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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睡屋脊,都是一辈传一辈。说说年会上的小品《婆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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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年会上表演的小品《婆媳之间》,两个恶儿媳对婆婆恶言相加,真是到了恶语伤人六月寒的地步,掌声是对表演逼真的鼓励,是对恶言的憎恶。当三儿媳给婆婆披上衣服,观众报以了热烈的掌声,这是对善的肯定。笔者从法律角度剖析一二:

        一、义务主体不对
        老太太主张对象应当是儿子,不应当找儿媳,因为:法律规定,子女是法定赡养义务人,儿媳不是义务人;小品中的老太太找错了对象,当然,这样的情节艺术构思是可以的。

         二、赠与可否撤销
         二儿媳说:只要你从大嫂那里要回戒指,我就给你钱。这里,戒指作为老太太赠与大儿媳的财产,赠与后不得任意撤销。原则上,标的物交付前可以撤销。有严重侵害赠与人行为、有抚养义务不履行等可以撤销。
         显然,本案不存在撤销的情形,老太太已经无权把戒指要回来了。

         三、老人可以立遗嘱保证晚年生活。
         老人可以立遗嘱,把自己的房屋等财产待死后,给三儿子三儿媳,这样,让多尽义务的儿子儿媳,多得财产,做到权利义务的平衡。心理也得到慰藉。

         四、老猫睡屋脊,都是一辈传一辈。

         当年老太太对婆婆不好,成了现在儿媳的话把。可以肯定的是,当年老太太的行为,通过街坊四邻,老一辈少一辈的口口相传,到了儿媳妇们的耳朵里。“早知现在,何必当初”。这正是道德的力量。道德是善与恶、是与非、美与丑的规范,是靠内心的自我强制和社会舆论的外在强制,是一种潜在的强大的力量,做人不可忽视道德的力量,不知各位以为然否?
发表于 2010-2-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8错,继续努力
发表于 2010-2-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分析透彻  有理有据  长知识了
发表于 2010-2-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学习了
发表于 2010-2-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确实有教育意义。
发表于 2010-2-2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哎呀,我现在已经开始崇拜老师了
发表于 2010-2-2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哎呀,我现在已经开始崇拜老师了
发表于 2010-2-2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看过

思过

感动过。。
发表于 2010-2-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现在这年头,董事的儿媳妇可不易找啊,自己对妈好点吧
发表于 2010-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学法,讲法,用法,寓教于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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