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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电摩标准》的出台意味着,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要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手续。据悉,这项规定将影响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和1.2亿人口。可以说,这样的影响,不可谓不大,引起争议那是肯定的。赞成者认为现在年轻人骑车太快了,很容易出事的。如果速度降下来,体重减轻了,电动车的冲击力就小了,真发生事故也没那么严重了。而多数人认为新规没有太大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更质疑新标准的内容是否征集了广泛意见、进行了相关听证。多数网友认为电动车何去何从还须从长计议,不能忽略公众的权益,解决电动车管理问题还需寻根溯源,标本兼治。请网友畅所欲言参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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