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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金翼等知道的网友解答:只有宅基地使用证,开发时,给个人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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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要是开发的话,一个证管用吗,另外,只有宅基地使用证本,但没有地面建筑,怎么个说法呀,还有给个人的补偿吗?谢谢
发表于 2009-12-15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点名回答呀?呵呵
发表于 2009-12-15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归纳一下楼主的问题:
1.楼主是说开发时,圈定了用途;
2.楼主问宅基地本,标明了土地性质--集体建设用地;
3.楼主又标明没有建筑物,这就说明虽然村里划定了宅基地范围,但还没有建设;
4.楼主最后问是否补偿,揭示了询问的目的。

谈一点看法,请楼主指正:集体土地需转为国有土地方能开发;集体土地如无建筑物,只需另行安置宅基地即可;如有建筑物需另行安置宅基地,同时地上附着物按重置价格补偿。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5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3# 金翼


    果然是专家,分析缜密,层层递进,逻辑性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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