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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男是玉田城里的工人,姚女是板桥某村的农民,两人经人介绍于1998年登记结婚。姚女士的户口一直没有农转非,就挂在城关某村户头上了。
2006年,姚女士娘家村因高速公路扩建征地,村民可以得到一笔补偿款。
得知此事,钱男对姚女士说:咱们离婚吧。离婚后,你的户口就可以迁到你的娘家,就能得到的一笔补偿款。但实际上我们是假离婚。
姚女士半信半疑,钱男说:结婚证不就是一张纸吗,有没有还不是一个样……
两人协议离婚了。姚女士在协议上加了一条:居住在帅府小区楼房双方平均分配。因无子女,又没有其它问题牵绊,所以很快就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半年后,姚女士领取了补偿款,本想和钱男复婚,她的妈妈却说:这麽多年来,钱某游手好闲,不好好上班不说,还沾花惹草,现在又为了钱办这种缺德事…… 说的姚女士低下了头。
几个月过去了,姚女士不同意复婚。无奈之下,钱男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平均分割补偿款。
姚女士反诉:要求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
结果如何,请看下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