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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伟大的法学家、思想家。
孔子2500年前担任鲁国司法部长,提出了人道、慎刑的司法理念。
他说:不教而诛谓之虐。 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为主。
不告(戒)而诛谓之暴。法律不公布,使人没有预期,无所适从。
慢告而诛谓之贼。 比如:钓鱼执法,比如:侦查部门的隐蔽取证都有这个嫌疑。就是警察事先知道你要犯罪,不说,等你犯成了,再抓住你。所以,在刑法中,一个人如果到保险公司咨询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涉嫌诈骗,报案。然后,报保险的人第二次来办手续,二楼领了钱,到一楼要走时,被埋伏的警察抓住,按保险诈骗未遂定罪,就是这个理。
这些对后世的影响巨大。
宋代欧阳修一次科举出了个题目:刑赏忠厚论。
考生苏东坡写道:可赏可不赏,赏之,过仁也;可罚可不罚,罚之,过义也。 过赏不失君子,过罚失义也。
孔子主张论心不论迹,主张儿子替父挺身对打,失手打死父亲。不治罪儿子。主张父为子隐、夫为妻隐,近亲属可以不作证检举亲人。充满了人伦天性,已经为世界司法界所接受。近亲属作证豁免权,已经成为共识。
笔者结论:孔子实际上是在进行施仁政的价值判断,遗爱中华民族几千年。当今,许多人有专业知识,但是,缺少价值判断,不会价值衡量,思想中没有正确价值观的支撑,就像《蜗居》中的海藻、海萍、宋思明之流,在金钱、房子、物欲、美色面前,心也游荡、情也迷茫,瘫软在上,转瞬间,哗啦啦,大厦倾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学会价值判断、价值衡量、价值观的支撑,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因为这样的人心灵是自由的,这是一种真正的自由,是由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又无时不在枷锁中。如果说这个枷锁是价值观,那么,价值的枷锁使人获得的是真正的自由。当然,卢梭讲的枷锁是法律。但借用一下,道理相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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