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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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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请问您农村宅基地有几个证使用证呀,是不是宅基地是一个,房屋是一个[em123]
发表于 2009-12-1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1# 真水无香


    现在,我县还是只有一个证:即宅基地使用证。
    在法理上说,应当还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是,我县还没有统一对所有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只是个别乡镇发了这个证。全了应当是两证。
发表于 2009-12-1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我的一位朋友就有两个证,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发表于 2009-12-12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顶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真水无香


    现在,我县还是只有一个证:即宅基地使用证。
    在法理上说,应当还有房屋所有 ...
刘凤悦 发表于 2009-12-12 11:50



    要是开发的话,一个证管用吗,另外,只有房本,但没有地面建筑,怎么个说法呀。谢谢
发表于 2009-12-14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5# 真水无香


    要是开发的话,有房子,有一个宅基地本,管用。有一个宅基地本,没有一点建筑物就不好说了。
发表于 2009-12-1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5# 真水无香


    金翼专家回答:

     
归纳一下楼主的问题:
1.楼主是说开发时,圈定了用途;
2.楼主问宅基地本,标明了土地性质--集体建设用地;
3.楼主又标明没有建筑物,这就说明虽然村里划定了宅基地范围,但还没有建设;
4.楼主最后问是否补偿,揭示了询问的目的。

谈一点看法,请楼主指正:集体土地需转为国有土地方能开发;集体土地如无建筑物,只需另行安置宅基地即可;如有建筑物需另行安置宅基地,同时地上附着物按重置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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