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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与已婚异性聊天,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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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一位常年在外地打工的丈夫,这天回到家中,晚上拿着到电信局查到的妻子与邻居已婚男子的深夜电话聊天记录,质问有无不正当男女关系。妻子承认通话聊天了,但是不承认有不当关系。
      于是,已是夜间11点多种,丈夫逼迫妻子给邻男打电话招呼过来,邻男被丈夫一拳打在鼻子上,致轻伤住院。嗣后,丈夫不肯善罢甘休,继续给邻男打电话和发短信,进行威胁恐吓。
      邻男不堪其扰,问:深夜与已婚异性聊天是否构成侵权?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答复:深夜与异性聊天,不是民事上的侵权行为,不是对聊天妻子和邻男兴师问罪的充足理由,于法无据,与道德伦理有关。本案丈夫需要通过对妻子的甜言蜜语和感情投资来矫正,棒打聊天的妻子和邻男,于事无补,反倒可能把妻子的感情伤透了,把她推向了吸引他的人。
     本案的丈夫致人轻伤,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进行威胁恐吓,已经构成民事侮辱、寻衅滋事侵权,应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民事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知各位朋友有何看法?

发表于 2010-3-10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深夜与异性聊天,不是民事上的侵权行为,不是对聊天妻子和邻男兴师问罪的充足理由,于法无据,与道德伦理有关系
那就放心了
发表于 2010-3-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拜读
发表于 2010-3-1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发表于 2010-3-1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天津
发表于 2010-3-11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这也属于言论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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