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公证处
公证业务范围是合同、遗嘱、继承、赠与、委托、证据保全等业务。一年来,我处行风建设的主要做法是:
一、满足人们对优质高效的期待,做到又好又快。
社会节奏加快,人们来到公证处希望一次办结,领到公证书。对此,我们一次告知、及时受理,对手续齐全的当即办理、出证,提高效率,以最短的时间把公证书送达当事人。一位新疆人在我县打工,遭遇交通事故,此事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们加班加点,及时为双方办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使这一重大案件妥善结案。
一些企业办理财产抵押借款、资信、证据保全和投标委托等公证,我们都不计辛劳,奔赴一个个工厂车间、建筑工地调查核实,搜集有效证据,及时出具公证文书,
二、满足人们对预防风险的期待,践行服务至上。
当前,人们交易活跃,维权自保意识增强,各级组织维稳发展任务繁重。人们办事首先想到公证。为此,我们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对上周所办公证事项进行点评,解决存在问题,讨论办证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群策群力,商讨解决办法,以恰当的公证方式,满足当事人需求。我们接待一位年逾八旬申请遗嘱公证的老先生。展读老人写在本上三页遗嘱草稿,老人交代了自己在生命告终后的事项,也掺杂着对生前生活照料和民事代理。我们耐心向老人解释:遗嘱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把生前的安排事项写进遗嘱,存在法律风险,也不符合“一事一证”原则。建议老人分别办理声明和遗嘱两类公证,并从法律角度对老人的意愿进行梳理。办结后,老人和他的女儿们非常满意。
三、满足社会对和谐共赢的期待,立足促和调解。
生活需要和谐。我们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证前、证中、证后贯穿促和调解的理念。某医院申请租金提存。我处上门对出租、承租双方进行调解,说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即:《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公证员的解释,使新的产权出租方赵某意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承租方医院也同意让步,双方终于达成了《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握手言和。
在办理一件件公证事项的忙碌中,我们用优质的服务,了却着当事人的心愿,沟通着市场交易主体的意愿,化解着法律风险,促进着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一年的执业历程,使我们的行业作风得到新的历练。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法律人的严谨务实演绎更加精彩的篇章,为玉田的繁荣兴旺做出新贡献。
2009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