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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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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山东
华北事变
1935年驻华日军为了进一步侵略中国而策动华北各省脱离南京中央政府,实行“自治”的一系列事件。1933年驻华日军以武力迫使南京国民政府签订《塘沽协定》后,由于战略重点转向准备对苏作战和防范英、美,其侵略方针由单纯的武力征服改变为在继续准备发动武力进攻的同时,全力推行“华北自治运动”。
1935年1月中旬,日军首先制造了“察东事件”,迫使南京政府承认察哈尔沽源以东地区为“非武装区”。5至7月,其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和关东军奉天(今沈阳)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又借口“河北事件”和“张北事件”,胁迫南京政府批准北平(今北京)军分会代委员长何应钦与梅津达成的条件,即世人所称的“何梅协定”,及察哈尔代主席秦德纯与土肥原签定的“秦土协定”,接受日军所提取消冀、察两省境内的国民党党部等多项要求。使河北、察哈尔两省的主权大部丧失。10月20日,日军继“丰台夺城事件”后,再次收买汉奸、流氓发动“香河暴动事件”,并同时加紧进行以平津卫戍司令宋哲元为重点对象的上层策变活动。11月11日,土肥原贤二向宋提出《华北高度自治方案》,诱其出任华北共同防赤委员会委员长,限20日前宣布。25日,土肥原见宋哲元未如期宣布“自治”,转而先策动滦榆区兼蓟密区行政督察专员殷汝耕在通县成立脱离南京中央政府的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一月后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同时继续对宋及南京政府施加压力。经过日军、宋哲元、南京政府之间一系列的讨价还价,12月18日,终于在北平正式成立了既保存南京中央政府和宋的体面,又有一定“自治”之实的冀察政务委员会,在日本侵略者的压力下,南京国民政府特派宋哲元为委员长,王揖唐、王克敏等为委员。
华北事变是日本侵略中国、称霸世界的一个重要步骤,虽一时得逞,但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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