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生活网

查看: 1008|回复: 1

09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1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发表于 2009-11-21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