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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二元时代 十至十一集(婚前抵押贷款的房子,约定有必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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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Re:[卖油郞原创-与公证有关的故事]二元时代


(十)

如今这个时代,只会埋头办证的公证员已经不算好公证员了,好的公证员应该广交天下朋友,时刻掌握最新经济动态,必要的时候要开得了口、出得了手,核心是抓得住钱。能不能多认识几个商场上的朋友,基本上也就决定了年度任务目标能不能顺利完成。

袁正本不善饮,不过在十几年的熏陶下,半斤白酒也不在话下,酒过三巡,话过同窗无聊事,田心甜开始说正题:“袁哥,都说商场如战场,我一个女人这些年拼的多辛苦,只有老天知道,现在就遇到一件难事,这个事,你不帮我就没人帮我了,袁哥,这事你可不能不管。”

“我们商场和一个公司谈好并购,那个公司也没什么了,就是看中那公司还有点不动产,我们老总准备拿二千七百万出来,我们都已经谈到差不多,现在被两个问题卡住了,一是这个公司有几十个员工,我们商场不可能接收,想让他们回家,可是那些员工一定不会同意,二是那个公司的仓库,给他们公司一个员工占了,那个员工不肯搬,我们准备并购那个公司后,把那个公司的办公楼改成商场的,现在这事如果搞不成,明年竞聘的时候,一定会被人攻击,你看看我都四十多了,家庭家庭没有,孩子孩子没有,再一下岗,这辈子就完了。”

田心甜说到此处,泪盈于眶看着袁正,袁正在没有得到全面的材料前,不喜欢大包大揽,此时情势所迫,不得不表态:“心甜,这事你交给我吧,明天我值班,后天我到你公司去,你把材料给我看看,我来想想有没有办法。”

从酒楼出来,田心甜执意要把袁正送回家,袁正先推辞了一下,可是自己本是打的来的,此刻又拦不到的士,田心甜打开自己丰田车的车门,说:“哥,你就别客气了,是不是怕让嫂子看到误会?”

回到家中,家里还是静如既往,妻子玫也是个老师,晚上一般就是伏案写教案或者批改作业,女儿果果今年15,正是学习最紧张的时候,天天除了作业就是考试,袁正和玫白天说话太多,晚上回家都懒得开口,原来女儿也曾想回来对父母说说什么,可是两个大人,除了“哦”、“啊”、“好”这三个音以外,再没第四个选择,慢慢的,果果在家里也不说什么了。

(十一)

城北区公证处有七个有执业证的公证员,两个主任虽然有执业证,但没办证指标,不参加值班,史建国在改制的时候保留行政身份,算公务员,每个月由财政开工资,没安排值班,其它四个公证员加通过了司法考试却因工作年限不够不能拿执业证的助理龙玉华,五个人分成五班,每人负责一天接待。这天,轮到袁正当班。

城北区公证处在城北区司法局一楼,二楼也分了一半给公证处,主任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在二楼,公证员的办公室和接待室在一楼,接待室是在接待大厅的一角用玻璃间隔出来的。有的公证处已经像银行一样在门口摆了个叫号机,不过,任道远觉得现在买叫号机有些浪费,要买的东西还很多,购买计划放到了后年。

袁正打开接待室的门,先给自己倒了杯水,用抹布抹了抹桌子,把桌子上散乱的表格、公文纸等分类放好,出门问:“谁先来的。”

门口的不锈钢座椅上已经坐了四、五个人,凭经验,袁正知道这不是一家人,果然,先进来的是两个年轻人。

“老师,我们来问件事。”

公证员的称谓也是比较好玩的一件事,法院的可以叫某法官,律师也可以直接叫某律师,可是叫公证员某公证员有点拗口,公证员自己间互相开玩笑有叫某公公的,一般来办证的当事人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就会选择N城比较常用尊称--老师。

“我们两个要结婚了,可是他父母非要我们来办个公证,我们来问问公证怎么办,要收多少钱。”

“那你们的想法是什么呢?”袁正问。

“我也不知道,他父母给他买了个房子,非要我们先公证,说这个房子就是他的,与我无关,我也答应了,不然好像我冲着他们儿子的房子才和他谈恋爱的。”一直是那个女孩在说话,男孩始终没吭声。

有段时间上海这样的发达城市流行办婚前财产公证,因为西方发达国家都在办,我们也得跟上时代,不过,N市是内陆城市,这方面的观念不强,原来城北区公证处也想开拓这方面的业务,在婚姻登记处设了个办证点,宣传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然而N市市民对这项业务的接受度不高,有的年青人甚至说:“你们是想破坏我们的感情吧,我们来结婚,你们让我们分财产。”又有报社记者来采访,说婚姻登记处和公证处串通搭车收费,办证点办了一个多月也就收了。

袁正问:“你们带了房产证来吗?购房合同带了没有?还有没有其它财产”;

“房产证在他那里,合同没带。”女孩说着,又推了推那个男孩:“唉,你把房产证拿出来啊,好像怕我拿走似的,抱那么紧。”

男孩慢慢从包里拿出房产证,递给袁正看,同时说:“我又没想办,是我爹妈非要办,这个房子本来也是他们买的,不是我不相信你,是他们多心,我也没办法,你别天天骂我。”

袁正拿过房产证看,是抵押贷款的房子,如果不是抵押的房产,这样的事也不用办公证,因为《婚姻法》已经明确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两人再约定一次,实属多余,但这样抵押的房子,约定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你们两个的身份证、户口本带了吗?,还有男方的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没有,其它的都在。”女孩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这样,我今天先给你们做好笔录,打好协议书,你们把该办的手续都办了,下次补男方的未婚证明来就能拿公证书了。”

“对了,你们要先交公证费,你们这个协议,按收费标准..”袁正拿出计算器,七、七、八、八按了一下:“公证费一共要二千六百四十元,就收二千六好了,你们带了吗?”

“啊?那么多?”女孩睁大眼睛,推了推男孩:“是你爹妈非要办的,这钱当然你们出。”

男孩说:“我没带那么多,身上就一千。”

“那就先交一千吧,下次来拿证的时候再交一千六。”

袁正现在也逼着自己狠心一点,这样的民事财产约定,收费其实有两个标准,按经济协议是按金额来,四十万的房产,收二千六差不多,可是按涉及财产的民事协议只用四百,现在已经九月份了,袁正今年的办证指标还差不少,过不久又要被抽到拆迁办,更收不了多少钱,只能看能多收的就多收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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