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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奴婢与百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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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天津
  “山东曹县帖案”具有一定代表性,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的。或许大家对那个被举报或者被中伤的党委书记并不感兴趣,对反映内容也不关心,大家关注的是相关部门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态度。段磊发帖,就引得山东曹县上下兴师动众,这很让广大网友愤然费解。
  网络时代,网民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检举、揭发官员的腐败,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但前提是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凭空捏造恶意中伤。这件事既然走上司法程序,那就应依法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查清楚,核定其是否构成诽谤。山东曹县的司法部门似乎也很冲动,俨然这帖子就犯了滔天大罪,恨不得来个“斩立决”,即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罪将当事人拘捕,并提起公诉。这个罪名挺吓人的,扣的帽子也够大的,大有让你当事人永世不得翻身意思。
  如果是义理之怒,那值得推崇,但关键帖子中所说的那个党委书记,人在官场,当然也就有官场上的朋友为其打抱不平,甚至调用手中的权力,乃至专政工具,此案就难免有“官儿们”义气之嫌。这不禁让人对山东曹县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也就在此时山东曹县司**为权力的奴婢。换句话讲,如果这封帖子不是针对的那个党委书记,那司法部门不可能这么雷厉风行,甚或会不闻不问。连最起码的调查程序也不要了,这从某个角度折射出中国司法的现状,弱势百姓遭到法律欺凌并不鲜见,只不过有些人没有段磊这么幸运而已,那些受害者叫欲哭无泪、欲告无门。
  而且一羁押就是149天,如果不是网络和媒体的声援,那恐怕还会再呆上149天,乃至更长时间。最后进行了一个冠冕堂皇司法和当事人家庭的沟通见面会,说几声赔礼道歉,就算了事。即便磊发及家人答应,媒体也绝不肯就此罢休。不可轻易的抓,也绝不可简单的放。无论从什么角度讲,此“帖案”具有标向性,因此绝不可以各打五十大板了事。笔者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适用法律失误,背后有深层次的东西在作祟。尽管司法部门声称缺少这方面的司法解释,但我认为他们缺少的是公正执法之心,缺少的是对法律的敬畏,说得不客气一点是玩法律于股掌之上,欺压百姓。再回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得罪名上,如果不是蓄意伤害,那山东曹县的司法部门该全体下岗,还有什么颜面和资格侈谈法律,法律岂不成权力和某些人的奴婢和掌中之物?
  法、理相通,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帖子所反映的事情弄个水落石出。捏造中伤,则段磊罪有应得,还帖中之人清白;情况属实,则段磊非但无罪,还应嘉奖。但就这一点山东曹县方面似乎讳莫如深,始终未作说明,仅侧面交待段磊是受人指使,而把内容的真实性留给公众思考。焦点问题不解决就枉谈罪名,这有悖法律精神。就段磊的行为,法律部门不能含糊其词。是诽谤就该抓,至于罪名也许不当,但不冤枉,绝不能轻易的放,更不需要赔什么“理”道什么“歉”。如果没有诽谤,那也不是个别人赔礼道歉就能解决的,应让视法律为儿戏的“法律工作者”感受法律的威严。
  法律是神圣的,绝不能用“记过”和“训诫”等搪塞、忽悠大众。责有攸归,对这件事的处理,公众将拭目以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法律沦为少数人的奴婢,那百姓就永远没有尊严可言。


   事件链接:
      山东曹县青年段磊因在网上发帖,举报该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县检察院称段磊此举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
  网上发6帖举报镇书记
  曹县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2日到2月8日,段磊分别在天涯社区、新浪博客、百度帖吧上发表了《写给省委书记的一封信》等6个帖子。帖子内容举报曹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长期包养情妇”、“其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等。
  记者从曹县县委宣传部获知,看到帖子后,曹县县委曾组织人员对郭峰进行了调查,但发现郭峰并无上述问题。
  前日,郭峰对被举报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释,其中一个内容是举报其超标配备两辆汽车,他说实际只有一辆,是前任书记留下的已跑了10年的别克,他自己有时会借企业的车外出,给人造成错觉。
  郭峰说,他今年2月看到帖子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法院起诉,但他不知道发帖人,没有起诉主体,于是报案。
  据悉,曹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承办此案,2月25日段磊被拘留,4月3日被逮捕。

  三帖浏览量总计不过百
  检察院认为,段磊故意捏造事实,在互联网上对他人进行诽谤,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名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段磊的辩护律师浦志强称庭审时他才发现,检察院提交到他手中的证据只是一部分,开庭时才出示了所有证据。
  另据曹县网监大队2月10日做了一份《网上诽谤案远程勘验笔录》:经在百度、谷歌两个网站,先后分6次以“曹县、郭峰、博客”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其中3个帖子未标注浏览量,另3个加起来的浏览次数为79次。
  浦志强说“这根本不能说明帖子形成了广泛的影响”。
  昨日,法院宣布8月3日将再次开庭。
  ■ 探因
  房产老板指使员工举报?
  段磊是山东汇银置业公司的员工。据悉,该公司与镇政府存在很多矛盾。
  2007年4月,汇银公司与庄寨镇达成协议,投资成立林产品市场。市场开工后,去年7月因建设用地手续等问题,工程被迫停工。汇银公司副总经理王军称,这是镇政府干涉所致。但镇政府称用地指标早已批准。
  去年,中央扩大内需资金下达后,林产品市场争取到243万元,郭峰向县财政局反映了汇银公司的情况,县财政局停止将其中93万元划拨给汇银公司。
  郭峰回忆,今年2月,汇银公司老板段强给他打电话说网上有攻击他的帖子。后来警方查出是段磊所为,据讯问笔录,段磊说帖子是段强发给他,让他上传的。昨天,段强在电话中否认自己指使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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