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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有哪些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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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公证的效力,就是公证的效用,指公证证明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公证的效力又称为“证书的效力”。公证在法律效力上具有以下几种:
  (1)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依据的证据,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供接受者的可靠凭据,并可直接采用,而无须核查。
  (2)强制执行效力。是指经过公证证明的追偿债款或物品的债权文书,当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律行为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依当事人约定,必须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明后,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否则,就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发表于 2010-4-2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1# 听风说话


    好。还有不可撤销的效力,比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法定严重伤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外,不可撤销;还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比如:其他财产抵押经过公证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
发表于 2010-7-1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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