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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妥了、赠与次之、继承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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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今天有个朋友问了一个关于老人去世后,遗留有房产,如何办理有关继承的问题,我感觉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有很多朋友不一定了解这方面知识,就将我个人的解答写下来,供朋友们参考。
      

   小城老师问题是这样的:我这位朋友母亲刚去世,父亲还在,姊妹三个。她想把父亲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又不想让自己的老公享受父母的房产,她哥哥妹妹都同意放弃母亲这一半的继承权。如果她父亲立遗嘱去世后把自己的那份也给我这位朋友,行吗?她现在就不办房产过户了,等到以后全继承就是免税的,遗嘱公证是有期限的吧?

   给你添麻烦了,谢谢!

  首先明确一点,这套房产是他父母的共同财产,他母亲去世以后,这个房产就发生了继承,其中房产的一般是他母亲的遗产,而另一半还是属于他父亲所有。你这个朋友的问题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

    第一, 就是她的另外两个姐妹和他的父亲都放弃继承他母亲的遗产继承权,他母亲的遗产有他一个人继承,然后,他父亲再把他的那部分房产赠与给他,这样现在就可以过户到他的名下。优点是,房产现在就可以过户,防止将来有麻烦。缺点是,他继承他母亲的那一部分有他配偶的份额,他父亲增与他的那一部分可以约定没有他的配偶的份额。

   第二,他们姐妹三人都放弃继承,有他的父亲继承下来,然后过户到她的父亲名下,然后有他的父亲在赠与给她,在赠与的时候,可以写明只赠与给他个人所有,这样就没有他配偶的份额了。优点是,能马上过户,没有他配偶的份额。缺点是,费用比较高。

  第三,也是她们姐妹三人都放弃继承,由他父亲一人继承,然后,他父亲给他留下一份遗嘱,指定由他一人继承,在他父亲去世后在办理过户手续。优点,费用较低。缺点,他父亲可以随时变更遗嘱,如果他父亲再找一个老伴,可能会有更大的麻烦。再就是将来办理遗嘱继承时他的配偶也有份额。

我的建议,按第二种方法去办,虽然花钱多点,但是,比较稳妥,不宜留有后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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