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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了,不后悔;顺自然,不强求;超脱了,少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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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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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太委屈自己。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说:不要太委屈他人,不要太委屈自己。
      我想:太委屈自己的人,到了会感觉吃亏,会报复社会和他人。这与为了信念,舍身取义,杀生成仁,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心甘情愿的付出和牺牲。就像美国出现的最牛钉子户老太太,现在被人开辟了信念广场,这是自愿的,真心的付出。而委屈是一种不情愿的暂时隐忍。太委屈自己的人终究留有人生的遗憾和隐患,于己、于人、于社会,均不利。所以说: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找到兴趣和乐趣,不枉一回活。
      
      不要太苛责自己。空间上说,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一个个体,世界上只有一个你。时间上说,万物逆旅,你自己和自己比,永远年轻。100岁的你,看现在的你,或20、30、40,乃至50、60,多么的年轻!所以,不要自卑。
      须知:太要好也是自私。放开些,咂摸着陶渊明的意境: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人生如是,当有一番潇洒和壮丽。

      不要太任性自己。自由就是由自己。法理学上,我领会了自由,自由是有边界的。没有无限度的自由。放任自己的想法、言论,说话、做事随便,伤害他人,话从口出,覆水难收,后悔莫及。有言: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又有言:马到悬崖勒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做人当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不要太埋怨他人。人民需要组织起来,才选举公职人员,组成政府。天赋人权,责任自负。一个人最高的境界,就是不怨天尤人,不埋怨政府,不埋怨家庭,不埋怨领导、同事和下属,不埋怨他人、邻居和朋友。践行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辄几,算得上一个真正的人。

      不要太和人较劲。生活中,大多数事情,都是相对真理。不是判断题,没有绝对的答案,绝对的对错。非要辩出个子丑寅卯,没有必要,也伤和气,于事无补。要生存先把泪擦干,发展自己、强大自己,才是硬道理。请看律师和法官的对话:

      ○律师:我的话里面,有些是说给我的当事人听的,即使当事人没有道理,但为满足他的感情,我还得说;有些是说给对方当事人听的,让他觉得,我作为律师只想和平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得罪人的;有些话,才是说给你听的呢。  
  ●法官:这个我当然能明辨,判断力可是法官的第一要素。所以,我在庭上要控制你的发言,只让你讲该讲的。至于你的狡辩,可是职业表演,我是不会理睬的,不过,我也还是要找个理由来驳掉它。  
  ○律师:你慢慢驳,可以在判决书上告诉我。问题是,法官在判决书中老是回避分析过程,而只是告诉一个结果,理由还得律师去猜,我又不是你,又如何想得出。  
  ●法官:我只告诉我想告诉的,还有的是无法告诉的,比如我认为哪个当事人诚实,那是庭审的直觉,直觉是无法以语言来表达的。其实,判决书好不好,与你律师是大有关系的。  
  ○律师:判决书是你写的,是你文采、法律知识、经验、逻辑等的综合,与律师关系不大吧。  
  ●法官:非也。判决书可不能杜撰,而是双方当事人辩论的总结。如果双方律师思维清晰,表达清楚,争点突出,我也就不那样费劲了。只怕律师思路不清,说三道四,那样我得不停的概括争议焦点了。最可怕的是一方律师说是A,另一方说是B,而其实是C,那就变成我一个人在开庭了。  
  ○律师:也别老说我律师思维,每一个人的思维都有自己的角度,不能说与法官契合的就对,不契合就是不清楚。法律本来就充满争议,持之有理,言之有故就行了。再说,往往律师说了一大通,法官不闻不问,太浪费律师的智慧。律师接手一个案件,查找资料等,总下不少功夫的,而法官忙,不可能在每个个案上集中精力的。  
  ●法官:是的,就个案而言,律师下的功夫多于法官,但法官审理了大量的同类型案件,经验还是相对丰富的,因此不太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律师:的确,你使法律活化,使法律真正成为实在而有力量的规则。而我们律师除了自由以外,一无所有,对法律也是建议权,若不采纳则是空言。

      以上的话,对我们日常的说话、做事,也许会有启发。台湾教授曾仕强说:不说假话,要说妥当的话,说合理的话。总体上,儒家的自强不息,道家的顺其自然,佛家的出世超脱,可作为我们精神家园的三大支柱。
      奋斗了,不后悔;顺自然,不强求;超脱了,少痛苦。
发表于 2010-1-6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非常深刻的人生感悟。怎么活着这个问题想清楚了,一定会活得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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