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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会忘记
来源:行者记忆(个人博客)
时间:2007年12月10日
博主:净一道人行者记忆
通过《读乐亭》,知道了革命烈士张庆和:河北乐亭木瓜口村人,1914年生。1936年毕业于日本军官学校,回国后任奉天(今沈阳)伪国兵陆军某部中尉,伪满国务院少校参谋。1943年,张庆和毅然参加了革命,为我党我军做情报工作。在1943年至1945年,多次为我军提供重要军事情报,使我军民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并给进攻我军的日伪军以重创。1945年8月20日,苏联红军驻进长春市,张庆和受党委派任长春特别市公安局局长兼军事科长,并按党的密令积极开展建军扩军,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他把全部家产都捐献给了党。在1946年“4.14解放长春战役”中,他已任副司令,亲自驾驶坦克,指挥部队作战,激战四日,为赢得胜利立下了卓越功勋。就在这个时候,我方有关部门指控张庆和“与******东北行营勾搭”,以“内奸分子”关押审查。经长期审查且查无实据的情况下,我有关部门以“纵不为内奸亦为严重异已分子,长期羁押不便”为由,于1947年在佳木斯将张庆和处决。
一个战功赫赫的革命志士,一个我军的副司令,就这样喊冤而死。甚至连一个适当的理由都没有。
可想而知,在张庆和被处决后,其爱人李玉贞也由我党的情报员、侦察人员成为******家属,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处境十分困苦。文革期间在长春市南关区街道被当作“******分子”批斗含冤自尽;其子张毅学,因被批斗患精神病;其女儿张剑剑在吉林工业大学毕业已留校工作,也因受父亲牵连被下放到边远的农村。
我不知道,1947年夏季的东北,是否曾经飘雪;我不知道,上天在那个日子是否曾经哭泣;但我相信,有一面旗帜,会因为这一天暗淡!如果说我们的旗帜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那么它绝不该用张庆和烈士的鲜血用那种方式来染红!
在45年后的1992年9月25日,****吉林省委组织部以干审(1992)11号文件发出《关于张庆和案件的复查意见》,竟见说:“据证实,我军在长春期间,张庆和曾给我军搞了弹药、布匹、药品等物资,我军在长春外围期间,为我军提供长春市内******军队的情报,在我军转战扶余、德惠、九台期间的战斗中不畏艰险、身先士卒,在‘4.14’解放长春战斗中亲自驾驶坦克指挥部队作战,关于张庆和与******东北行营勾搭问题,原有卷宗和现有复查材料都没有事实证明张庆和是内奸和异己分子,对他处以死刑是不对的,应予平反。”。
张庆和的不幸,是我们党的不幸。就其个人而言,是不是应该说,他是幸运的。因为,毕竟在45年后,对他有了一个公正的评价,尽管,这个评价迟来了45年。
还有一个比张庆和更不幸的志士,他的名字叫高志远。
1907年6月,高志远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农民家庭。8岁入私塾读书,14岁辍学。他性格豪爽,机敏好动,15岁开始习枪练武,到20岁时,已练就一手“举枪飞鸟落,顺枪逃兔亡”的好枪法。1933年7月,“长城抗战”开始,高志远在当地招募了200多人,准备去参加抗日义勇军。行军途中,被刘兰亭的土匪武装缴了械,队伍星散,高志远只身出走。同年夏天,他和同村陈维一起去张家口参加冯玉祥的抗日同盟军,在康庄受阻,被迫回到北平(今北京)。此间,经人介绍结识了“一二·九”北平学生运动的领导者之一、中国******的地下工作者王仲华(原名董毓华)。两个相处两个多月,十分投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随后,高志远回到家乡,变卖家产,购买枪支,在马城一带组建民团,被推举为马城团团长。他击毙土匪头子胡宝山、刘兰亭和汉奸刘佐周,轰动华北。
1937年9月,隐居在天津的高志远,接受******团结抗日的主张,和王仲华一起参加了“华北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并当选为委员。同年12月,他又出席在多余屯村召开的京东十县抗日人民代表会议,并当选为“华北人民武装自卫会冀东分会”委员,积极筹备冀东抗日大暴动。1938年5月,高志远在天津召开的“华北人民武装自卫会”会议上,被选为冀东抗日联军总司令。7月9日,他在多余屯村发起抗日大暴动,并迅速与其它暴动队伍汇合,当晚去攻打乐亭县城,拉开了滦南境内抗日暴动的序幕。此后,他和王仲华等暴动队伍领导人,率领数以万计的暴动队伍,围绕滦县城,攻克滦县火车站,火烧滦河大桥,并先后到卢龙、昌黎、丰润、玉田等地配合作战,重创日伪军,威名远震。
1938年10月初,由于某些领导人错误估计了冀东的形势,不执行中央的指示,擅自决定开赴平西整训。高志远义无反顾地率先头部队随八路军第四纵队西撤,途中几经战事损失惨重。
翌年春,令人痛心的一幕在平西上演了:高志远被以通敌罪处决,时年32岁。所谓通敌的根据,就是他派人与吴佩孚进行联系。而史界对吴佩孚的评价,也是不当汉奸不卖国!那么高志远所谓的通敌,又从何谈起?
一位地方史工作者曾经面对面地向当事人请教这件事情。当事人沉吟半晌,回答说:“不杀也可,杀就杀了。”一个志士的生命,在他们眼里就是“杀就杀了”,一点悔意都没有。
更加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在历史走过了56年的沧桑之后,当有学者提出为高志远平反时,原抗日联军副司令李运昌,立即致信原冀热察挺进军司令、处理高志远的当事人肖克,表示不同意翻案。原冀热察区党委书记马辉之,也写了证明材料。1995年8月4日,萧克致信中央党史研究室,说学者的文章与事实不符,当时逮捕和处决高志远是有根据的,不能翻案,并说对这种翻案风应引起重视。
高志远的悲剧,或许就在于此?
记得一位权威学者在谈到这件事情的时候说:“高志远的问题作为历史,是可以探讨的,但因为当事人都还在,又不同于一般的历史问题。像这样的问题要翻案,应该首先由有关部门向上级作出报告,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意见不统一,正式结论未作出以前,不宜写成文章公开发表。在我们写地方党史、革命史时,对这类存有重大争议的问题,应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慎重地加以处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论。”这种说法,在理论上是对的,但在感情上却不好接受。因为,你为了照顾某些人的面子而“宜粗不宜细”,志士在九泉之下难以瞑目啊。
同样是这位学者,在谈到对抗战人物的评价时指出:“特别是张灵甫,因为《红日》《南征北战》的小说和电影,成为众所周知的反面人物,更没有人知道他还是抗日名将。对于无数的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革命军基层官兵,就更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事迹了。我认为,让他们最后落得这种结局,是不公正的。”是的,大家也许不知道,就是这个张灵甫,曾无辜杀死了自己的妻子,曾杀害了多少革命志士!不错,他在抗日战场上战功累累,我们不应忘记。那么,高志远呢,冀东暴动是不是抗日,作为抗日联军司令,他是否曾经有过战功?
如果说对张灵甫的待遇是不公正的,那么,对高志远是不是更有失公允?
每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在这里沉思。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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