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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二元年代(44- )
(四十五) 陈军等人走后,龙玉华给袁正打电话,把事情简单介绍了一下说:“袁公,您有没有什么办法?” 袁正正在写法律意见书,就说:“我现在在写一个材料,等一会再和你谈吧,你自己先想想有没有可以变通的办法。” 龙玉华想:能不能办附生效期限的赠与合同呢?说明赠与合同在五年后生效?龙玉华觉得这样是可以的。 过了两个小时,袁正打电话给龙玉华,龙玉华忙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袁正,袁正说:“现在还只是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就算签了合同,没有登记的时候就没有产权,怎么办赠与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没有登记的房屋不得转让,赠与就是转让的一种方式。” “不能赠与合同债权吗?”龙玉华问。 “从法律上讲,债权是可以转让的,购房合同生效后,购房人享有合同债权,按合同法是可以转让的,我们也经常办合同房的权益继承,但因为国家法律禁止未登记的房屋转让,怕赠与合同债权被认为是规避法律,那样我们就很被动。”龙玉华想了一会说:“你让他们先买了房子,等办了证再赠与吧。” “哦,好的。”龙玉华放下电话后又给陈军打电话。 陈军这会正在王莉家,陈军的父亲个性强硬,很难接受别人的意见,王莉的父亲是个工程师,比较开通,陈军有什么事都会多听王莉父亲的意见。 陈军的父亲想事情很简单,他说:“要房产证干什么?我住进去谁敢赶我走?” 王莉的父亲就不这样看,他认为花了这么多钱,肯定要得到法律的认可,不然不就太亏了。陈军接了龙玉华电话后,把龙玉华说的又向王莉的父母说了一遍。 王莉的父亲说:“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也说你的叔爷今年都快八十了,万一证没办下来,人就去世了呢?” 陈军又打电话给龙玉华,龙玉华说:“那就办遗嘱吧。” 龙玉华话说出口才想起不妥,连忙追了一句:“你得先买下来,签了合同交了钱再办遗嘱。” 龙玉华连忙又打袁正打电话:“袁公,我让他们先买了房再办遗嘱,这样可以吗?” 袁正想了想说:“应该可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意愿,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可能那个时候房产已经登记了,当然可能也没登记,那就在措词的时候注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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