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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应怎样为民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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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7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既集中了百姓的权利也是村民行权的工具,既有证明村民身份的作用还具有身份证以外的很多特殊权利。改革开放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一端用线绳拴着,绳的另一端系在墙上面的钉子上,公章在村办公室的桌子上放着,墙上写着一句粗话谁拿走就X谁妈。谁用谁自己盖,很方便,很平静,从来没出现过乱事。由于市场经济不断繁荣,村务也随之繁忙起来了,村里的总会计也就天天上班了,顺其自然公章也就由会计保管了,村民们用起来还是那样方便,不同的就是会计多了一个开抽屉的动作。不知什么原因前几年各村委会的公章都集中到了镇政府,现在村民办事需盖公章还得先找到村支书或村长给镇政府打电话,否则镇政府就不给盖章,如果村支书或村主任喝多了或关机或不接电话就得改天再说了,离镇政府距离近的村也就将就了,尤其是离镇政府十里八里或更远的村,本来村民不出庄能办的事却还要跑上一段路。至于公章怎样管理我不明白,为民办事增设“门槛”让群众绕弯多跑路就不符合民意了,我认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要从点点滴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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