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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初二年级的学生,被同学敲诈勒索钱财,不敢声张。对此,我和他的家长说了以下的话:
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我愿意行使一个公民的权利,向学校或者教育局举报这个学生的不良行为,或是违法行为:属于敲诈勒索。非抢劫。要求他们予以处理。
我看了四世同堂有感:
一、一辈子给人说好话、磕头,也没落好;
二、遮遮盖盖,不认真,最后还是小日本打进来;
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养成了胆小自私的毛病。
说个直接的话:太老实,就是窝囊。那些个土匪、地痞、流氓,自以为事大,没人敢惹。愈加猖狂。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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