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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清代义仓碑发掘记(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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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玉田清代义仓碑发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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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民以食为天。为了应对自然灾害,从很早的时候起,在我国就曾经有兴建义仓、赈济灾民的历史。在玉田县旧城的东南角,就曾经是义仓的位置。虽然现在义仓没有了,但是仍然有一块碑记录了当年兴建义仓的盛况。
  凡是最近到过玉田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的人都会发现,公司院内树起了一块清代嘉庆年间的义仓碑。
  这块义仓碑高192厘米,宽69厘米,厚22厘米,碑文共564字。据碑文记载,此碑最初树于清代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的六月四日。当时的玉田县知县黄克昌发起兴建义仓,并亲自撰写《玉田县新建义仓记》,碑文详细记载了义仓的建设过程,阐述了义仓“积谷于丰岁,采富者之有余,补贫者之不足,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义仓是封建政府以调剂粮价、备荒赈恤为名设立的粮仓。义仓真正出现,是公元585年。《隋书.长孙平传》中记载:隋开皇五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奏请:“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已下,贫富差等,储之里巷,以备凶年,名曰‘义仓’”。
   因义仓在里社,也就是乡里,由当地人管理,所以又称社仓。社仓的具体管理办法是,每年的收获季节根据各地收获粮食的多寡,劝百姓拿出一定数量的粟或麦子交到里社,由里社建造仓储存起来。倘若收成不好,遇上灾年,则开社仓以粮食赈给。
  经过唐和宋,及至元明清,虽有社仓、预备仓等名称上的变化,但是义仓的实质性内容却一直承续了下来。清代规定,州县设常平仓,市镇设义仓,乡村则设社仓。清中叶以后,这种制度逐渐被废除。这类粮仓的设置和管理虽然由封建政府所控制,但从一定意义上看,这类仓储制度对于赈灾济民、安定社会和发展封建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清朝光绪十年《玉田县志》记载:“ 义仓在南门内,东城根十二间,嘉庆二十一年建,现已渐圯。”同时期乡镇还设有义仓八处,分别在彩亭桥、王见庄、林南仓、石臼窝、洪桥、窝洛沽、鸦鸿桥和两家店。据史料记载,我县乡镇义仓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
  显然,玉田国粮公司这块义仓碑,对于研究玉田古代历史和义仓制度有极高的价值。光绪十年《玉田县志》中一张玉田县的城垣图,上面清楚地标明,城内义仓的位置在现在的供销大厦的东侧,也就是原来县供销社办公的地点。那么,这块义仓碑又怎么从县供销社的位置移到玉田国粮公司的呢?
  这要从1986年说起,那年7月,玉田县供销社在兴建办公楼施工中,从地下1.5米处发掘出土此碑,被当时的县粮食局局长孟庆增发现并移至玉田国粮公司。1989年因建筑施工这块碑不知下落。1997年,玉田国粮公司董事长李江上任后,听说此事极为关心,认为这块碑对研究玉田的储粮历史和建仓历史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十几年来一直组织有关人员留意寻找。2007年11月,在监控系统施工中,终于发现这块碑被埋在距粮库大门口南20米的地下线缆沟中。由于冬季无法施工,直到2008年3月20日,玉田国粮公司组织建筑施工人员从地下把碑挖掘出来,经石匠修复后,于当年4月14日重新树立在库区的中心广场。玉田清代义仓碑出土这一重大发现,燕赵都市报、唐山劳动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予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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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仓碑碑文的题目是《玉田新建义仓记》。碑文对义仓制度的历史做了记述:“隋创之,唐行之”,也就是说从隋朝开始有义仓制度,从唐代开始全面施行。嘉庆21年,玉田县知县黄克昌发起了兴建义仓,碑文记述了当时义仓建设的热闹场景:“身自倡捐而董率之,于是,知礼好义者悉从予言,莫不踊跃奔走,捐输者忘费,悉力者忘劳,左右而襄事者忘私,不旬月,积谷二千五百石”,说的是知县本人带头捐款并操办这件事情,知礼好义的人都听从他的话,都为这件事踊跃地奔走,捐钱的不怕花费,出力的忘记了疲劳,左右操办这件事的公而忘私,不到一个月,就收到粮食2500石。
  这里还记录了义仓的建置,“建仓座十二间,门楼一间,办公所二间,仓夫房二间,中围以墙,拦以栅”。
  碑文记述了玉田县名的由来,“盖玉田本无终国,以杨伯雍笃孝友,种石得玉,更斯名,敦厚朴醇,轻财重礼,有古人风”,说的是玉田县原来叫无终国,因为有了杨伯雍至诚至孝,感动了神仙,在麻山种石得玉的神话传说,于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公元696年),更名为玉田。当时的玉田人民敦厚纯朴,轻财重礼,有古人的风范。
  碑文末尾写有“凡有功于斯仓者,悉泐其名。”就是说,凡是对建义仓有功的人,把他们的名字都刻在上面。这块碑的背面确实写了很多捐粮人的名字,只是因为年代久远,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
  这块清代义仓碑发掘重树以来,玉田国粮公司已经接待了1000多名参观者。一块义仓碑,见证了玉田不断变迁的历史,见证了玉田人民的乐善好施的古朴民风,在重见天日之后,又见证了玉田与时俱进的发展变化。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义仓碑对宣传玉田优秀的历史文化必将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刘守学 轩永)


附:碑文及译文

玉田县新建义仓记(原文)


  为政之道,教民而外,厥惟养民。民者,邦之本也;食者,民之天也。岁偶不登,民寡食,无以养之。仁人悯焉,养之法,非积谷于丰岁,采富者之有余,补贫者之不足,防患于未然不可。是故义仓之说,兴于古,而尤宜于今也。然隋创之,唐行之,一亩税二升,是富者仍有余,贫者恒不足。意美矣,法未善也。
  前宫保方,总督直隶,举而行之。除古税亩之弊,俾民自输,将尽善尽美,民攸赖焉。久之,渐废,鲜有举者,遂使偏隅吏民无由知义仓之法之美且善焉。嘉庆乙亥岁,宫保那督是邦,惠念群黎,慨然思复义仓法。筹度事宜,创立规约,设为倡勤乐输之议。
  奏上报可,事下州县,克昌乃进城,乡耆老而详告之,荐绅先生而谆劝之,身自倡捐而董率之。于是知礼好义者,悉从予言,莫不踊跃奔走。捐输者忘费,悉力者忘劳,左右而襄事者忘私。不旬月,积谷二千五百石。缘旧仓废,克昌复捐廉,为诸绅士倡购高阜地且广□□。
  文昌以崇文教,东郎建仓座十二间,门楼一间,办公所二间,仓夫房二间,中围以墙,拦以栅。立正副之使,以董其事;巡逻之役,以防其偷;权其羡耗,谨其出纳,时其籴粜。俾吏无侵渔,法无弊窦,利在民而惠可继。仰副圣天子轸恤小民,疆臣实心善政之至。意其时,间有诿者,要未明大义之俦置弗论。
  盖玉田本无终国,以杨伯雍笃孝友,种石得玉,更斯名。敦厚朴醇,轻财重礼,有古人风,□本乎天性,故导之易,成之速。如是,既成。众来告曰:“古者有建置,必□石为文,将使后之君子有所考校,□继绳之。义仓之立,当有记。”余不敢辞,遂班序始末,刻之□石,以垂永久。凡有功于斯仓者,悉泐其名。
  嘉庆二十一年,岁次丙子之六月四日,知县黄克昌记。

(李作仁点校)
碑文.jpg

玉田县新建义仓记(译文)


  官员从政的根本,除了教育人民以外,唯一的就是使人民能够生活。人民,是国家的根本;粮食,是人民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某一年发生灾荒没有收成,老百姓缺少吃的,就没法养活他们。道德高尚、心地善良的人怜悯贫困者,于是就创造了养活灾民的方法。在丰收年景时积蓄粮食,收集富人多余的粮食,来补充穷人的不足,在灾荒还没有发生之前,就采取预防措施,不这样就不能解决问题。所以建义仓的主张,兴起于古代,但尤其适合于现在。然而义仓从隋朝开创,唐朝实行,每亩地平均征税二升粮食,这样富裕的人还是富裕,贫穷的人还总是不够吃。这个措施本意是好的,但方法还不够好。
  之前一个姓方的宫保,任直隶总督,他大力推行义仓之法。除掉了古时平均按亩纳税的弊端,让老百姓自愿缴纳,把这件事办得很完美,于是老百姓就依靠这个方法得到实惠。但时间一长,这个方法就渐渐废掉了,此后就很少有官员推行这个方法,这就使偏远地方的官吏百姓没法知道设义仓这办法的好处。嘉庆二十年(1815年),一个姓那的宫保总督这个地方,他很仁爱宽厚,关心老百姓的疾苦,慷慨地想要恢复建义仓的方法。于是他谋划有关事宜,创立规约,并拟定了上报给皇上的倡导帮助、自愿缴纳办义仓的奏表。
  表章上奏朝廷,答复可以实施,上面精神下达到各州县。这时我才进玉田城,遇到有资格的老者就详细告诉他们这件事,许多地方上有势力有功名的人也辅助做这件事,我带头把自己的养廉银捐出来操办这件事。于是知书达理、主持正义的人都纷纷听从我的话,没有不争先恐后为此事忙碌的,捐粮的不顾花费,尽力的人忘记了疲劳,我左右帮助办这件事的人更是忘掉了私事。不到一个月,就积粮2500石。于是废掉了旧仓,我又捐出廉俸,为绅士们购买位于高处的地块用来建义仓。
  文昌宫是崇尚文化教育的地方,在它的东面建造仓房十二间,门楼一间,办公所二间,看仓人的住房二间。中间用墙围起来,又用栅栏拦起来。任命两人为正副使,来管这件事;派人日夜巡逻,防止被偷盗;对多收的附加粮,随时采取变通措施,非常谨慎地出纳,粮食经常买进卖出。这就使官吏们无法贪污,法规不会发生弊害和漏洞,这件有利于人民的好事可以继续下去。这是靠着圣明的皇帝体恤百姓,地方的官吏也实心实意地为老百姓办事所达到的结果。当时也有个别推卸责任者,要挟不明大义的一些人对这事置之不理。
  玉田本来是无终国,因为有了忠诚厚道孝顺父母的杨伯雍种石得玉的传说,才改成现在这个县名。这里的人民纯朴厚道,轻财重礼,有古人的风范,这是本地老百姓的天性,所以引导起来很容易,事情办成的也快。就这样,事情办成了。大家都来告诉我说:“古代有建置的时候,一定把这件事刻在碑上,使以后的君子对此事有所考证,并继承下去。义仓的建立,应当作一篇记。”我不敢推辞,于是把建仓的前前后后写下来,都刻在石碑上,以便永远留传下去。凡是对建此义仓有功的人,把他们的名字都刻在碑石上。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六月四日,知县黄克昌记述。
                 (李作仁翻译)


  以上资料已发表于2009年7月15日《新玉田报》
发表于 2009-8-2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怎么不上图啊?
发表于 2009-8-2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发表于 2009-8-1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也很希望看到此碑的图片。。。。
发表于 2009-8-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m126]
发表于 2009-8-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m126]
发表于 2009-8-1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m26]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应几位网友要求,将义仓挖掘、重树及碑文局部文字照片发上来,感谢大家的支持!如有兴趣,欢迎前来参观,定当热情接待。
发表于 2009-8-1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应几位网友要求,将义仓挖掘、重树及碑文局部文字照片发上来,感谢大家的支持!如有兴趣,欢迎前来参观,定当热情接待。
金柳 发表于 2009-8-13 16:53

{:1_248:}
发表于 2009-8-1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m200]
发表于 2009-10-1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关于《玉田县新建义仓记》点校中的几处错误

      

我认为,《玉田县新建义仓记》的点校至少存在以下几点错误,提出来供参考。
      
     1、第一段:“岁偶不登,民寡食,无以养之。仁人悯焉,养之法,非积谷于丰岁,采富者之有余,补贫者之不足,防患于未然不可。”

     此句的前半部分应断为:“岁偶不登,民寡食,无以养之,仁人悯焉。”大意是:遇到歉收年节,民众缺粮断顿,没有办法救济他们,心存仁爱的人们都很怜悯他们。把“仁人悯焉”断到下句实在不妥。

    这段话的下半句为“非……不可”句式,当中三个逗号似应改为顿号。

      2、“俾民自输,将尽善尽美”,应断为“俾民自输将,尽善尽美”。其中“输将”是个文言词,意思是慷慨捐资以帮助别人,不能把他拆开。

      3、第三段:首句“奏上报可”,应提到第二段尾,即“设为倡勤乐输之议,奏上报可。”大意是:上呈倡勤乐输的奏议,得到皇上的批准。“克昌乃进城,乡耆老而详告之”,当中不应加逗号。进,进见,走进之意;城乡耆老,泛指城镇乡村德高望重的士绅。此句的大意是:于是,克昌(黄克昌知县的自称)到城乡耆老中间详细说明此事(即建义仓之事)------


     4、第五段:“本乎天性,故导之易,成之速。如是,既成。众来告曰”。此句点校明显错误,应为:“故导之易、成之速如是。既成,众来告曰”。大意是:所以倡导起来竟毫不费力,完成的速度竟如此之快。建成后,很多人对我说……

      


发表于 2009-10-13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12# 玉叟 另外,碑文中有几个名词比较费解,我把我搜集到的有关资料附录于下:

         1、义仓:又称义廪。封建社会时期仓储制度民办粮仓的一种,为官督绅办。民办粮仓分为义仓和社仓,义仓在县一级政府所在地设置仓廪,而社仓则普及范围较大,一般在村镇设仓。隋开皇三年(583)长孙平被徵拜为度支尚书。他见天下州县多罹水旱,百姓不给,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以下,贫富差等,储之闾巷,以备凶年,名曰义仓。隋文帝表彰并采纳其建议。唐太宗于贞观二年(628)再置义仓。王公以下一般百姓亩纳粟(麦、稻、粳亦可)2以备灾年赈给,由官府管理。唐高宗永徽二年(651)改为按户出粟,上上户五石,余各有差。唐代自武则天末年起,便以义仓粮解决国家财政困难。唐玄宗以后更把义仓税定为国家正式赋税收入。义仓在历史上时废时设。

      
       2、宫保方:指直隶总督方观承。据《中国历代职官词典》解释,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最高级的虚衔有“太师、少师、太傅、少傅、太保、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少师、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太保、太子少保”。上面这几个都是封给朝中重臣的虚衔,没有实际的权力,有的还是死后追赠的,通称为“宫衔”。在咸丰以后,这几个虚衔不再用“某某师”而多用“某某保”,所以这些最高级的虚衔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方观承,在直隶为官二十年,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曾提出州县建义仓之奏议,著有《直隶义仓图》。官至直隶总督,不久加衔为“少保”,故有“宫保”之称。
      
      3、议:这里是指奏议,乃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于                     

         
      4、宫保那:指直隶总督那彦成(1864—1833)。满洲正白旗人,进士。嘉庆十九年二月始任直隶总督,二十一年六月革职。任期二年零四个月。
      
      5、黄克昌:江苏武进县监生。嘉庆十九年始任玉田知县。嘉庆二十三年,清仁宗(即嘉庆帝)驻跸玉田行宫时,他曾跟随直隶总督方受畴一同接驾,得到官升一级的赏赐,后升任为定州知州。





发表于 2009-10-1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13# 玉叟

已合并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非常感谢!好好学习一下。
发表于 2009-10-1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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