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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上闲置房的物业费,打两折缴纳——石家庄市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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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一、石家庄市:闲置房物业费打二折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连续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3个月以上的房屋,空置期间按20%交纳物业服务费。这一规定,符合实际,体现权利义务对价原则,我们十分赞成。

       二、唐山市:本月起,工伤待遇提高
       唐山市工伤待遇: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亲属抚恤金待遇提高。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至150元;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至120元;
       对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部分按照我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431元的标准的50%、40%、30%确定。即: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16元,972元,729元。
       供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单位支付。
发表于 2009-12-23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还有专家建议,对所有空房收重税,这样就没有人炒房了。这样做房价不知会不会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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