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清代义仓碑发掘记
自古民以食为天。为了应对自然灾害,从很早的时候起,在我国就曾经有兴建义仓、赈济灾民的历史。在玉田县旧城的东南角,就曾经是义仓的位置。虽然现在义仓没有了,但是仍然有一块碑记录了当年兴建义仓的盛况。
凡是最近到过玉田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的人都会发现,公司院内树起了一块清代嘉庆年间的义仓碑。
这块义仓碑高192厘米,宽69厘米,厚22厘米,碑文共564字。据碑文记载,此碑最初树于清代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的六月四日。当时的玉田县知县黄克昌发起兴建义仓,并亲自撰写《玉田县新建义仓记》,碑文详细记载了义仓的建设过程,阐述了义仓“积谷于丰岁,采富者之有余,补贫者之不足,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义仓是封建政府以调剂粮价、备荒赈恤为名设立的粮仓。义仓真正出现,是公元585年。《隋书.长孙平传》中记载:隋开皇五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奏请:“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已下,贫富差等,储之里巷,以备凶年,名曰‘义仓’”。
因义仓在里社,也就是乡里,由当地人管理,所以又称社仓。社仓的具体管理办法是,每年的收获季节根据各地收获粮食的多寡,劝百姓拿出一定数量的粟或麦子交到里社,由里社建造仓储存起来。倘若收成不好,遇上灾年,则开社仓以粮食赈给。
经过唐和宋,及至元明清,虽有社仓、预备仓等名称上的变化,但是义仓的实质性内容却一直承续了下来。清代规定,州县设常平仓,市镇设义仓,乡村则设社仓。清中叶以后,这种制度逐渐被废除。这类粮仓的设置和管理虽然由封建政府所控制,但从一定意义上看,这类仓储制度对于赈灾济民、安定社会和发展封建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清朝光绪十年《玉田县志》记载:“ 义仓在南门内,东城根十二间,嘉庆二十一年建,现已渐圯。”同时期乡镇还设有义仓八处,分别在彩亭桥、王见庄、林南仓、石臼窝、洪桥、窝洛沽、鸦鸿桥和两家店。据史料记载,我县乡镇义仓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
显然,玉田国粮公司这块义仓碑,对于研究玉田古代历史和义仓制度有极高的价值。光绪十年《玉田县志》中一张玉田县的城垣图,上面清楚地标明,城内义仓的位置在现在的供销大厦的东侧,也就是原来县供销社办公的地点。那么,这块义仓碑又怎么从县供销社的位置移到玉田国粮公司的呢?
这要从1986年说起,那年7月,玉田县供销社在兴建办公楼施工中,从地下1.5米处发掘出土此碑,被当时的县粮食局局长孟庆增发现并移至玉田国粮公司。1989年因建筑施工这块碑不知下落。1997年,玉田国粮公司董事长李江上任后,听说此事极为关心,认为这块碑对研究玉田的储粮历史和建仓历史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十几年来一直组织有关人员留意寻找。2007年11月,在监控系统施工中,终于发现这块碑被埋在距粮库大门口南20米的地下线缆沟中。由于冬季无法施工,直到2008年3月20日,玉田国粮公司组织建筑施工人员从地下把碑挖掘出来,经石匠修复后,于当年4月14日重新树立在库区的中心广场。玉田清代义仓碑出土这一重大发现,燕赵都市报、唐山劳动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予以报道。
义仓碑碑文的题目是《玉田新建义仓记》。碑文对义仓制度的历史做了记述:“隋创之,唐行之”,也就是说从隋朝开始有义仓制度,从唐代开始全面施行。嘉庆21年,玉田县知县黄克昌发起了兴建义仓,碑文记述了当时义仓建设的热闹场景:“身自倡捐而董率之,于是,知礼好义者悉从予言,莫不踊跃奔走,捐输者忘费,悉力者忘劳,左右而襄事者忘私,不旬月,积谷二千五百石”,说的是知县本人带头捐款并操办这件事情,知礼好义的人都听从他的话,都为这件事踊跃地奔走,捐钱的不怕花费,出力的忘记了疲劳,左右操办这件事的公而忘私,不到一个月,就收到粮食2500石。
这里还记录了义仓的建置,“建仓座十二间,门楼一间,办公所二间,仓夫房二间,中围以墙,拦以栅”。
碑文记述了玉田县名的由来,“盖玉田本无终国,以杨伯雍笃孝友,种石得玉,更斯名,敦厚朴醇,轻财重礼,有古人风”,说的是玉田县原来叫无终国,因为有了杨伯雍至诚至孝,感动了神仙,在麻山种石得玉的神话传说,于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公元696年),更名为玉田。当时的玉田人民敦厚纯朴,轻财重礼,有古人的风范。
碑文末尾写有“凡有功于斯仓者,悉泐其名。”就是说,凡是对建义仓有功的人,把他们的名字都刻在上面。这块碑的背面确实写了很多捐粮人的名字,只是因为年代久远,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
这块清代义仓碑发掘重树以来,玉田国粮公司已经接待了1000多名参观者。一块义仓碑,见证了玉田不断变迁的历史,见证了玉田人民的乐善好施的古朴民风,在重见天日之后,又见证了玉田与时俱进的发展变化。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义仓碑对宣传玉田优秀的历史文化必将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刘守学 轩永)
附:碑文及译文
玉田县新建义仓记(原文)
为政之道,教民而外,厥惟养民。民者,邦之本也;食者,民之天也。岁偶不登,民寡食,无以养之。仁人悯焉,养之法,非积谷于丰岁,采富者之有余,补贫者之不足,防患于未然不可。是故义仓之说,兴于古,而尤宜于今也。然隋创之,唐行之,一亩税二升,是富者仍有余,贫者恒不足。意美矣,法未善也。
前宫保方,总督直隶,举而行之。除古税亩之弊,俾民自输,将尽善尽美,民攸赖焉。久之,渐废,鲜有举者,遂使偏隅吏民无由知义仓之法之美且善焉。嘉庆乙亥岁,宫保那督是邦,惠念群黎,慨然思复义仓法。筹度事宜,创立规约,设为倡勤乐输之议。
奏上报可,事下州县,克昌乃进城,乡耆老而详告之,荐绅先生而谆劝之,身自倡捐而董率之。于是知礼好义者,悉从予言,莫不踊跃奔走。捐输者忘费,悉力者忘劳,左右而襄事者忘私。不旬月,积谷二千五百石。缘旧仓废,克昌复捐廉,为诸绅士倡购高阜地且广□□。
文昌以崇文教,东郎建仓座十二间,门楼一间,办公所二间,仓夫房二间,中围以墙,拦以栅。立正副之使,以董其事;巡逻之役,以防其偷;权其羡耗,谨其出纳,时其籴粜。俾吏无侵渔,法无弊窦,利在民而惠可继。仰副圣天子轸恤小民,疆臣实心善政之至。意其时,间有诿者,要未明大义之俦置弗论。
盖玉田本无终国,以杨伯雍笃孝友,种石得玉,更斯名。敦厚朴醇,轻财重礼,有古人风,□本乎天性,故导之易,成之速。如是,既成。众来告曰:“古者有建置,必□石为文,将使后之君子有所考校,□继绳之。义仓之立,当有记。”余不敢辞,遂班序始末,刻之□石,以垂永久。凡有功于斯仓者,悉泐其名。
嘉庆二十一年,岁次丙子之六月四日,知县黄克昌记。
(李作仁点校)
玉田县新建义仓记(译文)
官员从政的根本,除了教育人民以外,唯一的就是使人民能够生活。人民,是国家的根本;粮食,是人民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某一年发生灾荒没有收成,老百姓缺少吃的,就没法养活他们。道德高尚、心地善良的人怜悯贫困者,于是就创造了养活灾民的方法。在丰收年景时积蓄粮食,收集富人多余的粮食,来补充穷人的不足,在灾荒还没有发生之前,就采取预防措施,不这样就不能解决问题。所以建义仓的主张,兴起于古代,但尤其适合于现在。然而义仓从隋朝开创,唐朝实行,每亩地平均征税二升粮食,这样富裕的人还是富裕,贫穷的人还总是不够吃。这个措施本意是好的,但方法还不够好。
之前一个姓方的宫保,任直隶总督,他大力推行义仓之法。除掉了古时平均按亩纳税的弊端,让老百姓自愿缴纳,把这件事办得很完美,于是老百姓就依靠这个方法得到实惠。但时间一长,这个方法就渐渐废掉了,此后就很少有官员推行这个方法,这就使偏远地方的官吏百姓没法知道设义仓这办法的好处。嘉庆二十年(1815年),一个姓那的宫保总督这个地方,他很仁爱宽厚,关心老百姓的疾苦,慷慨地想要恢复建义仓的方法。于是他谋划有关事宜,创立规约,并拟定了上报给皇上的倡导帮助、自愿缴纳办义仓的奏表。
表章上奏朝廷,答复可以实施,上面精神下达到各州县。这时我才进玉田城,遇到有资格的老者就详细告诉他们这件事,许多地方上有势力有功名的人也辅助做这件事,我带头把自己的养廉银捐出来操办这件事。于是知书达理、主持正义的人都纷纷听从我的话,没有不争先恐后为此事忙碌的,捐粮的不顾花费,尽力的人忘记了疲劳,我左右帮助办这件事的人更是忘掉了私事。不到一个月,就积粮2500石。于是废掉了旧仓,我又捐出廉俸,为绅士们购买位于高处的地块用来建义仓。
文昌宫是崇尚文化教育的地方,在它的东面建造仓房十二间,门楼一间,办公所二间,看仓人的住房二间。中间用墙围起来,又用栅栏拦起来。任命两人为正副使,来管这件事;派人日夜巡逻,防止被偷盗;对多收的附加粮,随时采取变通措施,非常谨慎地出纳,粮食经常买进卖出。这就使官吏们无法贪污,法规不会发生弊害和漏洞,这件有利于人民的好事可以继续下去。这是靠着圣明的皇帝体恤百姓,地方的官吏也实心实意地为老百姓办事所达到的结果。当时也有个别推卸责任者,要挟不明大义的一些人对这事置之不理。
玉田本来是无终国,因为有了忠诚厚道孝顺父母的杨伯雍种石得玉的传说,才改成现在这个县名。这里的人民纯朴厚道,轻财重礼,有古人的风范,这是本地老百姓的天性,所以引导起来很容易,事情办成的也快。就这样,事情办成了。大家都来告诉我说:“古代有建置的时候,一定把这件事刻在碑上,使以后的君子对此事有所考证,并继承下去。义仓的建立,应当作一篇记。”我不敢推辞,于是把建仓的前前后后写下来,都刻在石碑上,以便永远留传下去。凡是对建此义仓有功的人,把他们的名字都刻在碑石上。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六月四日,知县黄克昌记述。
(李作仁翻译)
以上资料已发表于2009年7月15日《新玉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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