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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法律关系的规范。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外地某村研究冬季取暖,村民中有两种意见,形成两个方案:一是烧锅炉取暖;费用低。二是通过引进天然气企业,使用天然气取暖。费用高。在决策时,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大多数人同意烧锅炉,就采用锅炉方案。乡镇政府曾多次给村委会成员开会,明示采用天然气方案,但是,政府不会强制要求是采用天然气方案,因为,采用什么方式取暖,这是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村官,牢记民主决策,紧紧依靠大多数,我们的工作就会立于不败之地,就会获得成功。
讲到行政机关不能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我们应当改变干预他人生活、侵犯隐私权的不良习惯。最近,有一位年方三十左右的少妇咨询这样一件事情:半年前的一天傍晚,少妇下班回到家中,一看电脑没关,丈夫的QQ挂着,她随手点击查看聊天记录,发现丈夫与一位女性聊了三、四句看似出格的话,顿时火冒三丈,大发雷霆,逼迫丈夫写下保证书,如果再与异性聊天,离婚、孩子、财产都归妻子。妻子对自己如何处置,都不负法律责任。其实,丈夫问心无愧,是天大的冤枉,与网友海角天涯,只是互相欣赏,多说了几句。以后,妻子又曾两次索要丈夫QQ的密码,检查有无精神出轨的聊天记录。且不说丈夫这种网上偶然的精神游荡,是否违反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也不说这个保证书可否公证。就拿查看丈夫QQ聊天记录这一点上,这位少妇已经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
聊天记录作为通信记载,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也是前几天,也是一位正值芳龄的美女,拿着一部手机申请对手机里的短信,进行证据保全,我们打开收件箱,一条条短信跳入眼帘:我犯个大错;我对不起你和孩子;我永远不能再回家了;我不能回去是因为我无法再回,没法子,我对不起你们,我什么都要不了了;和我过太委屈你了,对不起;我有人了;不是,是我的错;是的,我啥都不要,到月给生活费;对不起,我没办法。看到这里,我们明白了,这位已婚的美女,要把这些丈夫承认错误的短信进行证据保全,以便在离婚诉讼中,作为丈夫与他人同居的有力证据,要求丈夫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便问她:手机是你的机主吗?答曰:是哥哥的名字,但手机一直我在使用。我们告知她:这个短信的证据保全公证,不能受理,因为,你哥的机主,你申请保全侵犯你哥的隐私权。我们在村务管理和日常生活中,要有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想保护自己,就要遵守实名制,有关事务注册自己的真实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