道外婆的经历后就想快点长大,赚钱给外婆买很多好吃的东西孝顺她,让她晚年快乐幸福,可还没等到来得及实现我的愿望,在我上初一那年外婆无疾而终,临终81岁。外婆去世的那天我没哭,我是含笑着送别外婆的,因为我相信外公会在天堂含笑着等着外婆,就像两个人第一次相识一样,那个时候的外婆不知道会不会害羞地低下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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