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增强业务知识,去年底我们订阅了《法制博览》期刊,想必会登载一些案例、法理方面的东西。可是,杂志来了一看,封面上“法制博览”四字很淡,上面印着《名家讲坛》,竖排的要目介绍:刘邦、清皇陵等内容,翻看里边,了无价值。气愤之时,想到的是受骗了。于是,给主编郑贺秀打电话,平时,我们颜色温润,性情柔和,但是,涉及维护权利之事,应当理直气壮,为此我指出了三点:
一、这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典型。名为法制博览,实则是其它不相关的内容,属于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49条的规定,应当双倍赔偿,120元定价,应当退240元。
二、行政和党的机关不许经商。你承认,并且杂志上注明隶属于共青团山西省委,搞什么以政经商,你们的当地领导干什么吃的?
三、这一欺诈行为,严重的伤害了我们阅读预期和感情,浪费了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希望你们认真对待。
电话中,郑主编表示:期刊的名称正在转换中(可能是行政出版管理部门对法制刊物管理严格),因此确实给一些读者带来了不便,对此表示歉意。但是,双倍返还,似有难处。请用短信将您的地址发过来,一周之内将款退回。
考虑他的态度还算诚恳,答应了退款的做法,随即发去了短信告知地址,并顺祝编安!
我们将在一周后,以观后效,如果对方爽约,将采取写篇文章,发到网上的进一步措施,维护权利,警示侵权人,也防止大家上当,蒙受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