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9日,中共玉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瑞勇同志对玉田县司法局石臼窝司法所一件调解成功的案件作出重要批示:好。此事看似小事一桩,但对于这位老人来讲,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我们的民间调解工作就是要象这样多做春风化雨的工作,实现家庭与社会和谐的目的。
温情调出来
情结精诚开
2009年3月23日,孟三庄一位年过古稀老人来到石臼窝司法所,反映她的两个儿子十年来对她冷若冰霜,从未尽赡养义务,请求司法所帮助予以解决。
根据老人的叙述,司法所的同志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到:老人杨某今年72岁,丈夫已去世二十多年,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另过,两个女儿也都相继出嫁。由于丈夫去世早,里里外外、大事小事都是老太太一手操办。老人操劳忙碌了一辈子,闲不住,而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年轻人相差得又多,常常和两个儿子起纷争。两个儿子因老人啥事都管,说东道西,所以近十年来,对老太太不管不问,也很少尽赡养义务。
3月25日,司法所一行人在刘玉奎所长的带领下分别来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家中。刚开始的时候,这哥俩的情绪都很激动,纷纷诉说起老人与家庭成员的矛盾,刘所长了解情况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依法依规耐心的劝解:老人虽然爱管事,但也全都是为了我们年轻人生活过得更好,只不过方式方法不得当;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做人最起码的标准,同时也是在为自己的子女树立榜样……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整整一下午的解劝,哥俩终于被刘所长真诚的话语所感动,主动向老人承认了错误,争相请老人同住,母子们重又和好如初。随后,刘所长又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帮他们拟定了赡养协议,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案例点评]
赡养老人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家庭矛盾纠纷的焦点问题,做为子女应从精神上、物质上多关心多照顾他们。至于生活中的一些矛盾,许多是由于彼此间缺乏及时、必要的交流和沟通造成的。而我们的司法调解员正是他们彼此间沟通与理解的桥梁,相信有了我们扎扎实实的工作,那血浓于水的亲情就会升起永恒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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